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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廢不能的城市

減廢不能的城市

「垃圾徵費」延後至8月,局長在記者會上,歸因市民不理解及政府是負責任的。其實一支地拖,就拖出政府部門明顯低估城市垃圾本身的複雜性,以為按既定程序做就得。

垃圾不是一包就能處理,它會流動、是套系統網絡、既是環境問題亦牽涉產業利益,當抽空一切社會情境,然後將徵費置放入一個失去互信的城市社會執行,而又疏於處理衍生的一百萬種處境及問題,不出現政策反撲才不正常。

例如,一直去自發淨化海灘的朋友面對一個難題,就是若果實行垃圾徵費,為何我要去花錢買膠袋幫助解決本身政府要處理的問題? 而若果政府傾向用專用袋豁免收費,執垃圾地點須向不同部門申請,程序會否複雜到反而瓦解公民自發心? 又若往後考慮改變方式,將垃圾「推埋一堆」,又會否被部門當作為亂丟垃圾? 若不被當為亂丟垃圾,那新界鄉郊棕地一帶,有沒有人會以淨村之名,其實只是倒泥推垃圾山而又不用負責?

事實上,相關政策牽涉生活便利性,不同地方有魄力推出後也會面對社會爭議狀況,也牽涉社會適應過程,只好奇在簡化環評、破壞濕地就戰狼兇悍,為何「垃圾徵費」卻會一縮再縮?

如此種種,本應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要在「垃圾徵費」出台前已經想好的一百萬種情景,而不是由社會發現問到官員口啞啞。

或換轉角度,固體垃圾是所有商品的殘餘,每日都市固體廢物量上萬噸,可作簡單分類但問題本身就是驚人而多變的,本應就不能單靠政府推動就能成事。但在一個乏人覺得能夠持續下去的城市中,市民很多時候已有任政府「說了算」的態度,連主責環境的官員也認為「環保是很主觀的事」,要求這裡的人樂意配合及主動幫手解決,基本上都是天方夜譚。

不只是垃圾收費,香港的廢物處置條例10年未有修訂,一直容讓許多棄置垃圾廢物視為「資源儲存」,又只談不用改變現時不可持續現狀的回收減廢,而忽略「源頭減廢」,面對垃圾管治問題,垃圾以外有更多未處理的垃圾。最新研究報告亦發現,北都自然濕地已有79公頃率先被倒泥破壞,根本不只垃圾收費,香港正處處面臨垃圾危機。

記者會上,局長再形容因多年來的宣傳方式不足,只靠影像與文字,令「市民不理解」,所以未來會用「新方式」,就是「拍示範片」「真實地」教你處理垃圾,政府部門先示範,能讓公眾更明白 (?),然後再無其他具體補充。

或者在連日輿論反撲後,部門終於意識到金錢以外垃圾問題的複雜性,只是公開不說,又或者可能已認定這「深層次問題」已無能為力,只能躺平等待著下一次的押後或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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