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刊於十月二十九日《星島日報》A18版)
特首發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嘗試為香港正面對的三大問題:環球金融海嘯、食物安全、環境污染,找出解決的方法。整份《施政報告》在經濟、民生、政治議題皆有着墨,乍看之下是務實而全面。然而,香港一些快要被人遺忘的社會問題,這份《施政報告》又有沒有提及?少數族裔的社會問題就是其中一個——由於非中國籍香港人只佔百分之五,官方的立場是「香港沒有少數族裔」,大量相關的議題被政府刪去。銳意建立和諧多元的政府,經常忽略一這小群公民,拒絕提供幫助他們適應生活的措施。
環顧世界各地,少數族裔問題在全球化急速擴張之下,都是最重要的議題之一。以歐洲為例,一九一九年,時任美國總統威爾遜(WoodrowWilson)在巴黎和會提出「民族自決原則」,意即「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是民族政府的現代概念基礎。儘管這個原則可以減少世界大戰的族群張力,但無論在一戰還是二戰的重建工作,總會有新的族裔因重劃國界而變成「少數」,例如南蒂羅(SouthTyrol)是一個說德語的社群,在奧匈帝國被盟軍消滅後,成為意大利的一部分;還有西班牙的巴斯克獨立解放組織(ETA)、法屬科西嘉島(Corsica)及南蒂羅的各種爭取獨立的暴力運動,相信對不少人來說都耳熟能詳。
雖然,現時歐洲的少數族裔問題已經大量解決,然而,全球化帶來的影響再一次挑戰民族政府的模型。老化人口持續增長,大量歐洲人在各國間移居,當地政府並未做好迎接大量新移民的準備,令族群間關係緊張。近年,國際新聞如丹麥報章的諷刺漫畫、法國一個法籍穆斯林集中地發生暴動,明顯指出了族群間的張力。調解措施如承認法定語言、尊重多元文化,成為加強政權認受性和穩定性的必要政策。
香港雖然今年七月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但很多問題並未徹底解決。總結近半年的新聞報道,少數族裔一直面對三大問題:
升讀大學機會被剝削
少數族裔學生礙於環境因素,往往因為中文科成績不達標,而錯失升讀中六和本地大學的機會,甚至因為溝通問題,難以找尋工作。隨着教育局推行新政策,他們可利用其他中文科的考試資歷,包括英國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GCSE),替代公開試中文科成績報考大學。然而,只有小部分中學清楚這項政策,有學校甚至拒絕招收少數族裔同學升讀中六,阻礙了他們升大學的機會。因此,要徹底解決問題,需要教育局作中央統籌。
使用公共服務遭歧視
過去少數族裔使用公營服務常受歧視,以公立醫療服務為例,由於沒有翻譯,部分不諳中英語的少數族裔求診時未能和醫生溝通,致延誤醫治。立法會於七月否決《種族歧視條例豁免語言歧視條文》,未來公私營機構都要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合理的翻譯或傳譯服務,確保他們得到公平對待。
言語不通致求職困難
少數族裔求職時,往往因為言語不通而受到歧視。由於他們普遍不諳中文,英文又不太流利,所以僱主都拒絕聘請他們。即使部分人在家鄉有大學學位,但資格在港不獲承認,只能從事低收入工作;也有在致電求職時,因懂得說廣東話而獲聘,但當僱主得悉求職者不是中國人,便立即推翻承諾。由於他們在港工作,即使薪酬較低也比家鄉優勝,所以他們遇到不公平待遇時通常既不反抗也不回鄉。本年度的《施政報告》提及最低工資法案傾向包括所有行業,這或許可以令少數族裔同時受惠。
以上問題,看似只是少數族裔的事,也無關當今重大的金融經濟。然而,即使香港是華人主導的社會,但作為國際城市,便應該對任何少數群體提供最基本的尊重及保障措施,這是公義。香港少數族裔的問題頗為複雜,殖民地歷史留下一班已定居的富裕外國人,他們不用接受政府資助,也沒有興趣和社會融合;伴隨英國人前來香港的尼泊爾或其他少數族裔,卻已在此落地生根。他們比一些走難南下的中國人更有資格稱為香港人,卻因種族不同而不獲接納。這一切都與香港社會息息相關,絕不能把關於他們的議題都刪去。本年度的《施政報告》沒有提及少數族裔問題,而種族歧視條例需要大半年去草擬守則,我們期望經過一年的觀察,政府可以在相關議題下點功夫,跟進他們融合社會的情況,創建一個真正共融多元的國際社會。
Roundtable成員
何子豪、趙思緯、李祖喬
回應
少數族裔政策
怎麼文章只提出不可行的歐洲式的多元文化政策﹐而漠視可行的美國式文化融爐政策呢﹖多元文化政策不能解決小數民族的問題﹐只不過把問題掃入地底﹐不知何時會爆發文化衡突。反而美國的文化同化政策﹐讓小數民族融入主流社會﹐第二代以後完全接受主流文化﹐這才是解決小數民族問題的長遠方法。香港不需要改變本身的制度﹐只需要額外提供CSL和ESL課程﹐去幫助小數民族完全融入香港文化﹐正如早年的大陸移民蛻變成香港人的方程式一樣。
少數族裔政策
怎麼文章只提出不可行的歐洲式的多元文化政策﹐而漠視可行的美國式文化融爐政策呢﹖多元文化政策不能解決小數民族的問題﹐只不過把問題掃入地底﹐不知何時會爆發文化衡突。反而美國的文化同化政策﹐讓小數民族融入主流社會﹐第二代以後完全接受主流文化﹐這才是解決小數民族問題的長遠方法。香港不需要改變本身的制度﹐只需要額外提供CSL和ESL課程﹐去幫助小數民族完全融入香港文化﹐正如早年的大陸移民蛻變成香港人的方程式一樣。
想起本地學者陳雲的文章
陳雲零八年七月十三日在明報的文章〈混帳的反種族歧視立法〉,節錄部分:
「制訂《反種族歧視條例》,不是法例工作先行,而是政治工作先行,文化工作先行。先要思考的是,香港回歸中國之後,在種族問題上,要變成個怎麼樣的社會?是以單一國族,以華夏民族加英國遺風為主流的國際社會, 還是一個開放參與的多元種族社會(multi-culturalism)?在法定的兩文三語之外,香港是否準備同時容納其他少數族裔的語言進入公務範疇?若是,則目前的立法和社會支援依然不足;若否,則目前的立法是一盤混帳!按照目前立法,其昭示的社會工程(social engineering),是香港將走向加拿大甚至北歐諸國的多元種族社會,而不是維持目前以中英文化為主流、而期望異族融入主流的社會。
「保護少數民族的人權,與實踐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是兩回事。前者是憲法定下的人權,後者是國族政策和文化政策,與社會的文明程度無關。政府不許社會歧視少數民族是人權, 屬於「消極人權」(negativerights),政府提供公共資源協助實踐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屬於「積極人權」(positive rights)。前者是文明社會必須履行的,後者是按照國情與民情而定,毋須強行。某些香港人一味以為寬容異族文化,擴大實踐異族的文化權利就是文明,可謂政治無知、文化無知。香港容許信仰伊斯蘭的民族在公立學校穿戴伊斯蘭服飾,然而法國明令禁止伊斯蘭裝束在公立學校出現,以法律禁止少數族裔在國民教育的範疇製造宗教區隔。
「香港日前通過的《種族歧視法例》保障少數族裔在學校、醫院、診所、勞工處等公務範疇,以及公共場所要有翻譯服務,然而法國除了法語之外,不容許其他語言進入公務範疇。香港立了這條法例之後,是否意味着香港比法國還要文明開放呢?香港立法保護少數族裔的語言文化獲得尊重,然而我的兒子要在香港的公立學校得到客家話翻譯及穿著客家佬風格的服裝上堂,又能否依法取得保障?
......
「北歐諸國實施的是多元文化政策,是基於北歐諸民族是歐洲的少數族裔,必須以寬容待人,然後始能期望得到歐洲大國的寬容對待。加拿大寬容異族文化,可以容忍Vancouver 變成Hongcouver,是由於該國本身是英裔和法裔的複合型國族。換轉是美國,就執行「文化大熔爐」政策,期望外來民族傾慕美國文化,融入美國社會。
......
「香港本是華夏民族之地,傳承英國遺風而講英文,既是順應國際商務所需,也是文化寬容。少數族裔在香港應該學講中文,政府也應提供資源幫助他們及其子弟學中文,至於他們學英文和講英文,我們也寬容,不強迫人家漢化。然而,他們要保留自己的語言文化,只能靠自己的資源,要香港的公共部門提供翻譯,除了執法和司法程序之外,實在是混帳之舉。
「現時的《種族歧視法例》只是保障少數民族,不保障漢族裏的新移民。然而,很多法律專家指出,依照法理,假如有苗族、蒙族之類的中國公民以新移民的身分在香港受到種族歧視而訴訟得直,則法例必須同時保障漢族新移民的權利,否則就是歧視漢族。連最大的種族也在自己的國土上受到歧視,這不是混帳麼?」
陳雲有些偏頗
「要香港的公共部門提供翻譯,除了執法和司法程序之外,實在是混帳之舉。」
學校的先不說,醫院等公共部門若沒有翻譯,會直接妨害不懂中英文的少數族裔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我不懂政治和文化政策,但以常識來理解,醫療服務應該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就是陳雲所說的negative rights。
再說,即使政府希望香港成為「以單一國族,以華夏民族加英國遺風為主流的國際社會」,也不是單單「期望」異族融入主流社會就可以的。文化融合也要有相應支援才可以,例如低廉的社區語文班,這些方面香港政府做了幾多呢?
此外,陳雲似乎沒有怎樣看《種族歧視法例》的條文,裡面的豁免多得不得了,相比起多元還是融合的問題,豁免的部份和民族的界定相信是混帳一百萬倍。《種族歧視法例》不只是「保留自己的語言文化」(現在就強調這個未免擔心得太早,也嫌誇大了條例的影響力),而是會切切實實影響一些人的生活‘。例如外傭團體常說的「無合約兩星期逗留限制」(入境處的行政措施),又如現在不准內地孕婦來公立醫院產子的措施,來港七年才可以有綜援等等,對她們就有很切實很嚴重的影響。對於這些人來說,陳雲的關注點未免有點搔不著癢處。
醫療權利
享用醫療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懂得官方語言作溝通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資格講權利﹐若不懂中英文就不要來香港﹐他們大可以留在家鄉享用家鄉的醫療福利。所有外來移民應該要考入藉試﹐合格了才可以做公民﹐咁就不存在公民不能享用醫療服務的問題了。
至於香港政府在文化融合支援的確不足﹐這個批評十分合理。
嗯
「所有外來移民應該要考入藉試﹐合格了才可以做公民」
這個問題我未思考好,暫時不論。不過重點是現在政府不是如此嘛。政府既然讓這些人來香港定居,就要讓她/他們可以享用基本服務。
傳統文化民族主義之禍害
「香港本是華夏民族之地......然而,他們要保留自己的語言文化,只能靠自己的資源,要香港的公共部門提供翻譯,除了執法和司法程序之外,實在是混帳之舉。」真係睇到我頭暈暈。所謂「華夏民族之地」,一開始就認賊作父。
傳統文化民族主義之禍害,比起什麼「真美國人」論述為害更甚,唔知梁文道有無打算寫「真炎黃子孫」。「真美國人」只不過係唔同人士爭奪話語權的比賽,只要唔涉及公權力,也沒有一面倒優勢,言論自由公平競爭有何不可?相反,「真炎黃子孫」在香港就無毛不入,沒有話語權爭奪,因為爭奪己經完結,由小學層面已經作深層輸入。你會期望一個小學生會反抗學校嗎?尤其是支持「中華民族」不等於支持共產黨,反對「中華民族」隨時會被人扣上反中亂港的帽子。
一個民族如果是以現代文化(平等、人權等)為民族基礎,問題不大,但是以傳統文化為民族基礎,根本一開始就錯了,以後說得再符合情道也好(陳雲的確說得甚合情理),一開始定位錯了對別人甚至對自己傷害也好(不要以為歧視別人對自己傷害不大)。
王惠芬 情困平權運動
王惠芬 情困平權運動
香港經濟日報 2008-10-30
近年,我們對少數族裔的關注雖然愈來愈多,《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草擬本也正在進行公眾諮詢,但都停留在「言」與「文」的階段。不過,王惠芬看來,已經難能可貴,因為她花了十年上下求索,漫漫的平權路,日後不再孤單。
「今年是公元 2008 年,你又知唔知尼泊爾曆是何年?」這日,一群南亞裔中學生在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表演,王惠芬(Fermi)負責組織,也當司儀,跟觀眾玩問答遊戲。她憶述,有個尼泊爾少年找她協助搵學校,填寫的出生年份是「2050」,「born in the future」嚇她一跳。原來減去 57 年,即是我們慣用的「公元」,「所以今年尼泊爾年是 2065 年。」台下觀眾恍然大悟,會心微笑。
Fermi 看來心花怒放,也難怪,在香港種族平權運動上她努力了 10 個年頭,今年稱得上是收成期:高等院校接納以 GCSE 中文成績為入學的條件之一;教育局推出《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非華語學生)》諮詢文件;財爺破天荒在 3 月預算案裏提出協助少數族裔的措施;立法會在 7 月終於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草案》;醫管局有了南亞語繙譯服務……少數族裔的存在,我們不能再視而不見了。
「現在很多社工也參與少數族裔服務,大體上政府也確認了他們的困境。」理想剛剛有些成果,Fermi 好矛盾,不知乘勝追擊,還是告一段落、交棒出去。「做了 10 年,我好累,總想放個長假,然後重新上路。」曾經,她跟相熟的南亞裔朋友提及去意,反應都是:「哈,我們知你住處,會上門找你。」「我有朋友要你幫忙,難道你不管?」
「唉!真是被情所困,我跟每個細路也有一個故事,不可以瀟灑地走開。」她笑,一對矇豬眼即刻讓位給招牌的四萬笑容。
孤軍作戰
現在,Fermi 是香港融樂會倡議總監,有個團隊與她並肩作戰:除了兩個社工、3 個職員,還有個由學者、社工和人權代表組成的董事局。這個制度化的慈善團體,跟當初她那「一人壓力團體」,實有雲泥之別。
話說 98 年她在深水埗一間青少年中心工作當外展社工。一日,她在球場看見一群李鄭屋官立小學的南亞裔學生在踢波。奇怪的是,他們只在場邊踢,空空的球場無人敢踏進去。她上前了解,竟得個反問:「We are not allowed,can we 」忽然,一個年長的大叫:「Watch out! She’s Chinese.」瞬間,學生仔鳥獸散。
幸好,她跟一位南亞裔媽媽打開了話匣子,之後,不少南亞裔學生都來中心找她,她的同事卻不大歡迎。「中心的使命宣言明明寫着服務區內的青少年,沒說有種族分別,但主管總認為對少數族裔未研究,不服務。」她憤然辭職,轉往油尖旺外展隊。
由於得到總幹事的支持,她兩年間接觸了大量南亞裔青少年。可是,當時「十個外展社工,九個都反對做少數族裔,認為中國人優先。」2000 年 10 月,她還是被勸離職。因為專業守則,她不可跟從前的求助者聯絡;就在那年聖誕,她偶然走過佐敦公園,竟給一個尼泊爾爸爸捉住,「Are you Fermi Wong?We’re looking for you for a long time.」
「原來他們去我舊機構求助,得到的答案竟是 no Fermi Wong,no service。那爸爸說,他兩個兒子吸毒,一個死了。突然,他跪下求我:『請你救救我個仔。』作為社工,我覺得好羞愧。香港有那麼多戒毒中心、外展隊,就是因為語言、膚色,他們得不到幫助?」可以想像,這爸爸多絕望!而 Fermi 似乎是他唯一的救星。
奇迹迭現
此後兩三個月間,Fermi 依舊收到許多南亞裔青少年的傳呼信息。當時,根本沒有一間社會機構專門幫助他們。她就決定替他們義務奔走:上醫院、去差館、跑學校;為了有個合法身份,就在 01 年 3 月成立了「香港融樂會」。
最初,這一人組織的運作就像土法煉鋼:沒辦公地方,她就請求助者去茶餐廳;沒錢印名片,她就用炸雞、薯條的外賣盒當硬卡紙,實行 DIY。沒經費,便厚着面皮找家姐要「零用」。而且,她處處碰壁,帶小朋友找學位,教署不理,「我去 40 幾間學校拍門,都說中文教學不適合他們。」
不過,她的堅持感動了不少「貴人」:有位舊同事捐出 1 萬元給她印名片和宣傳單張;又有一位大學教授將旺角一個商業單位借給她作辦公室,一借就 6 年多,可是一毫子也沒收過;而傳媒也樂於報道她這位前綫社工處理的個案;02 年,她又整理了 30 多個來自不同範疇的歧視個案,遞交民政事務局,以示立法的迫切……由此,少數族裔的個人問題變成了社會議題,漸受社會的關注。
事實上,從 03 年開始,許多 NGO 和慈善團體紛紛推出項目幫助少數族裔。不過,自言不擅行政、會計的 Fermi,一直沒向政府申請資助,只是默默做義工。回想那幾年艱難日子,她形容是「一個個 miracle」,只能歸恩上帝;03 年受洗後,更心安理得去苦拼。
仍須努力
04 年 9 月,作為兩位姨甥女監護人的她,要到澳洲伴讀。當時,融樂會依舊只有她一個全職義工,她的離開意味組織要「摺埋」。「那太可惜了!現在剛剛有些 impact。」朋友羅沃啟表示,並積極拉攏近 10 位有心人成立董事局,樂施會也同意撥款支持,融樂會由此變成了一個團隊,且有了資金聘請新的總幹事和社工。看着心血得以延續,Fermi 滿心歡喜,以為從此抽身,只需間中回港開會,豈料兩年後是另一個故事。
在澳洲布里斯本,她給姨甥女找了一間地道的白人小學,「她們英文不行,學校即刻專為她二人安排一位老師教英文,費用全由教育局支付。事實上,當地的非英語移民,一到埗就有 500 小時免費英文課程,這都是公民權利;香港的社會服務則是『慈善』─我同情你,例如『生果金』。但權利與施捨是兩回事。」
那兩年,Fermi 在學校做義工,認識了好多當地的家長義工,一起管理小食部、校服和二手書買賣。「那種接納讓我好感動。為甚麼香港的學校收了少數族裔,華人家長就紛紛要子女轉校?根本就做不到種族融和。」
06 年中,她回到香港,發現十分落後:種族歧視條例的立法停滯不前;而南亞裔不止學校沒選擇,生存的機會也大受影響。適逢原來的總幹事要走,她二話不說再挑大樑;而這時,她也終於有了第一份薪金。「我以為是過渡期,新的總幹事會好快到。但是,在融樂會工作不單講心,而且人工低、工時長,至今無人願來。」晃眼間,她再全身投入又已兩年多。
近日,她受了委託,替一個蚊型的南亞裔自助組織找地方開班教廣東話。在新辦公室樓下的地產舖,她看中了一個大角咀區內的單位。訪問後,她溜進地產舖準備拍板,怎知經紀傳來業主的回應:「阿差(來租)?咪搞!」
「又是這樣!」Fermi 攤攤手、無奈地搖頭,蒐集工夫又要從頭開始。
使用公共服務遭歧視
it is a pretty good article especially on the point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job applicants from Ethnic minorities .
Being an international city, Hong Kong shall provide more measures to meet the needs of ethnic minorities and to faciliate their integration into the community. On the other way round, people of Ethnic minorities can also be proactive to integrate themselves into our society like learn Chinese!!
However, why shall we provide interpretation and translation services to the ethnic minorities in the hospital services? I believe that Chinese are the majority in Hong Kong. There are more than 40,000 ethnic minorities, how can we provide such interpretation services to them? paid by the Government? how many languages shall be trans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