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雙╱多重邊緣的香港男性性工作者------從零碎的資料及三個初次來港的大陸男按摩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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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前言

  開展本文的探討與分析,純粹源於一次偶然認識一位從國內來港從事男按摩的朋友開始。香港男性性工作者這課題是未被開發的(understudied)(註1)。性工作在香港處於邊緣,學者或社運人士討論性工作行業時男性是邊緣對象;同性戀是邊緣,而男性同性戀或從事同性戀式性工作的更是邊緣中的邊緣;而國內持雙程證來港從事性工作的人士的情況,又再多一種文化上的邊緣特質。筆者刻意突出到港男按摩的雙╱多重邊緣狀態,不是要使之成為受害者或再棄之更邊緣的邊緣;而是希望透過本文,點出男性性工作者社群不被看見(invisible)的實況,及反思討論性別議題過程時持權者的位置。

  然而,要開展這個課題並不容易,除了因為現存的資料零碎而貧乏外,更因為難以接觸到一定數量合適的研究對象進行系統式的調查。故此,筆者只好竭力尋找及整理相關的資料,嘗試以三位成功接觸到從國內來港的男按摩的工作情況為本,審視男性性工作者這一課題於香港語境下的情況,並回溯女性主義如何討論性工作,及男性介入性工作議題時所牽動的反思。

乙、沒有足夠的文本,卻仍須討論

  「性工作」(sex work)是近年獲學者及支援性工作團體廣泛採用,以強調「工作」減少負面標籤傾向中性的名詞,於媒體報道、爭取權益或學術討論上代替過去主流大眾熟知或採用的詞語,例如娼妓、色情行業、黃色事業及淫業等。暫不討論種種命名方法背後有何意圖或策略、有何文化暗示或語境、有何利或弊等,這個行業在普遍人認知中,其實仍是一個模糊概念,及多與異性愛陽具進入陰道的插入式性行為扯上關係。普羅大眾對性工作的認知,除直接光顧、從曾光顧的朋友口中轉述所知或身邊認識性工作從業員外,最主要的途徑相信是於街上可見有關性工作的宣傳、城市景觀,及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前者,如旺角砵蘭街雨後春筍般的燈箱招牌、深水埗四散於街頭樓梯間形單隻影或三三兩兩的流鶯、昔日於尖東璀燦夜夜笙歌的夜總會文化或入夜則變天的灣仔酒吧街等。而後者,除了是警方以代號為名加添神秘而機密色彩的大規模掃黃行動、多名非法居留或未成年少女被拘捕的報道,或鳳姐連環被殺的罪案外,就是關注本地性工作者團體發動的抗爭活動及記者會,或學者希望讓性工作者直接呈現於大眾面前而策動的口述歷史計劃、人物故事訪問或展覽活動等。看來,當下的性工作漸漸成為可見的(visible)事情,細想之下卻發現性工作的概念在這些可見的部分上,漸靠近或約化為等同女性透過與男性發生性行為而獲取金錢回報的工作。換句話說,從事性工作行業的某類從業員被放大於大眾面前,成為代表性工作及為性工作爭取權益的龍頭形象,更成為邊緣群體中的主流。這或是爭取性工作團體的權宜之計,又或是無可避免的偶然。每每接觸到與性工作相關的文本時,筆者不禁反問,這個被置於邊緣的概念當中其實包括些甚麼?當中各部分存在著怎樣的差異?統統被歸類為從事性工作的從業員之間所面對的又有多少不同?有多少部分仍然沒有抬頭或見天的機會?當筆者機緣巧合遇到首次來港從事按摩行業的LK時,才觸發本文的反思,並希望了解男性性工作者在香港的存在狀態及討論他們所面對的處境。

一、可見的資料零碎而貧乏

  的確,男性性工作者是一直存在的,但又的確,他們並不容易被發現。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中一個下午,筆者在中環街上停留,LK凝視筆者一會後就主動上前兜搭生意,稱自己初來港從事按摩工作。(註2)因而,筆者開始直接面對於香港從事性工作的男性從業員,也開展了對此題目的發現、認識、討論及反思。然而,當認真地思考如何處理這個課題時,才發現當中的難度。

  要切實討論一個課題,很基本的是要有足夠的資料或文本。女性一直是被壓迫的主體(subject),是性別研究學科出現與成形的始點及關注重點,而女性主義多年來就娼妓或性工作的議題爭論不休,故此,關於女性性工作者的文本與理論並不鮮見。就算港台兩地於八、九十年代才開始大規模引入西方性別論述的觀念,香港、台灣兩地的娼妓或性工作的一手資料、文章、書籍、平權活動紀錄或電影等都已有一定的數量,更已有學者建立不同的討論框架,讓女性性工作者這課題不斷延伸及發展。可是,有關男性性工作者的文本則不但少得可憐及支離破碎,而且部分資料充滿未知是否可靠的成份。本文使用的資料可分為兩部分:

1)香港男性性工作者訪問資料。作為呈現國內來港男按摩情況的基本資料,亦是歸納、分析及討論的主要根據,包括:
• 筆者與三位初次來港的男按摩數次朋友式的攀談(buddy-researcher)(註3),及根據三位男按摩提供的資料而追查得來的網上資料
• 深圳與香港中介(人或公司)網站(各個網站名稱及網址不考慮公開)
• 男嫖客blog及本港較流行的同志討論區

2)作為撰文框架參考及資料補充的文本,包括:
• 關注本地男性性工作者的學者江紹祺的研究報告《The Hidden Voice: The Sexual Politics of Chinese Male Sex Workers》
• 零散的「訪問」文章,包括楊漪珊《Whispers and Moans: Interviews with the Man and Woman of Hong Kong’s Sex Industry》當中的兩篇調查報道(investigative journalism)及陳雅屏執筆的口述歷史〈Tim仔走天涯-----愛情與麵包〉
• 九十年代傳媒探秘式的採訪與報道,周永傑《香港舞男實錄》

3)因本課題的資料實在不足,而筆者所接觸的三位男按摩均來自中國大陸,故有必要借用一些中國、台灣男性性工作者的文章或研究,及本地一以真實塑材拍成的電影,作為旁敲側擊的輔助資料。包括:
• 周華山講述北京同志故事,以散文式書寫的文章〈三個男妓的故事〉
• 周暉編輯,談及中國大陸持雙程證來港從事性工作的《雙程心事-----十二位中國性工作者記述》
• 吳翠松就台灣專門服務女客的男公關研究〈酒店男公關之研究〉
• 以楊漪珊人類學田野考察式書寫的《古老生意新專業:香港性工作者社會報告》作為參考,邱禮濤導演的電影《性工作者十日談》(註4)

二、審視現存的文本

  尚未進一步思量如何書寫這個課題時,筆者已發現一個不得不解決,又不得不拿出來討論的問題。周永傑《香港舞男實錄》一書,據稱本為一個為電視特輯而作的調查與訪問,後因題材敏感而被抽起,故才以書本形式面世。倘若該書的確以採訪事實為根據,肯定是反映九十年代香港男性性工作者的狀況的重要資料;然而,當細讀下去,不難察覺當中探秘、獵奇式的敘事手法把「舞男」及其行業渲染或扭曲為神秘而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同時,作者周永傑對性小眾與邊緣群體存在無知及錯誤觀念,甚至是無意識的歧視。雖然,每個課題均可能會遇上不值得引用或參考的資料,但是,本地男性性工作者這個課題可見的資料實在足襟見肘,而且,該書現藏於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沙田及香港中央圖書館,若然有別的人士或對性別研究有興趣的學生如筆者一樣希望多認識這個課題,實有機會被當中的錯誤觀念所誤導及混淆概念,並以為當中的資料能反映真實之部份,則對男性性工作者是多一重的誤解,對此課題的研發更是舉步為艱。(註5)另一方面,筆者發現於九七回歸前後,部分介紹或談論香港的書籍相繼出版,帶有中國政府有論述香港這個被管治地方權力的色彩。其中,夏潮《香港世態百象》第十章談及香港的色情業與色情文化裏,有一節談及「香港的男妓業」。書中雖沒引述資料的來源,但從其觀點、分類方法、敘述角度、用字及例舉的男妓例子「阿天」看來,相信全是基於《香港舞男實錄》一書。這已算是該書失實誤導的影響之一。故此,筆者認為實有必要於此先質疑與駁斥該書種種誤解。

  按該書所指,周永傑,新聞專科出身,曾擔任採訪記者及電訊翻譯,於多份本地報刊工作,以搜集及撰寫自助旅遊資訊為主要工作。周氏於〈後記〉稱撰寫該書的目的,「當然是要讓讀者了解男妓在本港存在的問題。」(註6)而在博益宣傳該書的文案中,稱該書是「以嚴肅和誠懇態度寫成的書」,是「一部資料珍貴、內容充實的集子」,「珍貴在於作者千方百計找到了多名男妓講述他們的身世和故事。透過他們現身說法,揭露了香港男妓與同性戀問題的真相」。(註7)該書對於男妓及同性戀的認識與資料,基本上來自曾在《今夜報》任職編輯和專寫「風月專欄」的報人方榮焯、「擅長採訪犯罪新聞和光怪陸離事件而見稱」(註8)的《天天日報》採訪主任熊源森、香港大學社工系高級講師周永新、香港「中文大學研究同性戀問題的教育學院講師」(註9)林孟平博士、港府官方刊物《同性戀法律研究報告書》(註10)、《麥樂倫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及《同性戀透視》。資料來源看似權威及可信,敘述之時亦見語氣嚴謹,問題觀念卻處處皆是,描述更是片面不全。

  先是對(男)同性戀看法的無知、全盤錯誤與嚴重歧視。書中以「癖」字來形容同性戀,就香港情況而言認為同性戀者以男性為大多數(註11),而酒吧中的同性戀者會以「紅手巾插在褲袋」(註12)作為標記,並把同性戀與愛滋病劃上等號。至於為何「成為」同性戀,該書歸納出三個原因。一、較普遍原因是家中只有姐妹沒有兄弟、在男校讀書、父母婚姻失敗,感情上形成特殊需要(註13);二、是基於對女性「無能」(不能勃起完成陽具陰道交)、欠缺自信繼而產生恐懼,更於公廁中被勾搭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久而久之「慢慢便成了同性戀傾向」(註14);三、按林孟平博士稱,是因為來自問題家庭,背後因素複雜及辛酸,因而對肩負正常男人養妻活兒的責任失去信心。(註15)完完全全把同性戀者矮化、問題化、病態化,而沒有同性戀傾向的,稱之為「正常」。(註16)

  至於對男妓及該行業的看法,書中如此形容。某些淫媒會對一些新相識或街上看到認為適合人選,先勾搭後找機會「不理對方自願與否,將之雞姦,做成既定事實,再威逼利誘使對方成為自己旗下的男妓」,「手法與一般『姑爺仔』逼良為娼大同小異」。(註17)男妓中很少十五、六歲的青少年,因為青少年未定性,「口沒遮攔的揭露自己(光顧男妓的男客)身分,或加以勒索」(註18)按林孟平博士指出,「同性戀者大多喜歡找尋一些比自己年青貌美的男性做對象,而兩名地位高低差異大的同性戀者,他們所發生的同性戀關係,往往涉及金錢,即地位低者多為男妓」。(註19)然而,不用親身與男性性工作者社群接觸,也不難察覺當中的荒謬。

  除此,書中所選用的字詞,略含誇張與譁眾取寵之嫌。作者與男妓的訪問之間存在很多不信任,兩者位置毫不對等,記者要「套取」資料。對於一步一步找到多點線索要以「驚人」來形容,淫媒與顧客的關係為「勾當」,而顧客與男妓之間只存在「玩弄」與「發洩」成份。這裏不是說沒有身世複雜的同性戀者,性工作行業不存在壓迫或勾當等涉及罪行的情況,而是道出作為打正反映真實、手執知識筆桿的敘事者,何以不自覺地「好心做壞事」?採訪或研究者如何合適地動用其權力(最少是敘述及發聲的權力),把邊緣社群的狀況不偏不倚地呈現於大眾眼前,而不至於令終日不見天日的弱勢社群一出場時就無可選擇地成為他者(other),更甚被扭曲成病態(psycho-pathologizing),被打壓及收編成社會問題(socio-pathologizing),更與罪行拉上關係。

  不過,當中所轉述有關九十年代男性性工作者的資料,如客源、服務對象、收費、與中介人的關係或男性性工作者如何觀看自己等,或仍可以視為一個旁證。同時,作者在書中所顯示的無知,不能全怪罪於其一人身上,這可與當時大眾傳媒如何呈現男妓或性小眾的習慣、當時香港尚未形成討論性小眾議題的氣候及大規模引入國外性別論述觀念而令大眾難以尋找依據有關。周永傑出身於報社,他在書中形容「製作電視節目也如烹飪一般,有了豐富的材料,還需調味和烹製得法,才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式」。(註20)筆者隨手翻來,不難發現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香港本土流行文化中出現了不少獵奇探秘式關於性事及性小眾題材的書籍或電影,如葉靈鳳《世界性俗叢談》、電影《太太的情人》(1991)、《舞男情未了》(1992)及《與鴨共舞》(1992)等。(註21)就可能因為當時的流行文化氣候及傳媒這種「調味」和「烹製」的慣常方法與觀念,才形成該書的偏頗與失誤。另一方面,重新檢視本地同志平權運動的發展歷史時,就更清楚明白當時關於性小眾的資料實在散亂或更可謂不存在「同志運動」(註22),甚至沒有具系統及較公允的同志書籍出版(註23),而周永傑所引用的「權威」,以今天的角度來看,全是充滿問題及歧視成份的。例如,政府處理一九七九年「麥樂倫事件」的手法備受質疑(註24),官方刊物《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論題二)》開宗明義說明「考慮假如修改本港管制同性戀行為的法例,是否符合本港社會整體最佳利益」,並轉載兩位市民於《南華早報》的讀者來函,其中一位引用《聖經》經文認為「同性戀不是性愛,只是性戀態-----雞姦」。(註25)出發點本身已充滿歧視,完全漠視性小眾真實情況及應有權益,甚至對某一社群作出針對性行動。而以蔡元雲醫生為首的「各界關注同性戀法例聯合委員會」印製的《同性戀透視》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需要接受治療。惟世界衛生組織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十七日把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因而衍生「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從這事例,不禁令關心邊緣社群的人士重新思考要進入討論邊緣社群議題時-----尤其是男性性工作者這類未被開發的範圍,自身所處的位置何在?對議題的態度是否先設,是否恰當?對邊緣社群的認識是否足夠?對相關議題是否有足夠的縱向與橫向、本土與國外的知識佐證?以及對於已經存在的論述是否有足夠的警覺與洞察?此外,上述討論更重新提醒我們,本土關注邊緣社群及性小眾的歷史只有二十多年。在短短的二十多年,要處理各個性小眾社群一直面對的迥異而多樣的不平等,實在非常不容易,因而,不難理解男性性工作者所面對的雙╱多重邊緣情況-----站在性工作的範圍,他們相對於女性性工作來說是邊緣;站在異性戀霸權的主流世界之下,他們難以洗去同性戀的污名,更處於同性戀社群的邊緣(註26)-----為何一直沒有被察覺及談論。

丙、國內來港男按摩的工作情況

  筆者認識的三位男按摩,均是從中國大陸持雙程證來港工作的,分別為LK、AF及WW(註27),除LK是在街頭巧遇之外,AF及WW都是透過LK介紹而認識。香港中介人或公司(agent)不算很多,但也不少,而各來港的男按摩基本都會在數個中介公司「掛單」(透過不同的中介接觸客人),因而按AF所言,眾多來港的男按摩是彼此「認識」,而算不上是朋友。

  LK來自黑龍江,三十歲,初中程度,已離婚;AF來自山東荷澤,三十歲,小學畢業,未婚;WW來自湖南,二十四歲,尚欠數天才完成初中課程,於深圳從事按摩工作年半,現仍於深圳工作,是三人中惟一一人曾接觸性工作相關行業的人,亦是惟一一人略懂廣東話。三人的戶籍均為農民,自我界定為雙性戀者(Bisexual),均是初次來港從事按摩工作,對香港按摩行業認識不算深。基於筆者與他們三人的認識有先後,而他們留港的時間亦不一(均選擇提早回深圳),故分別與三人的傾談時間不一。LK見面兩次,傾談時間約四至五小時;AF見面兩次,傾談時間約三小時;WW見面三次,傾談時間約七小時,是惟一一位現仍保持聯絡的按摩師。而面談的地方包括街頭、茶餐廳或他們暫住的賓館房間,除面談以外,筆者還會以電話或短訊跟他們保持聯絡。(註28)

  三人均知道筆者正修讀性別研究碩士課程,亦清楚跟他們認識與傾談是為了知道更多關於男按摩這一行業的情況、他們對此行業的看法,及他們在香港所遇到的事情等。傾談以非正式訪問形式進行,即沒有錄音及作訪問後的錄音抄寫(transcription),以減低他們初次面對訪問的不自在感覺及成為「研究對象」的壓力;雖沒有錄音,但與AF及WW分別有一次即場寫下筆記,而每次傾談之後,均會摘下傾談重點。至於談及的內容,均圍繞他們的背景、入行經過及原因,如何觀看這一行及自身,及在香港的經歷等,惟談及的次序均為自由方式(free-flowing),若他們想多談某些面向,則隨他們道來,傾談之後若找到不清楚的地方,筆者將於第二次見面時找機會追問。三人均不反對筆者把他們的事情書寫出來,惟必須不能公開他們的真實姓名、行內名字,及相片。

  此外,若干次訪問或傾談地點為公眾場所,故偶爾遇到其他男按摩,筆者因而能與他們交談,部份為曾多次來港或從事男按摩多年並以此為主職的。其他男按摩並不知道筆者之來意,只知道正談及他們的工作情況,故仿若友儕間閒聊,說說自己的感受,從中,筆者也得知不少資料。

一、搜集一手資料的方法與困難

  本地較集中關注男性性工作者的學者,香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江紹祺博士稱現時的確較少人關注此課題。然而要關注的話,可從何開始?要有效地在短時間內尋找到合適的研究對象,並獲得他們的信任與允許,進行深度的訪談,實在不容易。紫藤能聚集一班「一樓一鳳」的女性性工作者,邀請她們講述自己的故事,全因其於長年於地區工作,站在性工作的立場協助她們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及保障。嚴月蓮「用了九個月的時間去和她們(街頭性工作者,俗稱「企街」)一齊站。我每個禮拜都去,風雨不改」(註29)。嚴潔心則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間於街頭主動認識性工作者,並從旁觀察(observation),跟被訪者做朋友(buddy-researcher)。認識了一段時間後,還不定時到她們工作的街頭探訪,跟部分街頭性工作者相約茶聚閒聊,進行朋友式的相互交往。(註30)江紹祺的《The Hidden Voice》能接觸到十五位男性性工作者並作深入訪談,全因得到早已跟受訪者建立交往的香港彩虹的協助(註31)。而周華山則到北京同志聚集的地方(公園)主動跟男妓搭訕,並以非學術的散文方式,把得知的資料撰寫出來。

  至於筆者反思本課題的動機全基於一次的偶然。若要有系統而學術地搜羅資料作出較可觀的分析,不是不可以,只是在現階段十分困難。首先,尋找合適的研究對象需時或得靠人脈,不是如嚴潔心般經年累月置身性工作者的生活之中,就得求助於已有一定「地位」的非政府團體(NGO)。然而,合作的誘因從何而來?研究的經費又會無中生有?說得白一點,就是團體為何撥出資源借出人脈關係協助完成一研究計劃?同時,即使有時間、有資源或有人脈,有一些部分原來都是不一定能觸及的。嚴潔心選擇以深水埗作為研究範圍有其原因外,她直指「來自中國大陸的街頭性工作者,由於她們可以逗留在港的時間有所限制,一般都會較爭取時間工作,加上她們持旅遊簽證卻在港工作乃屬違法,同時亦可能是在陌生的環境中對陌生人的戒備心較強,我在多次接觸後仍然未能與來自中國大陸的街頭性工作者進行訪談,甚至一般性對談,故此最後亦只有放棄。」(註32)同樣的情況也落在江紹祺的身上,他把深圳的男性性工作者研究對象摒棄於外,乃因於深圳缺乏聯繫難以完成研究。(註33)

  男性性工作者本身已是處於雙╱多重邊緣的位置,而站在獲發聲機會或成為研究對象的情況下,他們再被撥出邊緣的中心,成為雙╱多重邊緣下的邊緣。故此,筆者既知前路不易走,卻仍選擇能多走一步就得一步的策略;畢竟,與三位男按摩攀談之後,有感他們站於一獨特的位置,無論比對持雙程證來港的女性性工作者或香港本地男性性工作者,都多了一層或多層的壓迫與不公。而於現時階段,筆者暫只能繼續借用交朋友的研究方式,替他們撰寫個別的故事。

二、與受訪者交往、傾談或訪問的態度

  跟三位男按摩傾談後不久,雖然筆者與他們之間年齡相約,粗略屬於同代人,但不難察覺彼此之間的差距,包括城市與農村鄉鎮成長與生活模式、經濟狀況、教育水平及對語言的掌握、知識與視野、個人生活習慣及衛生水平要求、對性別及性取向的理解與認知,及對性知識與健康問題的理解與認知等。於相處的每一刻及每一句對話,在在都在反問筆者曾否站在文化、知識、經濟或道德等高位來俯視眼前的獨立主體,甚至將個人的價值觀念生硬地套在他們身上。嚴月蓮及陳欣欣的文章談到現在不少學者和學生開始對性工作者感興趣,有學生做調查研究時把性工作者變成「動物園裏的動物」,而且「態度很差」。當嚴月蓮及陳欣欣提出他們佔用了人家的工作時間,建議給受訪者一點錢,學生卻反駁「她們應該感謝我替她們把事情說出來!」(註34)而周華山筆下的一名北京男妓,曾試過被BBC記者擺出一副悲天憫人的模樣,不斷追問其悲慘經歷,言下之意即假設當男妓者必有「慘絕人寰」的過去,視這行業是種「羞恥」,並勸戒快脫離這行業。該男妓認為這種記者利用他的經歷作為新聞,才是真正的剝削。(註35)差距,是必然存在的,而個體之間的權力關係也無可避免。嚴潔心談論如何協助性工作發展自我,提到工作人員與性工作者之間的「教」與「學」權力問題,她認為「假如工作人員與性工作者之間真的存有不同,也就要去面對、去承認。假裝你我她他都是一樣,那才是不誠實。」(註36)

三、男性性工作者的種類與命名

  若按《The Hidden Voice》一書以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作為分類,男性性工作者可分為異性戀者(只接女客,或男女均接)、雙性戀者(男女均接)及同性戀者(可為易裝者,只接男客,或男女均接)三類;而三類男性性工作所面對的工作環境與社會壓力均不一樣。惟筆者所接觸的三位男按摩都自稱為雙性戀者,卻只接男客或現實中主要客都是男(同性戀)客人,而他們如何界定自己的性取向有關,於下一節詳述。

  環顧近數十年香港對他們的命名,如前文曾所引用的,可有:
1. 「舞男」,從「舞女」一詞衍生出來,較傾向指於夜總會中專服務女客為主的異性戀者,跟「舞女」一樣,現較少採用。
2. 「男妓」,即從「妓」一字外加性別符碼,所包含的意思較廣,上述三種分類的均可稱為男妓,而近年的《同志電影展》部分外國篇譯名亦仍使用「男妓」一詞。
3. 「鴨」,女性性工作者俗稱為「雞」,坊間按此想法類比,把男性性工作者稱為「鴨」,乃大眾一般通俗用語,於《性工作者十日談》一電影中有所反映。
4. 「男性性工作者」,較中性及帶學術味道的詞語,強調性工作的「工作」性質,不但要洗脫種種污名,更與學者或社運份子以「工作」作為抗爭核心的策略有關。
5. 「哥仔」,是相對於「一樓一鳳」的「姐姐仔」稱謂而衍生出來的,看似與性工作相距甚遠,但又不失箇中的暗示,江紹祺稱較喜歡使用這個稱謂(註37)。
6. 「男按摩」或「技師」,一直以來不少按摩行業(俗稱「骨場」)均可能涉及性服務與性交易,加上近年深圳開設不少「足浴城」及「休閒中心」,專為男同性戀者而設(俗稱「同志場」),是以,LK、AF及WW被問及應如何稱呼他們的工作時,他們均選擇以從事按摩工作來形容,而各中介網站大部分均使用此二名詞。不過有趣的是,LK及AF根本不懂得任何按摩技巧,只有WW在深圳認真跟過一名中醫師學習經絡穴位及按摩技術達一年之久,故他自豪地稱自己為專業按摩師。

四、對性取向與身份認同的看法

  國內與香港的環境有別,自改革開放後國內才慢慢地引進西方的思想。現時,國內城市化及資本主義化的發展速度驚人,惟人們對性取向或性小眾的討論仍然不多。故此,三位受訪者對性事及性取向均沒有太多的想法,或過去一直沒有花太多時間思考這些事情,或認為不必細想此種事情,LK稱在農村人口本已不多,根本找不到跟他一樣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更莫論思考。基於社化與「正常」男子的生活思想影響下,他們三人均曾跟女性交往。LK於二十四歲時結婚,妻子為小學教師,一起住在鎮上;惟其妻因看不起他是個農民的身份,加上LK在軍中退役後被編派到一藥廠工作,每月只有七百多元人民幣薪金,妻子因而看不起他,更看不起其父母,每逢節日均不願意跟LK一起回鄉見家翁家姑,最後離婚收場。AF曾於遼寧當過四年武警,退役後回老家的棉花田工作,於二十五歲時曾有一段維持了一年多的異性戀感情,亦曾跟女朋友有性關係。WW在湖南時曾有一很要好的女朋友,已達談婚論嫁階段,但該女朋友把他的錢全騙掉,更令他與家鄉各親戚關係交惡,因而才離鄉到外省工作。

  至於同性情誼或情慾關係,各人的經驗不一。LK的同性經驗不多,只在軍中服役時知道有一軍官為同性戀者,曾跟他有過一次半次的性關係。AF則說於軍中時曾有一軍官跟他互相手淫;退役回鄉後,網絡資訊與聯繫讓他與一班男同性戀者聚會,成為朋友,後有一朋友的朋友主動向他提出性關係的要求。此外,其家鄉有一些公共廁所(同志文化中稱為「魚塘」,中外各地均有,香港亦不少)聚集不少同性戀者,他偶然也會在這裏認識到一些同性戀朋友。WW則於跟女朋友分開後,於北京、上海做了多年焊鐵工,一年半前到了深圳學習當按摩師。他曾在兩間有名的深圳同志場工作(註38),才慢慢知道按摩這個行業亦包含一些額外的性服務。至於其個人的同性情慾關係,他則不願多談。

  他們均肯定自己對同性的情慾,但問及如何界定自己的性取向時,因為他們均曾與女性有過肉體的性關係,因而認為自己就是雙性戀者。(有趣的是,他們界定其性身份的重點為「發生肉體關係」而非個人的情慾。又,筆者為何覺得「有趣」及為何必要他們界定自己的性身份,尚有反思的空間。)對於日後的感情,他們均表示不太多想發展同性的關係,認為同性戀這等事沒有將來,男子畢竟都得結婚生子,向父母或社會交代,只有WW想找一個真正互相喜歡及尊重的人,而不計較性別。

五、從事性工作的模式

  按國外的情況,男性性工作的運作模式有四種。第一種,是在公眾地方兜搭,性工作者從容地於公眾場所以眼神尋找顧客,但此模式於香港並不常見,惟有趣的是LK卻以這種方式跟筆者認識。第二種,是性工作者長駐於酒吧或會所(clubs)中,顧客選中了就付款「坐檯」(tabling),再相約性工作者於酒店或顧客家中交易,此模式於歐洲及泰國較為普遍。第三種,是以按摩院形式運作,男按摩師除專業的按摩外,更可提供額外的服務。WW於深圳就是從事這類工作,除一般的專業足底按摩外,更可提供推油服務,意即包含「打飛機」服務(口交及手淫服務),而不包括插入式的性行為,部分公司更不一定要求按摩師「露」(脫衣服)。第四種,是透過中介公司或人直接轉介顧客。中介公司或人於網上、報章或雜誌刊登有關資料,替性工作者聯絡客人、議價、洽商服務範圍及相約交易地點等,交易的地方可為酒店、顧客居住地方或中介人提供的地方。此種模式較流行於香港。

  三位男按摩基本都是在第四種模式中工作,亦跟數名中介人(他們俗稱「媽咪」)「掛單」。服務收費由中介人決定,推油按摩(即包手淫及口交)收費$400至$600,全套(可包括插入式性交,但非一定,事前中介人會與顧客商量清楚男按摩師可提供的服務種類)收費$800至$1000,有的中介公司收費為$1000至$1500,過夜價則由$2200至3000不等。部分按摩師因天賦本錢較優厚(如性器官特長或特粗)、練得一身健美身段或可提供「特別」服務(如特殊的性愛招數或姿勢,或易服及SM遊戲等),則會要求收取更高的價錢,由$1200至1500起價。至於分賬,中介人與按摩師四六或三七分賬均有。中介人會在其自設的網站(註39)刊登聯絡方法,包括電郵、MSN、QQ及電話(香港及國內),張貼各於香港及深圳的按摩師的相片,當中按摩師主要是國內,但亦有香港、泰國、馬來西亞或韓國的。網站不會列明服務範圍及價錢,只有按摩師的相片及個人資料。(註40)

  按摩師與中介人的合作形式不是一成不變。WW被安排與另一名不認識的按摩師暫居於中介人的賓館,房租$50一天,若安排到客人又使用這個地方,須額外支付$100。他每天的生活與出入,基本上都得給中介人報告。AF暫住的是他曾多次來港當按摩師的朋友介紹的賓館,每天只是百無聊賴地等待中介人的電話,或得跟他一起從國內來的朋友「關照」,而偶爾有客戶直接來電查詢問價。中介人對於AF的其他一切都不管,只於交易完成後會立即派人來收取佣金。不過,因為有一些來港的按摩師是兩個人合租一房,當兩個人同時有客人時,AF需要借出他的房間予「只是認識」而不是朋友的同行工作。至於LK,他與中介人的合作只是「掛單」宣傳,即在中介人的網站中張貼廣告,而中介人不會主動幫他向其熟客宣傳。LK因而亦會跟他一起來港的按摩師朋友到中環同志經常出沒的「魚塘」或「酒吧」找客人。個別按摩師,則會自設網頁或於男男情色雜誌上刊登廣告,或得中介人「關照」提供其熟客電話,然後自行與客人聯絡。

  至於他們於行內所採用的名字,部分為本名,部分使用假名,其旅遊證件均讓筆者過目。LK在行內選用假名,絕不願意透露半點個人資料。AF則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不過於行內只選用其名而不用其姓。而WW初時只有一個編號,該編號是他在深圳一足浴城工作時的編號,後來才用回他本身的名字。然而,名字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個沒有意思或不代表某個主體的代號或稱呼,筆者追查過多個中介人的網站,他們於不同網站會有不同的名字,而他們的名字偶爾會轉變,甚至會以「bear」(即「熊」,同志文化術語,代表健頭壯大的男性身體)代稱。

六、入行原因及途徑

  他們決定到香港這個陌生的地方初次從事性工作行業,主要原因都是為了賺錢。LW退役後被國家編配於藥廠工作,沒有轉換工作的權利及機會,加上被其前妻看不起,故希望多賺點錢改善生活與地位。AF為人較樂天知命,過去又沒太多不順暢的經歷,經濟需要又不太急切。他家是棉花農,收入尚算穩定,每年有一至兩萬元收入,他說「隨時在家待幾年也不是有甚麼問題的,反正田裏的事情多得很」。至於WW因早年已於外省工作,而他的爸爸有病,弟弟尚在唸高中,家中的農田都是雇人來維持,所有人的生活都看在他一個人身上,壓力是有點的。WW稱,在足浴城工作,全年無休,做一個一小時的腳底按摩才消費$28人民幣,按摩師只分到$4人民幣,做一個兩小時的推油服務(即包括手淫及口交)才$68人民幣,按摩師只分到約$20人民幣。故此,他稱在深圳做不涉及性服務的按摩師,最多只能養活自己,沒可能有多餘錢寄回家鄉。至於他們能在七天中賺多少錢?其實他們不一定有概念,他們主觀覺得香港是個很多機會及可以賺到很多錢的地方,充滿幻想與憧憬,即使賺不到甚麼錢,能到香港一趟也是值得的(註41),情況就有點與外省勞工走到廣州的民工一樣。到了認識WW,筆者才知道他們曾有朋友試過一星期賺了$7000至$10000港幣。

  LW及AF的入行,都因曾有同鄉來港從事這行業,有的來過十多次,這次來港都是跟朋友一起來的。至於WW,則是因為其中一中介人在深圳光顧其工作的足浴城,因而跟他認識。認識了一段時間後,就主動邀請他來港試試,反正,WW在足浴城的工作經驗已叫他對性工作模式見怪不怪。

七、服務、素質及生意情況

  當男按摩要提供的服務包括些甚麼?他們又有沒有想過能否或如何滿足客人的需要?LK及AF均沒有細想,只知道需要帶備安全套及潤滑劑,其他的,LK說「客人想怎樣就怎樣」。性工作是種服務性工作,從業員的服務水平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意(顧客有權投訴及「換人」),而他們申請一次旅遊簽證可有兩次入境的機會,即是說他們可以為下次來港時舖路。而服務(即性事)是需要學習的,可是,中介人其實根本沒有提供任何的「培訓」,只羅列雙方的合作關係、權責及交易場地的基本提供,以免遇到警方介入。而他們私人的同性情慾經驗又不算豐富,因而只以兵來將擋水來土淹的方法來服務客人。更有趣的是,LK及AF本身是不太懂得按摩的,卻有機會遇上要求按摩服務的客人。LK自行租用佐敦的賓館,房間有兩張不太闊的床,他說當他脫剩內褲給客人按摩時,床根本不夠大,教他不知如何工作是好。AF則說,有一個客人來電只要求按摩服務。客人躺下後,AF只好硬著頭皮「瞎按」,客人累呼呼地一言不發,不到一會就睡著,睡了大半個小時,就給他錢離開了。至於WW,因本身已於性工作行業工作一段時間,加上他有一手好按摩技術,故較清楚知道服務的範圍與應持的態度。而他們與顧客的關係,他並不願意多談,覺得「沒有甚麼好說」,大都只是採取速戰速決的方法,不多說話也不多說實話,「客人想怎樣就怎樣」。至於傾談期間遇到的其他男按摩,有的則暗示因一天可能要應付多個客人,故策略是盡快讓客人滿足及達至性高潮(射精),而自己則不射精,確保能多接幾個客人。而從嫖客的blog看到,不是每個來港的男按摩都能提供令客人滿意的服務,這除了因為中介所提供的資料與真人不符外,更多是談及服務參差。

  姑勿論他們外表、身裁及服務素質能否吸引到顧客,或因遇上金融海嘯關係,他們的生意都不是太理想,可見該行業收入的不穩定,亦引證了「有的帥一點(下面)大一點的就賺到錢,有的就賺不到錢」說法。最終賺到的錢可說跟他們來香港之前的預期相差甚遠,賺不到錢不只,還得賠本,連來港的火車票、賓館的房租等都不能賺到,因而,LK及AF分別逗留了四天及五天就回到深圳,而WW因本身工作的按摩公司裁員,因而要趕回深圳處理工作問題。

八、對按摩行業的初步看法及將來的選擇

  對於使用自己的身體與他人進行性行為來賺取金錢,三人的看法都不盡相同。LK的期望與失望差距最大,由開始時積極到公廁及酒吧尋找顧客,到後來感到有點「委屈了自己」,覺得自己「不太適合」做這種工作。他說,跟他一起來的朋友,都已經來了很多次,本身已有熟客及一定的門路,因而較容易找到生意。他曾到男同性戀者聚集的公廁及酒吧嘗試,卻發覺這兩種地方根本不會有人願意花錢買性服務,於前者的人多「就地解決」,於後者的基本上是跟朋友來休息及消閒,請他喝酒攀談的人多,需要服務的人幾近沒有。AF則終日在賓館發呆,不是沒有客人跟他聯絡,只是問價者多成事者少。他一貫樂觀地說「賠本就賠本了,當作是一次經驗」。WW帶了些錢來香港,連同在香港賺到的一點,全都用於給其母與弟弟購買東西(包括手提電話),回深圳時連房租也無法跟中介人支付。他覺得,在香港賺錢比他預期的難。

  雖然三人都是失望而回,但因為每次申請來港的簽證有兩次有效,他們仍然抱有一絲希望,加上,他們決不會考慮在國內從事性工作,怕遇上相熟的人。AF說他拿的簽證是規定要到國外的,所以到期時就一定要回深圳,然後隨便找個國外的地方走一走,例如泰國,待一、兩天就回深圳,再來香港一次。這種「走埠」的情況其實很常見,以此為主職的按摩師經常停留於國內各大城市、香港、澳門、新加坡或馬來西亞工作,另一位來傾談的男按摩說「到國外的機票是自己付錢的,至於到了當地的住宿等,則有其他『姐妹』幫忙」。對於還有一次機會在香港逗留七天,WW跟AF一樣都仍然抱有期望,「就當作給自己多一次機會」。至於LK,他離開時老是嚷著要早點回黑龍江的老家。

九、初步分析及小結

  以上的歸納與描述,只為初步發現與整理,對於進一步的討論,除了需要更多的研究時間及尋找更多適合的研究對象外,亦需要讓初入行的三人多點時間。由於他們三人均為初入行,對於行內的事情及香港市場都不一定太熟悉,但正正由於他們的新,更可以凸顯性工作作為一種職業或兼職的選擇的特質。跟公司請假一至兩星期來港兼職,完了就回到原本的崗位,與當了性工作就污名一世纏身的觀念很不一樣。

  他們之所以獨特,是因為他們所處的位置與面對的情況,與香港男性從事性工作或台灣酒店男公關所面對的截然不同。他們先要面對時限問題,其次就是來港之先必有成本,與香港男性從事性工作可以純粹作為一種沒有太多成本及可以遷就上班時間而從事的兼職工作很不一樣。同時,他們三人於國內鄉鎮長大,教育水平不高,價值觀念與於高度發展的城市長大的香港人已有距離;加上他們接觸同性社群的經驗不多,傳統父權社會的異性戀婚姻觀念相對較強,因而在香港男性性工作者身上發現到的,包括在工作上找到性事的滿足、感到工作具彈性及自由、賺取到自尊及擴闊生活圈子等(註42),都難以在他們身上體現,更莫說如Tim仔認為從事性工作是「一個自立的過程」。(註43)這裏要點出的是,不是沒有國內來港的男按摩能享受這份工作(註44),不是所有國內男按摩都無以以此工作自立,不然他們的同鄉不會來香港十多次賺外快及有不少男按摩以此為主職從業多年,而是要凸顯香港本土與從國內來港的男性性工作本身已有很大的差異,而從國內來港的男按摩之間亦存在大大小小的不同。故此,男性性工作這一類別雖已處於邊緣的邊緣,但原來內裏仍然存在不同的社群,或再有中心與邊緣、強勢與弱勢的劃分。

  中國大陸的社會,相比於香港,保留了更多更強的中國傳統觀念,例如男性必須結婚生子,三位男按摩亦把社會異性戀情慾模式內化成「應該」或「正常」的價值觀念。或因如此,他們都不太願意或不太習慣傾談他們的同性情慾經驗,或與客人之間的事情。同時,生活與經濟壓力對他們來說,比性事與性取向來得重要。而對將來,他們均朝著異性戀婚姻的方向走。或可借用《北京同志故事》中,一位男妓對自身的看法作為對照:「如今已二十五歲,不想再蹉跎歲月,對我來說,可以安安定定地活下來,已很不錯,甚麼同性愛,根本就微不足道,沒所謂,真的無所謂,性不是太重要的。」(註45)這樣的看法與語調,亦幾近於《雙程心事-----十二位中國性工作者記述》中各個故事,儘管其性別不同,其社會角色與責任不同。

丁、關於性工作的討論

一、略論性工作於女性主義範圍的討論

  Wendy Chapkis曾把娼妓業、色情及其他形式的性工作比喻為女性主義(Feminisms)內的地雷,揭示女性主義者對此議題紛紜而壁壘分明的立場,若碰上的話,勢必引發難以面對及處理的局面。(註46)性工作的衝擊來得巨大,全因這工作在在攻擊西方白人為本位、具基督教信仰重視一夫一妻的異性愛婚姻制度,及父權框架。好的性事(good sex)本身必須因循戀愛、婚姻及家庭這種線性關係邏輯,更必須與生育、異性戀一對一、不涉及金錢利益等要求掛勾。而性工作所張揚的性事,則是不涉及個人感情(impersonal)、純為追求肉體享樂、與金錢掛勾、性工作者與顧客之間的關係為陌生,而且性工作者會與多人發生肉體關係,大力地挑戰主流社會對女性性別角色(gender role)的期望,因而反對的聲音多以道德審判的角度張顯,「壞女人」、「淫婦」或破壞家庭幸福教壞下一代等聲音經年不絕。

  於十九世紀西方第一波女性主義運動強調自由與平等開始,性工作已成為女性解放的重要議題。至後來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的分流,自由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及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則就性╱別關係(sex/gender relation)衍生出截然不同的看法,於性工作議題上壁壘分明。其爭論的重點,乃在於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認為自由社會中,每個成年人都有自由簽訂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契約內容屬於私人領域中的私事而不應受公共領域權力的干預。因而,性工作是一種工作的選擇與權利(rights of choices),能讓女性獲取自強本錢(self-empowered)的專業(profession),進而顛覆父權社會兩性之間存在的不平等關係。性工作者在性關係交易中保持高度自主性及控制權,有能扮演提供性娛樂的角色(sex entertainer)及性治療師(sex therapist),反過來站於主動位置牽動男性的情慾。而基進女性主義者則從性工作者與顧客交易關係上考慮,強調性工作的本質只是重覆(reproduce)及進一步強化(reinforce)兩性之間的權力差異,讓男性合理地擁有用金錢購買女性身體的權力,鞏固其經濟、社會、文化優勢的性╱別權力。女性身體被「物化」(being object),是滿足男性性慾與權力慾的性僕(sexual servant),女性性工作者在性工作上實際是處於被剝削的位置。故此,基進女性主義者倡議廢除性工作。

  兩種女性主義的立場本身都有其不足之處。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過於強調兩性平等參與及自願簽訂契約的框架,而忽略社會對於兩性結構性的不平等;基進女性主義著則著眼於兩性關係的本質,視剝削與被剝削、壓迫與被壓迫之間不存在改變的可能,亦漠視性工作者的主體及其顛覆社會既有性論述的能力。同時,兩派女性主義均把焦點放於性工作者的性工作一環上,抽離於性工作者的實際生活,更忽略了性工作者的其他身份與角色,也沒有處理其職業角色與其他性別角色之間的互動關係。

二、性工作的當代觀點

  「性工作也是工作」(sex work as work),是支持性工作除罪化及爭取正當性(decriminalization)的重要宣言。持該觀點人士認為,要討論性工作,不應從其「性」的角度來批評,即糾纏於「好」與「壞」的性,而應從「工作」的角度來討論;更不能先預設一套不道德的性模式去檢驗性工作,人有權選擇其價值觀念及生活方式,其他人沒有權去歧視或壓迫某些性模式。應用倫理學認為「人的性或情慾是多樣化的」,而且沒有某一種性的表現或情慾模式是「正常、自然、正確或符合人性的」。(註47)

  同時,我們亦應尊重性工作者的主體(subjectivity),不應視性工作文化意義只有固定的一種。女性性工作者不一定認為自己被男性佔便宜,不一定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不一定缺乏任何顛覆的能力。她們在工作上的性是功能性的、不涉及個人情感或省卻情感勞動(emotional labor),因而是身體以外、非隱私或個人的。性工作者可採取抽離的工作策略,「不准(顧客)觸碰身體某些重要部份;以及(自己的)不參與、不投入」(註48),與顧客進行性交易時必然使用安全套,以劃分與顧客及男朋友(或老公)進行的性行為,亦為自己多留一點空間。因而,私人領域的性事與工作層面的性事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顧客購買或進入的是陰道(洞)(註49),而永遠無法進入性工作者的身體。同一道理,如若稱「嫖」本身是異性戀男性特質、男性情慾的表現,故即使是女嫖男或同性戀式性工作,都是模仿與複製異性戀男壓迫女的模式。那麼,就是把「嫖」本質化,只是把「嫖」的主觀觀念、詮釋及感受套進所有人的身上。人們把異性戀霸權(heterosexism)及嫖定義給予力量,才會墮進了無休止的死胡同框架,因而,最恰當的方法是鬆動異性戀霸權、嫖等概念,才有機會改變現時對性工作及性別的二元定義。

  此外,性工作並不是單指陽具陰道交的性交易,也包括陪酒、陪坐、陪唱、猜拳、按摩、伴遊、成人電影從業員、電話性交、脫衣舞孃及公關等,甚至是如Andre Gorz所言,「任何情境,當我們出售或出租自己,卻無法以技術或操作手腕來取代或解脫我們自身的涉入例如為錢而寫作的作家或計酬代孕都是從事賣淫行為」(註50),或是馨格(Linda Singer)所指的,擇偶(婚姻)其實與賣淫無疑,也涉及「軟性貨幣」(soft currency),即愛、社會認可、正當性、名望及保護等。(註51)因而,如何界定性工作及誰是性工作者,概念上已漸模糊;而當下仍清晰地被打壓的某一些從事性工作社群,都只是法律或警察等權力機關釋義下的社群。

  至於對基進女性主義認為性工作把女性「物化」(objectification)的說法,卡維波認為這是一種誤用。他稱,物化亦即對象化,是人類生存的必要條件。「物化就是透過人類的組織(社會分工)把某些東西當作和自己不一樣的物(區分物我),也就是把某些東西當作勞動的對象」,「物化就是人的改造自然,所以,物化也就是人化」,「人類的勞動不但物化了自然,也必然會物化自己的身體」。而當社會採用資本主義作為主流時,「物化就主要地採取了商品化(commodification)的形式」,「由於人們已經不能有意識地控制這樣的一種形式的物化或商品化,所以也被稱為『異化』(alienation)」(註52)若把性工作放在現代(modernity)的語境下,更有多一層的意義。在生產力較低的家庭經濟時代,幾乎大部分工作都是家務工作,性工作也是家務工作的一種,是女人工作的一部分,因而有女性主義者認為婚姻就是合法的賣淫。而資本主義的商品化,實際上是對社會生產與家務工作的一大改變,家庭的束縛得以解除,人因而帶來更多的自由,女性的性權力亦有進展的契機。家庭的觀念得以鬆綁,用來維持家庭核心價值的一夫一妻、異性愛、因感情而結合的家庭關係等觀念也開始失去存在的基礎。「家務工作充分商品化並且高度普及到一定程度時,現代家庭形式的霸權之終結也就來到了。」(註53)性工作,其實就是把家務工作商品化的其中一環,亦是重要的一環。

三、男性性工作者的尷尬與揭示

  性工作本身已被污名及棄之邊緣,男性性工作者處於性工業中是邊緣,同性戀處於異性戀語境下是邊緣,而男性性工作者從事同性性交易行為,更是處於同性戀社群的邊緣。因而,他們處於雙╱多重邊緣的狀態。西方傳統的研究裏,都會把同性戀男性性工作者病理化,認為從事娼妓行業的男人都有賣淫人格。這種偏差(social labeling of persons as deviant)的界定與反娼及恐同(homophobia)的二元對立論述同出一徹,先把性工作及同性戀當作一社會問題或心理病態來處理。而有趣的是,因男性是有性的(sexual),女性是無性的(non sexual),女性與男性置身處性工業時,無論是作為性工作者或性服務顧客,女性都會被病態化,相反,男性則不會。而同性戀男性性工作者現身時,他們一方面受著同性戀的歧見影響,另一方面也被等同於女性從事性工作的處境,陷入雙重病態化的境地。

  當男性於異性戀社會制度底下從事性工作之時,其社會及文化定義之下的性別角色、陽剛氣質或男子氣慨(masculinity)可會受到威脅。面對女客時,男性性工作者需要極力扮演男性的社會角色去取悅客人,但取悅客人此種服務提供的行為本身會被社會界定為女性性別角色的責任(femininity)。同時,按吳翠松的調查研究發現,女客都會主觀地相信,「一個男性之所以會在這個場所上班是很可憐的」,是「犠牲自己的尊嚴」(註54);因而男公關與客人在外出時會主動付錢,「讓他或多或少也覺得自己活得比較有男性尊嚴」。(註55)而自我界定為異性戀的男性性工作者服務男客人時,他們所面對的衝擊更為激烈。首當其衝的是要面對自身的恐同情緒,姑勿論個人情慾流動及自我身份認同,凡有肛交行為的已被社會界定為「真正」的同性戀行為或同性戀者。而且,異性戀男性會認為肛交是污穢的(dirty),需要插入男顧客時會有心理上阻礙(problem);而被顧客插入時,會感到被貶低(downgraded),嚴重攻擊其男子氣慨。故此,在江紹祺的訪問其間,男性性工作者會不時與同性戀者劃清界線,強調自己是「正常人」(normal man)。工作過後,需要自行洗腦,卻仍會感到不快(not happy)。(註56)即使是自我界定為雙性戀或同性戀的男性性工作者,陽剛與陰柔的高下之分概念仍纏繞不絕。顧客會覺得因花錢在性工作者身上,即使自感是「0」卻仍然要扮演「1」的角色(註57),而在性交易中性工作者若要扮演「0」角色,可會感到羞辱,認為這是「女性╱陰柔的事情」(feminine thing)或視為被強姦(rape)。(註58)這個情況就如同女性性工作者內化父權制度中的女性性別角色。男性性工作者把異性戀情慾模式內化成自己的價值觀念,而不少同性戀社群又不自覺地把這觀念內化,卻沒察覺跳出了異性戀霸權後可以是海闊天空。

  不過,性工作中的性是身外的性,因而性工作者與顧客的配對,與性工作者的性別及性取向沒有必然的關係。易言之,自我界定為異性戀的男性性工作可會服務男客,自我界定為同性戀的則可會服務女客。江紹祺則用了「工作角色」(work persona)一概念來解釋這種情況,認為他們可以按既定的腳本(script)扮演不同的角色,滿足不同客人的需要。這亦是男性性工作者保持其工作與私人生活分隔,而不致混亂與互相拖垮的其中一個方法。

  儘管,男性性工作者面對雙╱多重邊緣,對性工作的激進反思卻吊詭地必須從邊緣中的邊緣入手,故卡維波認為以同性戀式性工作的生活為立足點出發來詮釋性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同性戀式性工作涉及兩個男性的契約,攪亂了性工作就是重現不平等男女性別關係的觀點;男性花錢購買服務的目的已不一定在於發洩,也可能要求性工作者同樣有高潮(如要求男性性工作者有不同的性反應或射精),挑戰了把性工作化約為消費式資本主義的觀點;而同性戀性工作亦衝擊著同志社群的平等主義訴求。(註59)再進一步推想,面對跨性別人士(註60)從事性工作,我們又如何把已知的概念套在他╱她們身上?男女之二分,同性與異性戀之二分,根本就是性別體制的壓迫性建構,故已有學者提出「去性化」(desexualization)的觀點,嘗試脫離既定討論性工作的框架。

戊、結語

  《性工作者十日談》中,導演邱禮濤安排一名替性工作者爭取權益的社工進入性工作者的生活與職場。社工每每發表其偉論,都談及性工作有數千年歷史、本身是有尊嚴及可享有權利的工作云云;而收回的反應是「根本聽唔明」,混淆「性工作」與「性工具」二詞,被勸以「雞」代替「性工作」作稱謂及溝通,及被媽媽生駁斥「你又未做過雞,你知做雞係點咩?」。雖然,絕對不是曾從事性工作的人才有資格去討論性工作或為性工作者爭取權益,然而,電影中一而再再而三地點出性工作者與爭取權益的團體(或暗示為女性主義者)之間存在一段頗大的距離。這鴻溝,不是電影裏的事情,也相信是導演閱讀相關資料及體察香港性工作行業情況後希望呈現的事情。誠然,三位受訪的男按摩師對「性別研究」四字都感十分陌生,筆者每每遇到他們反問「出賣身體是件光榮的事嗎?」這類問題時,都不禁語塞,更反省自己在整個研究過程中是否只是紙上談兵。要與陌生人做愛的不是你,要隨客人需要而付出身體每一部分的不是你,要一晚射精幾次或被插入的不是你,有客人時卻可能要依靠藥物才可以繼續工作的不是你,沒有客人時卻又擔心血本無歸的也不是你,甚至要在男男色情刊物或網絡上公開樣子冒被朋友或家人知道從業,或被嫖客於blog上描述服務素質評頭品足的都不是你,我們要介入這個議題時,有否細想男性性工作者這個社群的感受?即使,從業者能放下一切社會的道德規範或找到辦法應付或面對其家庭與親人,但他們能在工作中有多少的選擇,擁有多少的權力或權利?享受casual sex的男同志社群可有撰擇性伴侶的權利,即使走進公廁廁格脫了褲子發現對方不是自己所想的仍可以半途say no,穿回衣服板起臉抽身離開。但男性性工作者呢?

  國外討論娼妓問題及爭取性工作權益的起步較早,而無可置疑,香港關注及討論性工作的空間仍處於很初步的階段,《性工作者十日談》中所呈現的彷彿是運動初期所遇見的必然情況。遲起步已成事實,亦不算是過於令人惋惜的事情,反而,因關注與討論尚於萌芽狀態,可發掘的討論空間、角度及面向還有很多。前人可鑑,我們既然已能接觸到各學者與平權運動人士提出的豐富思考觀點,可視為審視本土議題的一大幫助。男性性工作者的確是未被開發的課題,惟漸見出現如「午夜藍」的團體,冀望在不久的將來,他們能成為一反思現時性工作及性意識的始點。

己、後記(書於初稿完成後四個月)

1. 本文原為性別研究碩士課程其中一份功課,即只為給予老師審閱,然後務求獲取一個(合格)的分數,作為取得一個學位的其中一步(何等卑微!)。然而,筆者從來都不太喜歡因為科目(或老師)的要求而「度身訂造」一份功課,科目越是為避免學生一文交多個科目而「諸多要求╱阻攔」,筆者就越是不高興。本文之長度與深度都是「嚴重」超出該個科目的要求,實也是務著做得太多而被扣分的險來做。筆者不得一而再再而三反覆強調筆者感到男性性工作者這個社群實是需要多點人來談論(當然,社會上還有很多社群需要被人關注),而筆者亦覺得(是「覺得」而不是「認為」)既然花了那麼多工夫來完成本文,何不多走一步,把文章公開呢?(當然,在哪裏公開也是重點。)

2. 公開一些關於性小眾或邊緣社群的文章,實有被本質化(essentialized)之險。(此險之程度視乎讀者族群的背景,惟又未知有誰願意細看逾二萬字文章)易言之,則是筆者會有可能被懷疑與男性性工作者有何關係云云。防人之心不可無,小人之心,也不能完全放下。去年筆者已撰文談及一個男性修讀性別研究時,不可避免地會惹來怪異目光甚或「微笑」,班中亦已有一男同學因接受不了性別理論對兩性、性事、性取向等觀點,及其朋友如何看待他修讀性別研究而退學。此險非關乎個人生活小事,此險也可以是社會或社群的籬藩。本質化可以清楚界定自己及自己所屬社群的身份,鞏固社群的凝聚力,卻漠視了身份背後的複雜內容;同時,這也是給各個社群帶來隔閡,桎梏溝通、互相理解、包容,及拓展更多元空間的摒障。反對本質化,反對本質化,很多有識之士都不時提出的觀點,但遇到實際處境時,我們(絕對包括筆者自己)又能否言行一致?另一方面,公開了這份報告(或曰給予邊緣社群發聲機會,這是很多學者常喜歡做的事)的而且確能給男性性工作者帶來「好處」嗎?

3.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聖賢之書如此教導我們。人們可以因為民族情感而大力捐款支援受天災影響之人,如九十年代華東水災、幾年前的南亞海嘯及去年的四川地震(我們又好像從來不會為日本或南美洲地震而籌款);家中沒有長者或殘障人士,但仍會願意出錢或出力協助這些人士,最少如匆匆上班時花幾塊錢買一支旗;兒童,一直被強調其無法自我保護及照顧的群體,他們也是社會(或人類!)未來的「重要資產」,因而又會有不少人樂意助養中國大陸或非洲的兒童(包括筆者)。可是,如果受助者不是有「共同民族感情」的人、不是「缺乏自強本錢」或「自我保護力能」的人,而是癮君子、釋囚、精神病康復者、於香港出生的小數族裔、未婚媽媽、同性戀者或性工作者,我們又能否一視同仁?又有沒有反問自己為甚麼不能一視同仁?難道真的是曾吸毒、曾入獄、曾患病(筆者又想起林夕)或曾是性工作者,才能有替他們做點事情的動機?筆者覺得需要動筆撰文,只因不時感到男性性工作者的痛,一種因不公平、不合理而引致的痛。

4. 因為另一科目的一份功課,筆者選擇去「拜會」關注「哥仔」的NGO「午夜藍」,及參與其「吹水會」活動。跟他們認識後,筆者知道了「出賣身體是件光榮的事嗎?」的答案:「出賣身體的確可以是件光榮的事。」這種明目張膽無可不能對人言的性開放態度,當然與紫藤的立場一致。午夜藍甚至覺得,「性工作」一詞已被耗用至失去力量,因而重新用回「賣淫」這又貼切又刺激大眾心神的詞語。對於午夜藍的積極態度與正從事賣淫行業的「哥仔」內心充滿掙扎的狀態,筆者實是無法作出判斷,畢竟,前者是態度也是種性政治的身體策略,後者血肉心神之苦又實實在在。作為一個研讀性別理論的人,自然知道不是個個在學者都是前衛先鋒,也無此必要,重要的是我們發現自己內心的掙扎,摸清自己的價值觀念,再找可行的分析角度,去提出有意義的問題。的確,提出問題比得出答案來得有意義。

5. 筆者多番強調自己對男性性工作者的認識,只侷限於國內來港的男按摩之上。因認識午夜藍,筆者對這個課題有更多的認識。例如:一、同志雜誌、男男色情雜誌及主流報紙上,都有大大小小哥仔的廣告,有部分客人會從這些渠道聯絡到哥仔;二、中年婦女聯群結隊上深圳找哥仔的情況並不鮮見;三、市場上有專服務小數族裔的泰國或東南亞直哥仔;四、部分專門服務較有錢及有社會地位的客人的哥仔,可能根本不需要甚麼協助,也因而更難以接觸;五、哥仔有很多類,內心充滿矛盾掙扎及接受不了自己的不是沒有,但真的享受這份工作的亦有不少,如一哥仔想變性為的是想接觸多點「直仔」(straight clients)或一對同性伴侶既享受一起當哥仔又一起去嫖。因為午夜藍,令筆者對此社群有更廣闊的認識,也能重新審視自己的思考角度。感謝他們。

6. 「性工作是工作」(sex work as work)這個口號,全世界通行,也是關注性工作者團體爭取保障性工作者、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及消取社會歧視的重要策略。若你有幸聽聽紫藤如何闡釋及宣傳這個觀點,相信你會更體察箇中的「力量」,甚或會被說服完全認同這個說法。然而,知識告訴我們,凡事均有正反。當我們強調性工作是工作時,有沒有反問過「你正在做一份工作」背後有何實際意思?當找到一份工作,自當可以跟人家談及工作的名稱、工作性質、做得高興與否或前景如何,若然是被認為是一些較「尊貴」或有「意義」的工作,如醫生、律師、消防員或大學教授等,談及本身更可以成為一種獲取優越感與地位的事情。談論個人工作,是社交的重要環節,也是人存活於社會的其中一個證明,若不能談及,彷彿如你不屬於這個社會,甚至消失於世界之上。性工作者能否給其工作張口?嚴潔心的研究裏都提及,部分深水埗「企街」可能有丈夫有子女,但其工作只能寄存於自己心裏或同行口中,情況就如同性戀者不能跟其家人、朋友或公司同事分享自己的伴侶關係一樣------感情狀況及婚姻,其實也可以是社交的一種手段。當然,性工作者或同性戀者對不能宣之於口的事情都(無可奈何地)有其反動的對策,但始終這是一種壓抑,這是阻礙他們建立人際關係的事情,甚至污點。我們一味倡議性工作就是工作,能直接改變這個多少?對於不能接受自己從事性工作而又迫不得已繼續從事的人,這個口號又能幫忙到他們多少?性工作者於工作以外的事情我們又能否彼及?性工作者的工作身份與其他身份又能否拉上關係?2009年4月30日《信報》上,陳雲的短文〈恩客〉提醒了筆者一個關於賣淫「工作化」遺忘了的論點。「用性工作者,則請三思,以免弄巧反拙。相當程度的非刑事化及執法諒解是好事,完全合法化也要三思,因為賣淫屬於政府願意放寬管理的灰色經濟,妓女一旦成為正常職業,競爭加大,稅金、商業牌照費、強積金、強醫金等附加使費便來了,謀生不易。」此外,該文又思考妓女與勞動者的關係,反問「香港社會真的認同妓女是擁有公認謀生資歷的一群正常勞動者嗎?」。

7. 「性工作就是工作」這個說法,其實已有人質疑只是(某些空談學術的)知識份子對性的「美麗」想像及過份理想化。筆者想於此引述素黑與湯禎兆對於日本AV女優的討論作為本文的最後,儘管討論的語境不同。(素黑:)「不少男知識分子會說自己很尊重AV女優、性工作者。我想問,你們怎樣尊重她們呢?在交易中說甚麼尊嚴?在評論中更談不上尊重。有些知識分子會說覺得性工作沒問題,只要性工作者本身尊重自己,當是一份工作,甚至可以在裏面得到pleasure等等,把一大堆(法國式的)女性主義式的概念搬出來,請問他們如何具體地尊重她們呢?別忘了思想開放的背後,其實不肯承認的卻是他們難耐橫流的性慾,他們也會消費這些女人,會買AV,會嫖妓。他們怎樣去尊重她們呢?不曉理性化性交易活動的草根階層反而純粹一些,那是清清楚楚的性交易,乾淨利落,我會尊敬他們不虛偽。我從來不否定性需要,但當他們把自己抬高了,覺得我嫖但我尊重她們時,那他們可否說搞清楚到底他們是在哪一個層次尊重她們呢?」(註61)

8. 謹以本拙作向各性工作者致意-------如果真的有致意的需要,及可以此作為致意的方式的話。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初稿
二零零九年四月修改

註釋

(註1)Kong, Travis S. K.. The Hidden Voice: The Sexual Politics of Chinese Male Sex Workers.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2005, p 29.
(註2)筆者年前曾於酒吧內被人誤以為是「Money Boy」(該名上前搭訕的客人所用的詞語),更被打量及搭訕。由此可知,於酒吧或街頭兜生意或駐場平常不過,關鍵似乎在於是否識途老馬或有否此服務需要而多加洞察。
(註3)此取態與方法參考自嚴潔心:〈香港街頭性工作:性別與社會組織〉,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研究》(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5),頁206。
(註4)各資料的來源出處請參見文末「參考資料」一欄。
(註5)如若過去實已有不少有識之士狠批此書,而筆者翻箱倒籠地尋找有關本地男性性工作者的資料時,卻仍未能找到丁點相關評論,那更應於本文再作審視,以終結這種誤以為找到重要資料卻原是一場空的重複情況。
(註6)周永傑:《香港舞男實錄》。香港: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1990年,頁154。
(註7)同上註,頁159。
(註8)同上註,頁10。
(註9)同上註,頁44。
(註10)因政府出版有關同性戀的報告書不多,故筆者相信應為1983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編寫的《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論題二)》。
(註11)同註6,頁46。
(註12)同上註,頁12。
(註13)同上註,頁47。
(註14)同上註,頁22。
(註15)同上註,頁100。
(註16)同上註,頁32。
(註17)同上註,頁38。
(註18)同上註,頁37。
(註19)同上註,頁44。
(註20)同上註,頁151。
(註21)關於這類電影,香港女同盟會稱為「假同志電影」,更於2008年舉辦「香港假同志影展」,刺穿當時電影媒體對同志的虛假想象。「香港假同志影展」網站http://fff.wchk.org/。
(註22)小曹:〈香港同志平權運動簡史〉,載於《彩虹路上-----香港同志平權運動發展史1974-2005》(香港:香港彩虹,2006),頁3。
(註23)較重要的周華山《同志論》、周華山、趙文宗合著的《「衣櫃」性史-----香港及英美同志運動》都是在1995年才出版。
(註24)同註22,頁4。
(註25)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論題二)》。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83年,頁1「引言」。
(註26)卡維波:〈同性戀╱性工作的生命共同體理論的與現實的連帶〉,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妓權觀點》(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1),頁315。
(註27)基於他們持旅遊證件來港,因工作而獲取金錢即屬違法行為;同時,他們接受訪問時已表示不希望公開其姓名,故須隱之。
(註28)筆者所持的是他們在香港的電話號碼,有的是他們自己購買的電話咭,有的是中介人提供的。至回國內後,筆者暫無法與他們聯絡,惟WW有把其國內手電告之筆者。
(註29)嚴月蓮,陳欣欣:〈香港妓權運動的啟蒙〉,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研究》(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5),頁193。
(註30)同註3,頁206。
(註31)同註1,頁3。
(註32)同註3,頁207。
(註33)原文為「but the Shenzhen portion was dropped because of a lack of contacts to facilitate research there」,同註1,頁3。惟後來江紹祺於2009年3月21日《誌同志》電影首映活動上指,香港的「哥仔」越來越少,而國內來港的「佳麗」漸多。筆者以此情況推算,國內來港的男性性工作者漸成為研究對象的重要主體。
(註34)同註29,頁195。
(註35)周華山:〈三個男妓的故事〉,載於周華山:《北京同志故事》(香港:香港同志研究社,再版,1998),頁133-134。
(註36)嚴潔心:〈關於爭取性工作者權益的想像〉,載於游靜編:《性政治》(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06),頁236。
(註37)香港電台第二台「思潮作動:超男女關係」其中一集節目「透視男性性工作者」訪問中江紹祺稱,2007年,日期待查。
(註38)名稱不便公開。
(註39)部分網站曾使用免費的相簿網站,如picturetrail,惟網站本身禁止刊登色情資訊,不到數天中介網站被查封,都曾經出現經常轉換網址的情況。
(註40)相片通常為赤裸上身及看見樣貌,惟多明顯經過電腦修改,卻多不會裸露下體。部分是國內的按摩公司幫他們拍攝,部分為他們來香港之後,中介人以其手機幫他們拍攝,或由按摩師提供個人生活照。而個人資料,則包括年齡、身高、體重,偶會標明服務專長及性器官大小,惟資料均不能盡信。跟WW傾談期間,偶爾會收到跟客人直接來電,他講及自己的資料時,經常胡亂更改,報細年齡或虛報身高是常見的做法。
(註41)LK到港後第二天黃昏跟筆者認識,繼而一起吃飯。他在飯後,很高興地跟筆者說:「現在剛好來了香港24小時。」而來港第三天,他到了淺水灣一趟,純為觀光。WW則到了尖沙嘴海旁,花了20元請人家幫他拍照留念。
(註42)各點分析取自《The Hidden Voice》一書,同註1。
(註43)陳雅屏:〈Tim仔走天涯-----愛情與麵包〉,載於李偉怡等策劃:《情長同志-----香港12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香港:香港性學會,2007),頁24。
(註44)周華山〈三個男妓的故事〉一文中的B就是持積極態度面對性工作的例子。因為自己能找到生存的策略,故得到可觀的收入,給父母「吐氣揚眉」。
(註45)同註35,頁138。
(註46)同註3,頁203。
(註47)卡維波:〈性工作的性與工作-----兼駁反娼女性主義〉,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妓權觀點》(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1),頁258。
(註48)同註3,頁235。
(註49)同上註,頁237。
(註50)朱元鴻:〈娼妓研究的另類提問〉,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研究》(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5),頁443。
(註51)同上註,頁442。
(註52)同註26,頁323。
(註53)同註47,頁274。
(註54)吳翠松:〈酒店男公關之研究〉,載於何春蕤主編:《性工作研究》(台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5),頁126。
(註55)同上註,頁127。
(註56)同註1,頁37-39。
(註57)「1」與「0」為同志文化術語。「1」(top)即插入者,「0」(bottom)即被插入者。
(註58)同註1,頁40-41。
(註59)同註26,頁315。
(註60)跨性別(transgender)人士包括變性者(transsexual)、易裝者(transvestite)、反串者(drag)、變裝者(cross-dresser)及雙性人(intersexual)等。
(註61)湯禎兆:《AV現場》。香港:TOM(Cup Magazine) Publishing Limited,2005年,頁18-1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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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嚴潔心:〈香港街頭性工作-----性別與社會組織〉,載於陳潔華、王惠玲編:《香港性別論述》(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4),頁442-474。
65. 嚴潔心:〈關於爭取性工作者權益的想像〉,載於游靜編:《性政治》(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06),頁226-241。
66. 顧燕翎主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文化,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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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關於附圖

附圖是筆者於同志電影節中看過的電影《艷光舞男轉》(Twilight Dancers)劇照。

一篇可讀性高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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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想起新馬師曾的《萬惡淫為首》

新馬師曾演出的《萬惡淫為首》
他唱:
「唉﹗冷得我騰騰震﹐真係震到入心﹐心酸我仲發緊冷咯﹗
乜好似腳軟難行﹐乜點解行行又似覺好似身不穩﹐
點揾得個各位善長仁翁﹐希望佢做一點好心﹐唉﹗
心傷嗟怨不幸逢絕運呀﹗虧我運蹇時歪 (苦喉) ﹐都不幸作了盲人 . . . ﹐
今日誤我呢一世﹐禍起祇為係淫﹐自嗟暗自還帶恨。
福心呢﹗好心呢﹗可憐下呢個盲眼乞兒仔喇﹗
真飢餓咯﹗又淒涼呀呢﹗少奶有乜冷飯菜汁施捨下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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