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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的拘捕程序 不一樣的監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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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日17日第七屆國際終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日,本地關注性工作者組織「紫籐」、「午夜藍」及約十名性工作者於灣仔修頓球場集合、發表聲名、以「篤爆波」行動作序幕,然後遊行至灣仔警察總部,「青鳥」亦有加入遊行隊伍。他們沿途呼喊口號「香港只有曾蔭權,從來沒有基本人權」、「調查結果得個桔,多得廢柴投訴課」、「性工作者有人權,唔係俾你搏宣傳」等等。

根據紫藤統計數字,性工作者於08年投訴警察濫權共556宗,當中包括65宗「被入屋拍照」、48宗「迫簽口供」、41宗「免費嫖」(包括放蛇3次,第4次拉)及38宗「禁止打電話」,09年則錄得數字相若,而且越來越多「粗言侮辱、恐嚇」及「恐嚇不要見律師」的情況出現!警方除了慣常佔便宜、威聲吼嚇,近年更有最新陰招玩姐仔,包括「誤導姐仔不要向有關機構求助」及「局部脫衣搜身」,可謂層出不窮玩到盡。關注團體建議使用X光金屬探測器替代「局部脫衣搜身」,警方回應此舉比剝光豬搜查更為「深入徹底」、更違反人權私隱,而且相關儀器稀有難尋、價格昂貴超出預算... 聽罷真係「啤」一聲 。

「局部脫衣搜身」是變相的「緩害」搜身方法,令被捕者「減少」剝光豬所帶來的侵擾及羞辱,通常以懷疑被捕人士藏毒、藏械或具自殺傾向為理由,可以是「莫須有」及主觀判斷的。當姐仔哥仔在錄口供時陳述自己被個別警員粗言侮辱、恐嚇,甚至被「撼頭埋牆」,錄口供警員回應他們這些並非案情,不予記錄。有時警方不允許他們打電話,聲稱「律師只會呃你錢」,甚至反問:「紫滕剩係會幫雞,咁你係唔係雞?」姐仔Coco屢次遭警方恐嚇、騷擾,投訴6單,全部被駁回「無法證實」。

當你認為警察一方面要人投訴,一方面又阻止人投訴,投訴課「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時候,唯有寄望監警會觀察員能有效介入、協助。很抱歉!監警會觀察員主要由義工組成,遴選機制不明,投訴人須自己主動向投訴課提出要求、然後投訴課再向監警會轉達訊息。另外,會方並不保證每一次調查投訴的會面均有觀察員在場,關注團體約見會面又三番四次改期,如此人力資源匱乏,即使再大的實際調查權,都只會是形同虛設、有心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