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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些直接行動者

代友人Joao Li 轉貼,回應別再精神勝利自我感覺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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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些直接行動者:

一月十六日包圍立法會之後,有參與者指責大會搞得太過和平,認為當有示威者試圖強行突破警方防線時,不應呼籲眾人冷靜,反而應該更加進取,運用更多直接行動甚至暴力,以圖達到威逼政府撤回方案的效果 (例如能闖入立法會,或更有效地包圍)。

我不反對用直接行動來達到一些目的,而事實上歷史上也有太多例子說明,公義和權力的交替有時沒辦法,必須靠一些武裝暴力,才能換取。但不論是和平集會、攻略城池、還是暴力革命,總有它自己行動的一套邏輯和方法,不可能將幾種行動混為一談。

由1218開始,我自覺參加的,是一個由平民 (包括老人家,和許多第一次參與社運的八十後) 所組成的集會,主事者曾多次在宣傳刊物裡,公開演說裡,和每次立法會旁聽之後,清楚地說明由他們統籌的活動性質,是以慈悲堅忍抗衡建制的不公義,以人民力量(包括人數)包圍立法會以施壓,並建立一種快樂抗爭的長遠運動文化。我相信所有稍為留心參與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而我更認為,在幾次的集會之中,大會所訂的這些目的,都已經達到。

這種精神勝利(1),不只是令人在現實的失敗之中得到一些慰藉,更建立了一套和以往政治和社會運動不同的論述,因為它的重點不在於當前結果的成敗(當然也很重要,而策略如果失敗了我們也應該檢討),而在於大家學到了甚麼。

在當晚現場,大家等待警察清場時,實在有太多人,包括臨時加入的人,都說過一句香港解殖以來從來沒有人衷心說過的話 : 「我現在才真正覺得這裡是我的家。」如果一定要決定這次運動的勝敗 (其實我不明白為甚麼一定要用勝利/失敗去定義一場運動,正如沒有很多人會說一堂課勝利了,或一本書失敗了,單單因其目的是否達到),我會答本土意識勝利了,公民參與勝利了,身份認同勝利了。如果你要我盤點這場運動帶來的轉變,我會答得更雀躍,因為在不同層面它對人和知識累積的影響實在太多,例如它所啟發的世代論述 (當然主流傳媒的說法仍很落後,同志仍需努力),例如它累積出來的社運經驗,例如它建立的新人際關係,等等等等。但如果你仍然堅持要我清楚表明這次行動的勝負,我也得承認是0:1輸了,只能下次再賽。

當然,我們當然不能因為收穫豐富而欺騙自己是成功了,其實也沒有人會這樣做。因此,若你堅持行動必須即時有實效才有意思,應該多搞直接行動才能立竿見影,我也深表贊同,但同時我也必須問: 怎樣的直接行動才有實效? 再實質點說,我們要有怎樣的計劃、武裝、隊形、戰略,才可以攻陷立法會,迫鄭汝樺面對群眾? 這不是臨場即慶可以做得好的事,而做得不好,只會多人受傷,給警方更多口實去打壓我們,大會所說的慈悲和快樂抗爭,也頓時變成空話。

是的,不論何種行動 (甚至恐怖襲擊),我們都必須去問如何才能做得好,和可以得到怎樣的效果。面對著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如果我們要求必勝,更加需要強而有力的身體、富經驗的策略,甚至精良的武裝才能見效,否則胡亂衝動,只能得到當下的肉體宣洩和犧牲。還有,在場的老弱我們怎樣照顧,還是可以置之不理? 一次成功突圍之後,之後的計劃如何,可否立刻建立民主政制,否則來日自由被剝奪的代價如何? 還是另有計劃全身而退? 不是說暴力不可長,而是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和身邊的人負責任,起碼對上述問題有個「粗略的估算」,否則與高官的智商無異。

更加重要的是,這樣的行動和大會一直主張的,實在很不同。想想一萬人眾之中,有多少是因為聽到和平慈悲之名,應大會號召而加入? 有多少學生,說服了父母老師這是和平集會,才穿校服加入? 如果你有暴力革命的信念,而他們沒有,你怎可以將責任分攤給他們? 他們既是戰友,也不可能獨善其身。

如果你有和大會不同的議程,為何不另舉旗幟,從長計議,號召同志揭竿起義? 如果你只是即場發難,利用大會以慈悲號召得來的群眾,來配合你突如其來的計劃,實在是對不起一直以來克受本份的運動搞手。他們一直為了建立長期、和平抗爭而努力,而你多日來不聲不響,一見民眾數多,機不可失,立即見風使帆,那實在是騎劫了大會的原意。包括你在內的群眾,原也是知道大會的理念才來的啊,怎可以有人在鄭汝樺逃脫之後,才指指點點說其實應該怎樣,甚至乎指責大會倒米獨裁?

在事後指責別人未有按自己心裡的想法去做,是甚麼心態? 我認為,那是因為你都從未認真對待過自己直接行動的理念,形成了一個思想的黑洞。如果你早已經有行動計劃,你就不會參與和平集會;如果你想得通透,早就已經出謀獻策加入籌備,或是另起爐灶,不會像個消費者般,事後投訴。自己想有的,總不能靠別人給予。

話說回來,如陳雲所說(2),雖然我自己膽小,也實在應該尊重有膽有識的人,願意為革命付出甚至犧牲。我是很敬佩這樣的義人。而要為武力籌謀而擔上責任,其實比流血需要更大的勇氣。所以,如果你真有此志,是不是應該自立門戶,多讀各地的武裝革命方法 (不知有沒有這樣的書? ),串連有能力的人 (也可隨時與快樂抗爭運動交流思想),開通一條新的革命之路? 只要你有信心日後不會墮落成另一個獨裁者,或許大家都會默默支持你。

快樂抗爭者

(1) http://inmediahk.net/node/1005792
(2)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183605301445

回應

快樂抗爭

以當日場面,根本無可能贏到警察,
而以政府的冷血,你絕食,自焚都不會理你,
況且人間不會變成天堂,
抗爭是持續的,
會變成生活一部份.
事事講求實效的價值觀要改變.

又是混淆了肢體衝突和武裝革命

大家手無寸鐵,不過是要進入本來應該有權進入的地方。何必有少少衝突就要講到革命?如果真是堅持要完全避免衝突,恐怕當晚大家也不可能包圍立法會。警方的鐵馬是不會因為苦行或快樂抗爭的意志而自動移開的。
抑或是大會從來沒有期望真能成功包圍立法會?又或者當警方係傻,真係覺得一步一步慢慢行就可以包圍到?

say 個 hi

擔泥_道你好:從ansonwong文章到呢一篇,你的回應我全都好同意。當然你未必需要我的同意,但我講出來覺得開心,我也要快樂地抗爭丫嘛:)

其實我的目的是想將人民的空間,土地,道路,從極權的手中拿回

其實我的目的是想將人民的空間,土地,道路,從極權的手中拿回來而已!

作者的話,未免有損團結

(一)勝利與否的問題,這裡不打算說太多。我認為真正的問題只在於當時台上發言人的修辭。沒有人會認同高鐵通過了還不是一種失敗,亦沒有人會同意這不是公民意識覺醒的里程碑。反對勝利說法的,或許可以多點體諒:這麼多個月的繁忙與壓力,調控自己情緒之餘又要兼顧群眾,偶有錯口也實在正常;至於支持勝利說法的,其實只要想想,通過了、鄭走了,太家心底還是有一份悲傷的,自然聽不了太高興的說話。

(二)肢體衝突和武裝革命的分野, 擔泥_道也道得很清楚了。其實,只要認真地去想所謂衝突/暴力是甚麼,就不會將二者混淆了。之後的誤會以及展述也就不談了。

(三)但如果和平/衝突可以造就一些內部矛盾,那麼文章作者所展視的態度就更加危險,即使以某些溫和的修辭作潤飾,亦難以掩蓋其對團結的破壞。

或許是我搞錯了,我以為只要反對興建高鐵的都可以來,亦沒有想過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配合大會的指示。是不是只要和大會立場有異,或在行動立場上相左的人,通通都要被排拒於運動之外?有異意要表達的,就是「騎劫」了大會?這實在是太令人心寒了吧?

依我的分析,反高鐵的行動之所以這麼成功,是因為高鐵本身匯集了諸多不同的議題。正正是這種多元性,才致使它比以往重建/城市規劃等事件(如天星皇后)聚集得更多的人。是次運動的創意,如苦行斷食等,固然感動了一部份的人,但要將功勞全歸於所謂慈悲,未免與事實有點距離。我甚至會說,大會的中心論述,甚至無法取得太多數參與者的同意。我理解的如下:

(一)以城市規劃民主法為終極目標,
(二)以菜園村為中心去理解整個運動
(三)以反對發展作為理念
(四)以快樂抗爭作為形式。

就以我來說,我或多或少反對以上所有說法(例如我認為不談生產關係、不談經濟模式,不談整個資本主義系統地去說城市規劃民主化是荒謬的)。我的大部份朋友(不計大會中的),都或多或少反對部份說法,尤難以認同(四)。我甚至有朋友直指多番強調菜園村是騎劫了他。

但最後我們都有到來。因為我們知道,在面對統治階級的壓迫,是必須團結的。我們實在需要放下對自己立場的一些偏執。大會一直以來的努力,是我非常感動的;但要說大會可以代表我們所有人的立場,甚至可以打擊異見,實在有損運動的團結。

其實反高鐵的人不一定是跟住 [大聯盟]

不同於 for example [XXXXX聯盟會員大會]

似乎任何反高鐵的人都有權在會議進行期間去抗議

而非大聯盟成員者有自己的行動, 又怎算騎劫?

話大會打擊異見, 何以見得先

勝中有負,負中有勝

我這次是回應擔泥_道的。講到肢體衝突,我認為肢體衝突已是最低的暴力,起碼與警方與拒馬與及胡椒噴霧係唔同級數,更遑論政府的法律暴力。

問題是,(大會)「真係覺得一步一步慢慢行就可以包圍到?」

我並唔認為有些事,是一定要做到,或一定不能做,才可以分勝負。強行推開拒馬包圍立法會,的確係有一定效果的,信報紀曉風「據聞」連習近平都召開擴大會議(當然這個並不是真正意義)。沒有強行推開拒馬包圍立法會,這一股無力感只會繼續下去,等待下一次創造奇蹟。

我唔係主張守株待兔,用少少暴力可以解放一些無力感,完全唔用暴力亦可以感召多一些外人(尤其是香港仍然有大量由小學一開始被洗腦的零暴力信徒)。只要大會沒有把零暴力當然道德規條,沒有相信甘地那套什麼非暴力抗爭,那就問題不大。

我認為真正問題並不在是否用暴力,而是如何讓公眾明白零暴力主張(請閱今日信報呂大樂的說法,我請大會核心人物務必要閱,因為那好明顯是迫宮文)的惡意所在。這個過程一定是很曲折的,什麼時候要吸納新人,什麼時候要深化,這個就成為單純的策略問題。

說明一下

我是作者,試圖解釋一下。

1) 我自覺上文的重點在於,無論何種行動,你說的肢體衝突也好,我文中暗自感激的武裝革命也好(當然是兩回事),也須講明目標和做法,預期後果。而我認為比較有效果的做法,是將傾向肢體衝突的人,跟和平集會的人分開,因為成員的組合,心理準備,身體質素,裝備,策略也不同。(你看當天有人早準備了保鮮紙,有人甚麼都沒有;有參與者強調絕對和平,有參與者強調肢體衝突沒問題。) 分開的好處是肢體衝突者,可以專心一意,共同發展更有效的戰略,希望行動更有效,而不是間中跑上鐵馬,時而擲水樽,只有被捕危險而沒有實效。至於擔泥_道澄清一下武裝革命和肢體衝突的分別,也是好事,不過本文沒那麼在意,加上暗暗希望有人推翻政權,才反建議不如認真考慮好好發展如何使用肢體,甚至武力一途(而不是說肢體衝突就是革命,不必誤會),未知意下如何。還有,不是武裝革命的肢體衝突實效如何? 有經驗的人可否告訴我。

2) 不分開的壞處是,不同理念出來的論述互相混在一起,引起誤會,社會間也分不出兩種其實很不同的運動取向,例如以為安全的學生見運動危險而不再來,其實他可能仍想和平抗爭,不知大家認為這問題存不存在。既然如 Jaco Hendrix所講各自各有行動,為了不被大會「打擊異見」,其實只要分別發展,這問題可以簡化,更可強化團隊戰術,何樂而不為? 另立旗幟就是。又不是無線劇集,分開等如決裂等如不團結嗎? 我反而期待兩種運動互補,當然需要更多溝通、協調,但這正是實踐民主。

3) 其實大會不可能不「打擊異見」。它早就以慈悲和平為號召,若見到集會有肢體衝突難道不作聲? 這不是食言? 當然你不同意這種做法,一是索性不去集會,一是自己另外號召同道中人。我反對前者太過消極,而主張後者,不好嗎? 這樣分開了,大會不可能勸阻,肢體衝突者也不用回頭指責大會。這有甚麼壞處,難道一定要靠大會才能號召?

4) 對於移走鐵馬,我認為那不是肢體衝突,掉水樽才是。我也見不到大會阻止人拿掉鐵馬。拿掉鐵馬從影像看來很多人覺得激烈,但如果實際上沒有傷人,而且包圍效果顯著,我是支持的。

4) 任何反高鐵的人都有權在會議進行期間去抗議,是的。但同時每個人都有責任,去顧及自己行動對別人帶來的影響。由於沒有分開旗幟,大家不可能分出獨立行動還是跟隨大會,一有肢體行動便會令人以為是大會的一部分,難道不是肢體衝突者明知的? 這樣發生的話,大會說的和平慈悲變成只是空話。 我想肢體衝突者是無心的,但實際效果是騎劫了。更嚴重的是,現場的老人家也是在一起,突然的肢體衝突行動沒有顧及他們的安危,便不是大家的原意了。

5) 只要你不跟隨大會,而號召和自己共同理念的人一起,就不會有被菜園村騎劫的誤會。現在跟一點不跟一點的,事後說大會將東西強加於你,很不公平,我覺得是個消費者才會說的話。

6) 不知是否我的文章寫得差勁,令人看不出主旨。我最想問的,是究竟強調肢體衝突的進路,是否可以獨立發展,使日後更加成熟? 也不一定革命啊,只是比「大會」更進取的策略,「將人民的空間,土地,道路,從極權的手中拿回來」,而不用拖著「大會」的尾巴。明顯地,我最希望大家回應的,正是為什麼不可以多元發展。偏偏大家都硬要留意其他細節避而不答,不知何故。

7) 分開不同策略和理念的人,各自專心,不用內部指責統籌不佳,兩者時而互相交流,我實在想不出怎麼有損團結。究竟有甚麼擔心的地方?

另: 我寫上文的時候,時時想起當晚有些人不負責任,不斷叫人衝自己卻不動如山,十分氣憤,或許影響了我的語氣,請多多包涵。

回各位

fun:
hi fun,你搞到我都唔知點應你。:)

麥當勞:
我不關心應該如何理解「勝利」的問題。其實如何才算「勝利」只是很小的分歧,真正的問題在於勝負之辯底下的矛盾。我會建議大家也不用再糾纏於甚麼勝負,而可以將討論重點放在大會的決策過程、運動想像、如何理解和對待不同的參與者(或行動者)等等問題。
事實上,大會(或者有自稱聯盟的人)的確曾經勸阻某些朋友拉鐵馬。不衝破警方防線,就無從包圍立法會。包圍立法會的確是大會的目標,但衝破警方防線卻不是大會的安排,而是不同位置的參與者共同闖出來的。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問題說不清。但那種「宇宙大苦行」的想像,極可能真是「和平」過甘地--我相信我這樣說己是非常中肯。其他的,就不在這裡細談了。

joaoycli:
你的回應太長,大家share的前提又太少,恕我暫時未能回應。有拖冇欠啦。

只要不傷無辜 肢體衝突可以接受

不過事實是已經通過了,衝突除了發洩也沒有甚麼用.
發展到這樣,政府已無道理可講,
通常惡貫滿盈,物極必反,
不過未知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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