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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池肉林唐英年、中港婦女受歧視」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三八婦女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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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
三八婦女節行動

「酒池肉林唐英年、中港婦女受歧視」
請願行動新聞稿

「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趁着「三八」婦女節,於3月8日早上,向專責「人口政策」的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發動抗議行動。現時「中港婦女」所遇到的困境,均源自2003年制訂的「人口政策」。

「聯席」就中港分隔家庭婦女居港權利,「港人內地配偶」在港分娩收費及出入境政策,新來港婦女的平等福利權等議題,曾多次要求與唐英年對話,均不得要領。「聯席」對高高在上、只以紅酒為樂的唐英年,完全漠視「中港婦女」困境的行為,表示強烈不滿!

「聯席」聯同一群新來港、準來港及中港分隔家庭婦女,於「三八」婦女節,由遮打花園遊行至雪廠街政府合署西座門外集會,表達對唐英年的不滿。遊行集會期間,請願人士預備了多個唐英年的肖像,放置在注滿紅酒的大盤內,諷剌「人口政策大逃兵,酒池玉林真銷魂」。

人口政策所引申的問題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3 年是時任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在2003 年2 月26日就《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的記者會上,有以下一段發言:「…...誰要在港申請內地的配偶到來的時候,他必須考慮到要維持這個配偶將來在香港的經濟活動......。」

曾蔭權的言辭,隱隱然像是說:「你有錢才好來香港。養唔起頭家就不要來。」

《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及政府對「家庭團聚」及婦女處境隻字不提,始作俑者就是:曾蔭權。

曾蔭權後來成為行政長官。2003 年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就成了政府對中港家庭施行苛政的擋箭牌。而接手《人口政策專責小組》的政務司唐英年,民間多年來一直要求對話,但他一直逃避面對,與民間一直關心婦女的議題避而不談。

《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及政府的政策,已多次被立法會猛烈抨擊過,而民間團體對《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及政府政策的質疑及控訴也從未間斷。無論在「出入境政策」、「緊急援助」、「社會福利」等範疇,都嚴重漠視「婦女」的處境;「聯席」重申,政府要在2010 年,就《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及政府政策對中港家庭的影響,作一次真正的諮詢,來一次徹底的檢討及修正。

1. 出入境政策議而未決的問題

港人成年子女居港權問題

2009年12月澳門正式容許內地成年子女申請單程證,與父母團聚。香港爭取居港權婦女,爭取了達十一年時間後,港府卒之表示有關情況亦適用於香港!但現在政策如何落實,政府一直閉門造車,不肯會見民間團體,不肯諮詢真正受影響的群眾。

我們要求港府儘快落實有關的申請,同時有關申請不應設任何限制,即年齡和年期的限制,讓所有家庭可按其實際需要和情況提出申請。由於有關的政策影響不少中港家庭,我們要求港府就有關的政策設至少三個月的諮詢期,讓爭取居港權家庭可以參與和提出意見。

「一年多次」探親簽注問題

保安局稱在2009 年12 月25 日實施的「一年多次」探親簽注,可惠及育有未成年子女的中港家庭,尤其是持雙程証的單親媽媽。然而,屬雙程証單親母親類別的申請人及因爭取居港權而在港誕下及育有年幼子女的內地父母,由新措施實施至今,仍未有一人能成功申領「一年多次」探親簽注。保安局的承諾再次落空。保安局再一次失信於中港家庭。「聯席」要求保安局向立法會及公眾作出交代。

2. 基本社會權利被剝奪

緊急救濟 / 基金支援服務

內地來港定居人士在港生活和投入社會都面對著不同的困難,特別是新來港婦女較難尋找工作,她們面對生活上的經濟缺乏。可是,政府並沒有特別為新來港人士提供緊急救濟、基金的支援服務。

2003 年《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收緊了對新來港人士的支援,由2004年1 月1 日起,新來港人士申請綜援資格由居港一年提高至七年,對於在困境中掙扎求存的中港家庭來說,等候七年實在太長了!尤其對新來港家庭及單親婦女造成不便,以致在緊急時無法得到援助。雖然社署強調可運用酌情權,但新來港人士通常未經接見及審查,便被以未居港滿七年為理由而拒絕登記申請。當局酌情豁免綜援居港規定的過程實欠缺透明度。

另外,持雙程證的單親媽媽來港照顧子女,她們不能在港工作,往往被迫要與其子女共同使用一份綜援,根本是難以維持家庭的開支。救急扶危原是政府理應肩負的責任,因此,政府理應加強為中港家庭提供緊急救濟、基金的援助,以確保有需要的中港家庭能得到緊急和經濟上的支援。

公共醫療服務

有關「港人內地配偶」來港分娩的議題,「聯席」及眾多關注團體已詳細陳述對現行政策及措施的不滿及要求。醫管局一直托詞因司法覆核上訴聆訊,未肯在立法會交待及安排與關注團體進行會議檢討有關政策。

而備受關注的司法覆核上訴聆訊,已在上星期四,即2010年3月4日在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審結。「聯席」強烈要求政府別再借詞逃避,面對立法會及公眾,再次安排有關討論。

3. 社會福利帶歧視

政府帶頭歧視內地來港定居人士,造成社會分化

根據政府提出「人口政策」有關政策背後的理念,是從公共財政及公民身分出發,以推動新來港人士自力更生。政府將新來港人士並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作理由,將新來港人士與香港居民分成兩個群體,後者是「高一等」的公民,因為他們可享有一般的社會保障,而新移民則是「次等」公民。

「聯席」認為申請社會保障是公民權利的一種,而「公民」是泛指所有香港市民,並非某一種群體。其實綜援設立的目標是為有經濟需要的市民提供一個安全網,其針對的是經濟需要而不是基於某種身份才可得到。政府現行做法正正將香港市民分化成兩群,並加深了社會人士對內地來港定居人士的偏見,認為他們「來香港攞晒我地的福利,又對香港無貢獻」。

勞動市場及社會政策,加劇社會排斥

不少內地來港定居婦女均表示其生活拮据的狀況,到底是什麼原因令她們陷入經濟的困境呢?單親媽媽需獨力照顧其子女,有些婦女為了生活,選擇出外工作,將剛年滿讀幼稚園的兒童送回內地給親人照顧或由內地親人每月來港照顧;而在港並無親人投靠的婦女,惟有依靠子女的綜援金支持生活。有些婦女雖能成功申請綜援,但卻要達到每月工作120 小時,且收入要達1630 元的水平,才能繼續得到綜援金的支援。

社署酌情權執行不劃一

根據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小組委員會」於2006年7月所發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居港七年規定》中提及,由於家庭的因素,例如家庭的經濟支柱離世或入獄,新來港而被配偶虐待的受害人,並無其他資源可供維持生計;或社會因素例如年紀老邁、傷殘或健康欠佳的新來港人士,並無其他資源可供維持生計等均可成為申請酌情權的理由。然而,不少新來港婦女亦同樣面對著以上的困難,例如丈夫身故,來港後遭丈夫暴力的對待,患病未能出外工作,需要照顧子女未能出外工作等。婦女有著如此多的困難,卻不獲社署批以酌情權。雖然政府表示在2004 年1 月1 日到2008 年11 月底為止共有4,763 人獲酌情,但在沒有實際申請數字的情況下,根本難以評估有多少比率申請人未能成功獲得酌情豁免而被拒諸綜援門外。故「聯席」懷疑社署審批酌情的標準,以及不同地區的執行尺度,影響申請人成功申請的機會。同時,「聯席」強烈要求社會福利署取消「申請人返回原居地的可能性」作為拒絕批核綜援的理由,因為新來港人士來香港是為了與家人團聚,而政府不應以經濟因素來強迫他們與親人分離。

因此,「聯席」認為政府應以人為本,考慮到新來港人士的適應需要,改善現行的人口政策,以建立一個平等的、有尊嚴的社會保障制度。「聯席」的建議如下:
1. 長遠建議:取消申請綜援須居港7 年的指引,停止歧視新來港人士,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權利;
2. 短期建議:增加審批酌情的考慮因素,並以當事人經濟需要為首要條件,取消「申請人返回原居地的可能性」,因為新來港人士來港是為家人團聚,而不應因經濟因素而間接強迫他們與親人分離。
3. 即時建議:社署應檢討不同地區的社會保障部運用酌情權的標準,避免出現在「甲地區」申請綜援較「乙地區」困難的情況,令服務使用者不知所措。

最後,綜觀以上種種,聯席有以下要求:
1. 儘快落實內地成年子女單程證的申請,同時有關申請不應設任何限制,即年齡和年期的限制,讓所有家庭可按其實際需要和情況提出申請;
2. 真正實施「一年多次」探親簽注的新措施,可惠及育有未成年子女的中港家庭,尤其是持雙程証的單親媽媽;
3. 為新來港及準來港婦女提供緊急救濟、基金的支援服務;
4. 取消「港人內地配偶」來港分娩 $39000收費政策;
5. 取消申請綜援須居港7 年的政策;
6. 負責「人口政策」的唐英年司長面對公眾,一個月內與聯席會面討論及檢討「人口政策」。

查詢: 曾冠榮 2493 9156 / 李大成 9280 5502

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成員包括:
中港家庭權益會、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新福事工協會、香港基督徒學會、同根社、關注綜援檢討聯盟、中港分隔家庭組、單親無証媽媽組、群福婦女權益會、爭取居港權家長協會、居權大學、街坊工友服務處、女專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