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關心財政預算案的年輕人,希望藉本系列訪問一眾本地學者,評論今次財政預算案,帶出歷史脈絡和未來展望。這篇紀錄旨在歸納「誰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研討會上講者的主要論點,有關片段亦已上載於youtube。我們再一次感謝當天出席的嘉賓和觀眾,希望各位繼續關心我城的公共財和貧富懸殊問題,在公共討論中繼續相見。
【學者論預算案系列】「誰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研討會紀錄(上)
由一群關心預算案的年輕人舉辦的「誰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研討會,已於上週六(3月13日)假獨立媒體辦公室舉行,約五十人出席。是次活動由記錄者本人主持,講者包括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中大全球政治經濟社會科學碩士兼任講師黃元山、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趙維生和時事評論人黎則奮。是次論壇希望把財政預算案的討論指向更核心和批判的面向,從分析財政預算案的局限中帶出公共理財的財政承擔。
會上先由五位講者輪流評價當前的財政預算案,然後設有台下問答環節。

張超雄:這不是一個文明的預算案
張超雄指出,香港的財政預算案一直在畸形的流程中進行,沒有透明度,立法會財委會在預算案提出之前無法進行討論,市民像賭博一樣。反觀稍有民主的社會,政府通過稅制對整個社會進行資源分配的過程是透明的,並且在議會中進行,以各黨派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設計,人民可以參與。
「量入為出」不能顧及需要
如今「大市場,小政府」的指標,是源自梁錦松在任職司長期間以《基本法》提到「量入為出」為由,規定政府在公共開支佔GDP的比例上堅持不超過20%,現在實際數字甚至跌至16%。這不單未能做到社會資源再分配,減輕貧富懸殊,更造成「財政封套」的後果,破壞以需要為本的預算考慮。因為每一個決策局僅分得這16%的一定百分比,不能夠多出這個數目,決策局便不能提出額外需要,加上近年的RAE(Resources Allocation Exercise)減弱,令前線得不到足夠資金。而各種即時性基金的設立亦缺乏透明度,沒有預算上的穩定性。
有錢人分得更多錢?
另外,「派糖」實質上拉闊了貧富懸殊。政府雖然宣稱以約200億「紓困」,但其實更惠及有錢人,如業主、納稅人、生意人。包括免差响共約80億、減稅共約40億、加上一些投資研發的項目免稅、為運輸公司更換柴油車等,合共約160億。而一些民生項目津貼,像公屋免租、綜緩雙糧等,合共約60億。所以,如今情況是160億分給有錢人,60億分給弱勢社群。這甚至是預算案的慣例,一向「給一蚊窮人,至少給兩蚊有錢人」。
何濼生:大市場令貧富懸殊更嚴重
何濼生認為,香港的嚴重貧富懸殊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這與大市場制度有關。全球化市場擴大了供求關係,雖然它令國與國之間的貧富距離拉近,但國內的貧富距離則拉遠。
由於富人面對全球市場的需求,所以只要手上有優厚條件,就引來全球的追逐,收入自然急速上升,有謂「鋪位好過學位」。但同時間亦因為供應太多,付出的勞動力不值錢,比如全球務農的人都賣同一種貨品,價格自然拉低。
他作為經濟學者,雖然認同這種以價格帶動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但認為這更突顯稅務政策作收入轉移的必要性。因為有錢人交多一點稅不影響生活,而窮人則是令其他人能夠賺錢的基石。
他建議考慮全面性的工資津貼,所有在職人士都有二至三千元的津貼,高收入人士則需要加稅,因為現時的標準稅率只有15%,是一個不合理的數字。
「大市場,小政府」是順口開河?
他又批評「大市場,小政府」是陳腔濫調,因為缺乏定義大小的準則。政府將公共開支限制在GDP20%以下的做法只是梁錦松憑空斷定,沒有學理依據。他亦不認同《基本法》提到「量入為出」的準則,適當的準則應該是「平衡預算」。這與收入多少便支出多少的觀念有分別,因為政府的收入是能夠通過加稅來控制的,政府的預算考慮應該以收入和支出所製造的效益為本。
黃元山:單靠發展經濟和投資教育還有用嗎?
與一般意見不同,出身芝加哥大學的黃元山認為預算案有長遠規劃的打算,如第168段寫著:「發展經濟和投資教育,是我們紓緩貧窮的長遠策略。」這是典型自由市場經濟的策略。他雖然不同意這觀點,但有需要將它的思路闡釋。
發展經濟的理由,在第171-172段寫著:「重視市場的政府,絕對不等如一個冷酷無情的政府;我們發展經濟,並不是為了小部分富裕階層,而是為了整體市民可以受惠。」市場經濟學相信發展總體經濟,水漲船高,大家都會得益。在絕對的水平(absolute level)上,窮人和有錢人同時得益,在相對的水平(relative level)上,兩者差距拉闊。
市場經濟重視才能交換(Endowment exchange)。但隨著全球一體化,市場擴大,競爭加劇,比較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顯得更重要。在香港這種成熟社會裡競爭,需要的是知識。所以便引申了投資教育的一點,包括培養教育人才。
曾司長的這兩個概念反映了一種香港人普遍的思想。他認為這是「迷信市場經濟和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
讓身邊人不要迷信自由市場
他認為有幾個地方值得反省:
第一,人們沒有才能(Endowment) 便會在市場上落敗,但教育不只是學校的問題,還有家庭問題、隔代貧窮的問題,這不是簡單靠人才培訓便可以解決。
第二,經濟學往往以完美的假設建立理論,但這世界是不完美的。社會存在著既得利益者,為了保護既得利益,他們會設法令競爭不公平。所以國外才會有保障公平競爭的配套,因為單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不能解決。
第三,貧富懸殊不是香港的獨有問題,它是極度自由的資本主義市場的普遍現象。就算美國多福利政策,堅尼系數仍然相當高。美國最富有的10%人佔全國人口收入的50%,最富有的0.1%人佔全國人口收入的10%。
雖然存在種種弊病,但他認為現今寄望這個政府做事已經很難,可以做的只有更關注身邊人有沒有迷信這種意識形態。
趙維生:跳出框架看財政預算案
趙維生的觀點退後一步,指出整個預算案的框架有問題。他從社會政策的角度分析,帶出社會目標、政策策略、政策結果三方面的弊病。
第一,政府應該向市民清楚交代預算案希望達到什麼社會目標。預算案按先後排列穩定復甦、發展經濟和關愛社會三個社會目標,那具體而言到底希望未來幾年的老人家和窮人生活如何?為什麼是先發展經濟後關愛社會?投資教育到底是為了社會保障還是經濟再發展?這到底是不是大眾接受的結果?以上種種市民是有權利參與討論制定的。
第二,財政預算案應該通過有效的策略達到以上的社會目標。但以關愛社會為例,政府所用的策略只是透過市場自行分配,更宣稱不會改變現有的資源分配。這種被動的投資,只會令未畢業便欠下廿萬的年輕人苦無全路,無助社會流動。
第三,政策亦要同時考慮政策結果(outcome),若觀察堅尼系數、工資數字,便說明這十年間政府一直沒有達到目標,貧窮問題正一直惡化。
記錄/整理:劉劍玲,秦晞輝
回應
誰「浪費」了我城的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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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提倡市民要積極「裝備自己」的同時,卻在另一邊告訴市民:現在「戰場」有限,政府也不打算「干擾」市場。在無增長、無展望、無計可施的「市場」內,政府無配合地的提倡「加強投資」,本身已不合乎經濟原則,祇可說是一種摸著石頭過河般的做門面式的官僚「浪費」行為而矣!
在倡導「分工」作大原則的資本主義的社會內,面對一個妄顧和偏離「分工原則」的市場;而作為政府的祇是提倡、推說「個人能力增值」的重要,是明顯不適合生存於資本主義制度下的。
畢竟,對有二佰個求職者的一佰個職位的場境來說,就算當中再花多少在投資「裝備」當中,對求職者來說也是徒然,這祇會造成無謂的社會浪費吧了!所以,政府應做的,是要如何有效運用資源,來減少市場的過度壓搾所造成的浪費,才是眼前的重點。口口聲聲的人才投資,在沒有合適、合理的政策和社會環境配套下,祇顯出官員的矯情、無知、浪費和「假、大、空」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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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浪費金錢的,是官員薪金
眾所周知,我城不少官員的薪金都不合理地高,財爺的年薪竟可比美國總統還要高。雖說「高薪養廉」,但這也令官員們變得膽小怕事,以免因做錯事而被扣減優厚福利,所以政府的施政效率隨時比正常薪酬的還要差。這已令我城需耗費巨額金錢於官員薪金上,再沒有資源做其他事了。只要這等官員能夠真心的作大幅減薪(不是幾個巴仙的純粹做show),大量公共財便可釋放出來,完成不少更有意義的事。
貧富懸殊
貧富懸殊在那一個國家都有出現, 我關心的問題是, 做成這個現象的實際原因是有人為富不仁打家劫舍, 還是用合法的手段錢搵錢?
我認識的年青朋友有有錢人亦有窮人, 亦有不富不貧的中間人, 你只需要比較一下他們日常工作的態度, 就會有點啟示, 大部份有錢人是有錢得有理的; 同樣, 大部份窮人亦是窮得有理得, 正是俗語講「無死錯人」.
我認同貧富懸殊會做成社會不穩, 但這不代表可以發窮惡, 社會有法律有規則, 人人跟著去做, 唔成功的只好認命. 但我親眼所見, 唔努力而發達的人唔少, 但有心有力而兩餐不繼的是少之又少. 今時今日的香港正有些窮人不承認事實, 發窮惡上街投訴社會不公平.
政府的責任是提供平等的機會, 讓人人都有機會在社會發展自己的優點, 在市場找個位置和價值. 因此我支持訂立公平競爭法, 而反對對綜援人仕出雙粮. 我亦看不慣好多年青社運人仕, 他們缺少社會工作經驗, 有時連自己三餐都不能料理, 卻走出來大提意見說社會應該怎樣發展才是合理公平和可持續, 我感覺就像一個會考0分的人去教中七學生讀書一樣.
Albert 兄,「合法」的手段錢搵錢,可圈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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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 兄,
由貧富懸殊引出『「合法」的手段錢搵錢』,可圈可點! : )
又可以由年青朋友看到『有錢人是有錢得有理,窮人亦是窮得有理,「無死錯人」』,也很.... 哈哈哈! : p
而由貧富懸殊想到『今時今日的香港正有些窮人不承認事實, 發窮惡上街投訴社會不公平』,真有點.... : (
至於『看不慣好多年青社運人仕, 他們缺少社會工作經驗, 有時連自己三餐都不能料理, 卻走出來大提意見說社會應該怎樣發展才是合理公平和可持續, 我感覺就像一個會考0分的人去教中七學生讀書一樣』,會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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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
合法不代表合義!
有錢不代表快樂!
窮有很多種,最重要不是志窮!
低分不代表低能,也不代表失敗,更不代表無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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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0分的人去教中七學生讀書一樣
你講緊呂宇俊?
至於社運人士,大抵也是幻覺,當主流認為是年青人無工開時,他們跟你說我們生活不成問題;當質疑他們是太富足才搞基進運動,他們可以說:是,又怎樣?或不然,有問題嗎?思想跟麵包原來是一個掛鉤的階級問題?只有有閒階級才可以思變?
回 eddie 和 galileo
1. 我不是「由貧富懸殊引出合法的手段錢搵錢」, 我只係指出兩者一個是過程一個是結果, 如果一個合法合理合情的過程做成一個令人惋惜的結果, 我會認為那是社會不能避免的事, 正是「生死有命」;
2. 閣下的第二第三第四點回應, 對不起, 我不了解閣下的意思, 請闡明;
3. 什麼合法不代表不合義有錢不代表快樂云云, 我同意, 法律的目的從來都不是為打做一個公義的社會 (更何況什麼叫公義人人有標準), 有錢都未必快樂那的又唔明白為什麼有年青人投訴賺不到錢, 反正無錢一樣可以開心快樂;
4. 我唔知道誰是呂宇俊, 我亦無意針對怎何人, 本意只是指出有人提出意見亦要考慮其說服力, 純粹一個例子, 請不要誤會;
回 Albert 兄《想起大黃貓GARFIELD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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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lbert 兄的回應中,有所謂的「一個合法合理合情的過程做成一個令人惋惜的結果」。若所述的結果就是指「貧富懸殊」,並且認為這結果是「那是社會不能避免的事」,並且是「生死有命」地要各貧富者「認命」的。這是否一個好的看法,而句中所謂的「合法合理合情」是否一個事實描述,相信每個人的良知,都會給出其合適的體會,所以我不打算作出進一步的討論了。但,卻使我想起早前大黃貓GARFIELD的一句話「絕望者是屬於那些放棄今生當下自己掌管自己生命責任的人」[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6475#comment-1013216 ]。
2) 對於弟的第二第三第四點回應,Albert 兄不了解箇中意思就算了;因這祇是用來反映個人的感受吧了,Albert 兄既沒有當中感受就沒法談下去了!
3) 看來Albert 兄真的不是一般的廣大市民,因一般的廣大市民都知道:「在香港有錢不一定快樂、但沒錢就肯定給勢利而不公義的社會搞得很不快樂」這一道理。所以,在香港,不論是上了年紀的、還是年青的,其實要的,祇是一個公義、公平、合理的社會環境;要賺的祇是一個合理而能尊嚴地生活的工作報酬而矣!
4) 其實當Albert 兄用「一個會考0分的人去教中七學生讀書一樣」這一例子來說明「提出意見亦要考慮其說服力」的時候,當中所能表達的所謂說服力,在明眼人中,已是清晰明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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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eddie
1. 小弟絕對同意人應該掌握自己的生命, 香港人幾十年來的道理就是肯個人努力, 即使出生不是大富之家名門之後, 仍有向上的機會, 今天的香港仍是這條道理. 但不同的是, 幾十年前入大學就代表好大機會的晉升, 今天是難了, 但這就代表不公義不合理不合法嗎?
本人指出從朋友身上看到的實例, 是真實個案, 縱使歸立出有時「窮人是窮得有理由」的結論是令人惋惜, 但我真心不認為是什麼人欠了他們, 他們不是受到什麼不公義不公平的刻意剝奪. 那, 又何來不義呢? 但一直以來閣下都未能提出實例.
我都希望人人生活開心, 但你必須明白, 唔可能人人都住山頂豪宅, 現實是當你沒有一技之長, 即使你有多遠大的理想, 有多崇高的操守, 社會亦無責任用金錢回報你. 你得接受這個現實;
2. 如果閣下多體會社會, 多接觸不同階層的人, 就會多點見識, 就會明白社會是多麼現實多麼殘酷, 指出這個現實的人不代表他有份做成這個現實, 希望閣下用一點理性分析, 不要誤會;
3. 我舉一個真實例子, 一個較我年青的朋友, 家裡很窮, 父親只當散工月入謹夠一家四口用, 朋友幾經辛苦由 HD 再讀上大學, 大學時 full grant full loan 仍十分吃力, 畢業時我建議他找工作的方向, 但他對我說: 賺錢少一點唔緊要, 最重要開心. 我同意, 但我很失望, 因我想唔到這句話是由他口出講出, 我還以為一個窮人是有志氣, 有向上的動力. 所謂「窮得有骨氣」, 但到底是社會欠了他? 還是他欠了自己?
4. 對, 明眼人已看得出, 因為你所講的一切, 都是 ... 哈哈;
回 Albert 兄《前言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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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來Albert 兄要看看兄所言的「幾十年前入大學就代表好大機會的晉升, 今天是難了, 但這就代表不公義不合理不合法嗎?」是甚麼一回事了;箇中明顯的答案跟兄原先所說貧富懸殊的是同一件事嗎?是兄不覺的混淆,還是....。
至於Albert 兄從朋友身上看到的所謂實例,而得出「窮人是窮得有理由」。因弟並沒有具體數據或認知,故祇以「也很.... 哈哈哈! : p」作感受回應。而兄提到的「但我真心不認為是什麼人欠了他們, 他們不是受到什麼不公義不公平的刻意剝奪. 那, 又何來不義呢?」,是兄的意識反射吧?而「但一直以來閣下都未能提出實例」則不知所指了,是要弟指出貧富懸殊當中的不義之處嗎?
相信有氣節的香港人,自當明白辛勞後回報的快樂之處,也不恥於那些「恃勢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的小人和功能組別的妖人。相信絕大部份的香港人想的開心生活,也不見得祇是住山頂豪宅一途吧。相反,我更相信的是「在香港,不論是上了年紀的、還是年青的,其實要的,祇是一個公義、公平、合理的社會環境;要賺的祇是一個合理而能尊嚴地生活的工作報酬而矣!」
2) 很高興看到Albert 兄能明白到「多體會社會, 多接觸不同階層的人」的重要性。但不知幸或是不幸,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卻不用接觸各個不同階層就可得知;祇要看看一般的廣大市民階層和那些「有勢」階層,就能看到十之八九了。若Albert 兄要真心體會此貧富懸殊問題,先不用貪多,反而嘗試理解一下兄不了解的一般廣大市民階層吧。當然,那些「有勢」階層,兄或已有所認識甚或已自覺置身其中了!
而Albert兄所說的「指出這個現實的人不代表他有份做成這個現實」,並說要用到「一點理性分析」。我看兄是自找問題了,因任誰也能看出,沒有正常人會在正常的情況下這樣認為的,不然教書的老師們、做研究的專家學者們等....,都豈非.....
3) 我提意Albert 兄再細看兄所寫的『但他對我說: 賺錢少一點唔緊要, 最重要開心. 我同意, 但我很失望, ...., 我還以為一個窮人是有志氣, 有向上的動力. 所謂「窮得有骨氣」, 但到底是社會欠了他? 還是他欠了自己?』,特別是箇中的前言後語的關係!而兄之前已多番用「x欠了y」的話來『砌』當事人了,但看來以這次的過份勉強最為突出了。
4)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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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eddie
1. 我想閣下仍未明白我的意思, 正如之前所言「貧富懸殊是一個結果」, 要評論社會是否不公應該係睇當中的「過程」而非「結果」. 樣貌大多是天生的, 但現實是人有醜有美, 難道你又會歸納為社會不公義? 如果你因這個原則, 對不起, 我實在無法跟係談下去了;
2. 唔同意「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卻不用接觸各個不同階層就可得知」, 這是一個天真的想當然, 難怪你不知道/不理會做成問題的原因, 因為社會問題的原因是不能靠你想當然的. 閣下認為社會有「貧窮問題」就必定是有人剝削, 就必定是不義, 有點 ...... 哈哈;
3. 看來不會睇比喻和例子, 連的的舉例目的還不明白, 我這個朋友的實例令我明白, 有些人窮不是受人剥削, 而是他本人根本就不在乎 (reckless). 相反, 閣下的回應實在很不地道, 令人費解;
4. 唔使多謝, 我本意就是愚弄你;
回 Albert 兄《剝削肯定是不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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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認真評論一事,其實起始、過程、結果乃至其背景、動機等都是重要的;但Albert 兄既然已明確表明『要評論社會是否不公應該係睇當中的「過程」而非「結果」』的個人看法,而弟也不想再進一步看到不斷的不合理的稻草人和混淆式的例子了,就此作罷也應是一個有意義的結束啊!
2) 看來Albert 兄可能是習慣了使用「砌」人的句子了,總像不覺地把一些別人沒說的,說成像別人已說了的一樣,又或把別人說的一兩句話往不真確的地方放大。或許就讓弟花多一點時間,來對Albert 兄說清箇中的問題吧!
。首先,Albert兄所說的『閣下認為社會有「貧窮問題」就必定是有人剝削, 就必定是不義』一句,其中所用兩詞是要特別注意:「a) 閣下認為,和 b) 就必定」。若這兩詞並不真確,則整句就變成『砌』人的句子了,這是不好的!而且,正在討論的是「貧富懸殊」,卻忽然變了作「貧窮問題」,並加了一些在討論中沒說過的,祇會造成不必的討論混淆,也是不好的。
。再者,既然Albert 兄能明白「社會問題的原因是不能靠你想當然的」的道理,就應回看Albert 兄自己所持的原因看法,是不是也已走入同樣的問題。祇著重把別人的看法迫走,而不想自己看法的全面性,這也是不好的!
。在討論中,能點燃共同討論的朋友的反思,能從討論的朋友中得到啟發,才是重要的。不斷製造稻草人,無謂地打擊別人的觀點;又或嘗試使「對手」出錯,這祇是在那些所謂辯論比賽時,那些爭強好性的參與者,不理「論」的本義所作的不好行為。
最後,所謂的「貧富懸殊」問題,就是貧與富的對比問題,而在極端嚴重城市中(如香港),就會容易的從兩個相關階層看到問題的本質,這是明顯的。說到貧窮的問題,則比較複雜,當然,「有人剝削」是其中一個因素、而人為的不長進也是其一、而社會環境的不公平、不公義,也是其一、跨代貧窮也是、....。但可肯定的是:「剝削肯定是不義的」。
3) 看來 Albert 兄是明白箇中問題了,不過又要再一次不確地把弟說成白痴來成就Albert兄的智慧,看來是不太好吧?但沒關係,最重要的是 Albert兄明白了,並說清楚「有些人窮不是受人剥削, 而是他本人根本就不在乎 」的可能,而不再以甚麼的「到底是社會欠了他? 還是他欠了自己?」來「砌」當事人了!
4) 沒關係,智者不愚,愚者不智,世事豈可盡如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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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eddie
1. 多謝閣下向我示範何謂沒有建設性的討論, 小弟盡一己之能解說所見的貧富懸殊問題, 但閣下有意無意曲解本人之意, 不斷混淆視聽, 不單用想當然的手法評擊小弟的理論, 還刻意回避問題, 從未能指出社會有如何不公義而做成貧富懸殊, 就直接得出結論. 當然, 如果一個人根本沒有證據, 那他的 「證據」是不會被擊破, 變相令人以為他的理論是真的一樣;
2. 你說「看來Albert 兄...總像不覺地把一些別人沒說的,說成像別人已說了的一樣,又或把別人說的一兩句話往不真確的地方放大」, 有請你詳加說明和指出是那些句子.
「閣下認為社會有「貧窮問題」就必定是有人剝削, 就必定是不義」一句中的閣下是指你, 認為貧窮問題就必定是有人剝削的是你, 是你eddie 不是我, 「砌人」的也是你eddie不是我, 怎麼你反倒過來自己砌自己? 你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由「貧富懸殊」而變成「貧窮問題」不是混淆, 而是本人認為社會有貧有富是正常不過的事, 當中亦不一定有什麼不義的事, 更不一定代表社會不義, 因此我在這一句中用上「貧窮問題」而不是「貧富懸殊」;
我想第2點中的第3點, 應該是說明閣下的行為吧;
3. 看來你還不明白「到底是社會欠了他」是形容閣下對貧困者的心態, 因為只有這個原因才會令你堅持貧富懸殊是因為社會不公義, 而是個別壞人的問題;
4. 白痴. (對不起, 如果一個人是白痴, 我會毫不客氣地告訴他他是一個白痴)
回 Albert 兄《那就讓事實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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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 Albert 兄這樣的認為,那就讓事實來說話,讓公論作結吧!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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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兩位
雖未看足所有內容,不敢多言,不過我想回應一兩句。
我想兩位對公平的定義,一個是主張公平的結果,一個是主張公平的過程。誰好誰壞,不敢妄論,不過我比較喜歡有公平的過程多於有公平的結果,共產主義本意就是追求公平的結果。
對於 Albert兄認為社會有貧有富是正常不過的事,我是認同的。不過,這另我想起最近看過黃元山在i-money 中一篇"照顧社會上的loser" (忘了topic名,大概如此),他是經濟學出身,曾相信自由社會上汰弱留強是必然之事,但現在他開始留意到有一些人的起點是天生就是比是差,而這種起點上的差距是世代相傳,即貧者愈貧、富者愈富,這就引出到底社會/政府是否應該照顧社會上的天生loser。Albert兄,你又認為社會/政府是否應該如此?
回 gin
1. 感謝你指出我和 eddie 砍者論點的分別;
2. 同意社會和政府應該為弱勢社群提供援助, 但問題在於程度. 現時香港有公共醫療有免費教育有綜合援助有傷殘津貼, 我讀書時有同學攞足書薄和車船津貼, 但他一年換一次眼鏡而且次次都係A/E, 令我這個什麼津貼都無的同學仔自愧不如. 我承認個別事件不代表全部, 但這事令我覺得, 政府的援助足夠一個人在香港有尊嚴地生活.
其實對出生弱勢的人來說教育是最大的機會, 因此政府為教育投入最多資源, 其次才是醫療和社會福利. 我見到最多的是出生低下家庭, 靠自己讀書入大學, 有做醫生律師工程師會計, 什麼都有, 亦由此有階梯向上, 我認為社會給個人的機會大致公平, 只要你有心向上, 雖未必能讓你從此住山頂豪宅, 但想買個私人樓絕不成問題.
反觀, 亦有人無心向學無所事事的, 例如我之前提過的一個朋友, 是社會對他不公平嗎? 是社會沒有給他機會嗎? 我們的社會不義嗎?
香港政府的政策有時令人不解, 綜援無論好景不景都可以出雙糧, 反而立稅者退回部份已交稅款就被批評, 這是什麼道理? 到底是誰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政?
回Albert
對我來說,香港教育並不足以令人脫貧。
也許以前可以,像我父親一輩,由公屋到私樓,由打工到創業,向上流動的機會俯拾皆是。
但現在,可能找到"出生低下家庭, 靠自己讀書入大學, 有做醫生律師工程師會計"的人已經不多,因為就算是醫生律師工程師會計,現在收入也不一定多。大學畢業而人工不足7千者比比皆是,當然比一些3千多收入的好,不過離脫貧差很多,如果扣除生活上的開支,可以為下一代付出的實在少之又少。
以我自己為例,我是在加拿大讀大學主修精算,剛畢業時只有8千,如果同期我在加拿大找同一份工作,至少也有20000 (扣稅之後也有14000),幸好和父母同住不用交租,七折八扣,一個月儲$4000,以一個400呎單位為目標,約150萬至200萬,即要儲9 - 13年才足以應付三成首期,之後每個月要供$4000 左右(而且供足30年),即我已經冇能力再儲錢。
這也許是香港古怪的地方。
當然,這是否可以歸咎於社會不公,及政府是否有負責,是另一問題(而我是認同你的看法),不過有香港生活,是很令人frustrate。
香港情況特殊
香港太細,太集中,
有錢人容易壟斷,
窮人要走又無地方走,
因為易錢搵錢,
所以富豪們這麼留戀香港,
政府一味低稅率,不干預,
長遠並不可行
回 gin
同意現時大學畢業都不代表有錢買私樓, 或是要儲好耐錢先夠買, 而那些未能入讀大學, 靠簡單技術和體力工作的人就更辛苦. 教育唔一定令人一夜致富, 但至少是一條明確的路, 讀書讀得好日後的路會較易走, 肯唔肯讀就要靠自己了.
現實如是, 沒有高收入的就只好買二手私樓/居屋/公屋, 因為香港的樓真係太貴, 無能力只可以退而求其次. 但住公屋唔代表無尊嚴, 唔代表貧窮, 更唔代表被社會剝削吧.
香港唔似加拿大有咁多天然資源, 香港只可以靠人, 而人亦只可以靠自己, 年青人的確好 frustrated, 因為未來的路十分艱辛. 我係八十後, 畢業時經濟都唔好, 但係靠自己工作, 開 ot, 父母唔係有錢但靠自己賺錢再讀書進修考試, 幾年後今日總算收入穩定可以買樓, 全部都係一手一腳靠自己, 像我這種人正是香港人的最典型例子, 唔會剝削別人亦唔會覺得被人剝削.
路總是靠自己走出來的.
回 sk
長遠可唔可使無人知, 但眼前的唔做等人幫就太消極了.
回Albert
至慘係好似我依o的夾心人,居屋、公屋冇我份,二手私樓又未夠首期,結果都係要問父母借,買到樓都唔一定係好,因為你至少有25年o既債要孭,你要求神拜佛依25年都係收入穩定、唔會失業。我成日諗,如果到我個仔大過都係咁,我都唔知有冇錢借俾佢去成家立室。
加拿大係有好多天然資源,但係同新加坡比,香港都係差好多。新加坡o既住房係政府一手包辦,係唔係好唔知,不過至少人人有得住。就算同澳門比,香港年青人對未來真係冇咩希望。
當然,餓死係唔會,不過就捱足一世囉。
回 gin
在香港, 無錢的確令人遇到好多困難, 我唔識如何兼濟天下, 我只知道做到獨善其身已是好困難, 所以我只可以叫人工作要積極, 有機會要把握, 人越大越發覺老生常談是好有用的.
相反, 有時有人成日掛在口邊的廢話, 如什麼「有錢唔一定快樂」, 什麼「無錢都可以好快樂」, 消極無用, 多聽無益.
回Albert
咁我都認同,就算幾frustrated,日子都係要過,就算點埋怨都係咁,倒不如積極o的做自己做到o既o野,去改變現實實際o的。
回Albert
在香港, 無錢的確令人遇到好多困難, 我唔識如何兼濟天下, 我只知道做到獨善其身已是好困難, 所以我只可以叫人工作要積極, 有機會要把握, 人越大越發覺老生常談是好有用的.
既然Albert兄也知到香港就算是大學生-社會上比較有知識一群在香港生活也是好困難時,那Albert兄有沒有想過這可能會真的是政府政策出現問題呢?難道政府的政策一定是最好的?
有些人從這方面發現問題是不是應該有責任提出來討論呢?就好像有人插隊..你會出聲表現你的不滿一樣..言論自由就是不論對方說的是否對,只要不侵到其他人的人權,他也有權發言和表達.
你說''香港正有些窮人不承認事實, 發窮惡上街投訴社會不公平.''真的全陪上街投訴的都是沒道理,是他們沒事投訴.會不會真的是看見你沒看見的不公平而出來表達呢?這一點我們在沒完全暸解整件事也不可以下判斷...
我相信可能真的會有這些不承認事實, 發窮惡上街投訴社會不公平.但我們總不能因為這少數人就把所有上街表達的都是這種人.其實在很多的上街中我看見其實會有很多有學識人士和大學生,這些人中其實他們現在或張來其實也可以找到一份收入也不錯的工作.但他們為什麼要出來上街呢?因為他們看見社會上或政府政策上可能出現不公或偏差...提出來引發討論.找出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法已而..為的也不一定只是自己..而也為了公義和一些弱勢社群-老人家,低學歷低收入人士,傷殘人士等,作為一個算是相當發達和富裕的香港...是不是要可以多點關心,照顧一些弱勢人士,令社會變得更和諧呢?所以就算是上街表達自己的意見並不是壞事,返而會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令社會更加進步
''我舉一個真實例子, 一個較我年青的朋友, 家裡很窮, 父親只當散工月入謹夠一家四口用, 朋友幾經辛苦由 HD 再讀上大學, 大學時 full grant full loan 仍十分吃力, 畢業時我建議他找工作的方向, 但他對我說: 賺錢少一點唔緊要, 最重要開心. 我同意, 但我很失望, 因我想唔到這句話是由他口出講出, 我還以為一個窮人是有志氣, 有向上的動力. 所謂「窮得有骨氣」''
''相反, 有時有人成日掛在口邊的廢話, 如什麼「有錢唔一定快樂」, 什麼「無錢都可以好快樂」, 消極無用, 多聽無益''
Albert兄的這兩個看法本人有一點不太認同,難道Albert兄認為一個人賺多點錢找份更高收入的工作就是有志氣..有向上的動力??找一份有興趣,自己理想的工作而不找一份收入更好的工作就是沒有向上的動力??人生就是只為了賺更多的錢??
那譚作人呢?他曾任四川《文化人》雜誌主編;民間環保組織「綠色江河」副秘書長...對於他來說..賺錢生活,養妻活兒應該不是問題.那他為什麼還會揭發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為死去的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幫他們希望令這件事可以上法院正式審訊已令自己受監禁之苦...難道譚作人沒好好的賺錢生活,是他不對,他會是我們的壞榜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