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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偉華,你多謝我乜呀?

戚本盛

我極少評論馮偉華的觀點,畢竟,我和他曾於教協共事,於今,他雖是教協會長,但還是政壇新秀,有時語理不清,支吾以對,甚至犯一點錯誤,還是應予包容的,不好每一點都追著反駁。可是,2010.06.21,NOW新聞《時事全方位》中馮偉華接受訪問,提及我的文章,誤讀得過份,應予指出。

該節訪問約4分鐘,文字謄寫版附錄於後(其實馮的對答也是很典型的詭辯示範,有空應另文分析)。為免節外生枝,馮偉華訪問中的較小錯誤暫不多談,例如所謂「會員大會」其實是「會員代表大會」等等。

返回馮的主要觀點,其意大抵謂,我的文章《教協妥協未獲授權》說明了教協獲得授權進行妥協的細節,這當然是錯誤的,看看題目便知道了。或許,公道一點說,或者馮偉華給我原文中第2段的一句用過「談判路線」誤導了,這倒是我要負責的(但請同時不要斷章取義說我同意他的解讀,唉,寫文章要經常這樣連斷章取義的低下伎倆都要提防,也真沒趣)。

可是,全文臚列的,是指出會員代表大會授權時,是以普選聯的《政制改革宣言》和《政制方案》中清清楚楚的三點要求作參考的。這三點並沒有所謂「一人兩票」方案,更沒有說明三點要求可以妥協為「一人兩票」方案。所以,文中倒數兩段有以下的說法:

「若以此推論會員已授權教協認同普選聯今天的妥協路線,則於理不合。反而,既然大會確認聯署了《政制改革宣言》,則教協理事會有必要跟隨《宣言》上的立場。如有不同於此,理應交代。交代方法則按事態輕重而不同。」

「教協事工,應該光明正大,理直氣壯,而不應有任何偷換概念,於理不合的舉措。」

其實文章的主題,當時另一嘉賓范國威也指出過,但馮偉華支吾以對,甚至說文章已清楚列明授權過程,還說多謝我,那末,我又不得不反問:你多謝我乜呀?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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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NOW新聞《時事全方位》中馮偉華接受訪問

主持:他們說你越退越後...

馮:我們完全沒有。終極普選爭取一定繼續。我們完全沒放棄,也沒作為交換條件,沒有說接納了區議會一人兩票方案,我們便放棄了終極普選,完全沒有。這是誤導,甚至是誣蔑。堅持終極普選是我們普選聯的核心爭取,但爭取不是立即爭到,我們只成立了數月,早已預計爭取一定艱辛。小小一步的進展,我們覺得應該接收了,我們跟著會繼續爭取,這是我們一向統一的立場。

主持:但你們有另一頂帽,是教協會長,有人在網上說,教協決策不民主,自把自為做了決定。

馮:我很多謝那個電郵,因為它羅列了過去半年我們的程序,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全都通過我們加入普選聯。其中質疑一點,說我們加入普選聯,沒有同意我們談判路線,這一點是錯誤的,(笑),普選聯開始成立,全港人都知道,我們是走對話、談判路線。

主持:說你把教協的決定權拱手相讓給普選聯。

馮:錯錯錯,那其實是戚本盛的電郵,都說清楚我們的細節,我們全都有會議通過。

范國威:戚本盛先生不是說不同意你們的談判路線。(馮:我看過的。)他是說你們談判過程中節節後退,(馮:不,不。)後退之後沒有與教協會員再商討,而選擇支持民主黨的方案,他寫得很清楚的。當日華叔批評社民連沒開會員大會處理,其實教協的會員也在問同一個問題。

馮:正正我們在四月的會員大會,有這個交代。交代了我們加入普選聯,交代了我是召集人,那時普選聯路線已相當清晰,我們見了范太,見了唐英年,我們的對話談判路線全港都知道的,我們的會員不是不知道的,但在會員大會一樣沒有質疑,這個決定,

范:但四月時我們不知道,由缺一不可的一籃子訴求,退卻到現在有一即可,這是重要的,這是否事實?(馮:任何談判都最想一次過全取,但談判裡......)但你們公開說缺一不可,所以我們才放心,(馮:我們仍然是缺一不可,我們會爭取下去)代表香港人才放心你們和中聯辦談。

馮:我們不是代表香港人,只是代表十三個組織,不可以說我們代表香港人。

范:但投票通過後會成為香港民主進程中很重要的人士,那為甚麼我們出來說話,因為我們作為香港一份子......

馮:我當然尊重你,但我們理事會詳細討論,通過了,上星期,我們理事會投票同意一人兩票方案,沒人反對。

主持人:回頭說普選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