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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死難者的血是神對我們罪惡的控訴

參馬太福音23:34-35

「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 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這段經文是十分簡單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正在陰謀計劃殺害主耶穌(太26:4, 約11:53),主耶穌在這一章指出他們的企圖。主耶穌說由創世記第一個無辜被殺的亞伯開始,即是由希伯來聖經(即我們習慣說的舊約聖經)第一卷開始,至歷代誌下24章撒迦利亞被約阿施所殺為止,即是希伯來聖經最後一卷為止,整本希伯來聖經都是說以色列人殘殺先知的故事。

創世記4:10「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義人的血是會向上帝哀告的,可以說無辜的血是會指控罪惡。

8月23日,上帝容讓9個無辜人的血被踐踏。每一個香港人都深切悲哀。我會問:「上帝為何讓罪惡於世界橫行呢?上帝為何讓罪惡踐踏無辜人的血,帶來苦難呢?」

從以上的經文,我得到的答案是:上帝是要向罪惡提出控訴。

其實上帝在慘劇未發生之前,早已賜下阻止罪惡的良心、智慧與資源於地上,慘劇原不應發生的。可是,人們對罪惡袖手旁觀,人類對別人的痛苦與生命冷漠不仁,人們因愚昧地關注自己的小小利益而對自己的責任與職務不盡責不盡忠。上帝讓慘劇發生是對人類整體的控訴。

其實,有不同國家的游客也在菲律賓,為何偏偏是香港游客遇上這種事呢?為何不是其他國家呢?不過,我會反問:今次事件中香港的損失大一些,還是菲律賓的大一些呢?其實,今次事件對菲國全國的打擊,必然會比全香港整體為大。是的,香港死難者是十分痛苦的,但是,菲國的人民面對這樣的政府這樣的軍警不更是痛苦嗎?相信,在菲國每年為這類件死傷的人亦不只是9位。神為何要讓香港人分嘗菲律賓人的苦難嗎?他們自作自受吧!為何他們要拉香港人下水呢?

請冷靜下來。請想一想吧!在這個世界,罪惡和苦難從來不都是像瘟疫像傳染病般四處傳播的嗎?中國的國企要發財,便全國各地樹林被大量砍伐,大雨導致有泥石流,沙泥淤塞,農作物失收,最後香港食物價格颷升;美國人要石油,便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後來軍費財政繁重,便吹脹房地產泡沫,最後泡沫爆破,香港人面對了金融海嘯,有人成為了迷債的苦主。還有......請想想這些例子是香港人闖了禍,所以要香港人受這些苦的嗎?並不是的,是別人如中國如美國在連累了我們,今日只是多了一個菲律賓吧!

既然,罪與苦正如瘟疫在全球不斷擴散,人類還可以分彼此的嗎?還可以各家自掃門前雪嗎?在上帝的眼中,遠在菲國又或其他國家如非州如阿富汗的人民是我們的弟兄,當他們受苦了,當他們的苦難連累了我們也受苦的時候,我們實在不應再責備這個小弟兄了,相反,我們是應該去想一想如何可以幫助這些國家的人民脫離這種罪與苦的糾纏。

當我們活在香港的基督徒,我們若說菲律賓人民的苦難與我何干,而不願以行動以禱告去幫助這個國家的時候,我可以告訴你,這9個香港死難者是枉死的,因為他們的血竟然不能喚醒我們去愛和他們經歷同樣痛苦的菲國人民。是的,我是想說:他們的血正在指控著我們這些明知應要去愛而不去愛的人。

回應

忍唔住一問

如果這是上帝對人間罪惡的控訴,那麽脅持人質的槍手是否傳達上帝控訴的個中介角色?這樣我們又應不應該怪責他?
同理我們應否怪責猶大,稱他為叛徒?沒有他耶穌救贖過程也完成不了。

仇恨種子

假如有朋友向大家散播種族仇恨的種子,務請加以勸止,如帶歧視或威脅成份,可直接向討論區版主或有關方面檢舉。網絡救火人人有責,風高物燥,小心火燭!

胡說八道

原來用暴力和血竟可以喚起仁愛,原來讓這場槍戰發生就是上帝眼中糾正現狀的最美善方法,原來讓某家庭家破人亡是一種對人類公平的控訴,原來這九條人命有如此崇高如此值得的目的,原來上帝是痴左線同埋喪心病狂。
強烈要求刪文。

筆者如果要怪,不如先問自己以及其教會為他所說的菲律賓、阿富汗、非洲以及全球一百幾十個國家做過了甚麼。沒做過甚麼的話,就不如先拿幾個教友去槍斃,喚起整個教會的關注吧!

這些就是典型偽教徒, 而且非常類近敵基督.

死難者的血是不需要我們這些局外人去曉以大義的; 重頭來過的話, 誰也不願流出這些血. 他們的血不是用作警醒這個世界的.

呢個世界嘅所有事, 並唔係一定同神嘅懲罰恩賜有關的.

恐怖主義

以槍斃他人來引起世人關注,那和恐怖主義是何其相似,莫非作者是在向拉登偷師?

荒謬頂透

好心你用下個腦啦. 上帝偏愛用自己的信徒的血, 對我們的罪行作控訴? (註: 死者中有基督徒)

我理解佢想表達人係唔可以各家自掃門前雪o既道理,不過下下都

我理解佢想表達人係唔可以各家自掃門前雪o既道理,不過下下都又神又鬼咁,咩道理都變成歪理。

伊壁鳩魯悖論

我諗起伊壁鳩魯悖論。
* 如果是上帝想阻止「惡」而阻止不了,那麼上帝就是無能的;
* 如果是上帝能阻止「惡」而不願阻止,那麼上帝就是壞的;
* 如果是上帝既不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惡」,那麼上帝就是既無能又壞;
* 如果是上帝既想阻止又能阻止「惡」,那為什麼我們的世界充滿了「惡」呢?

結論係
1) 神不存在 ;或者
2) 神雖然存在,但並不全善。 ;或者
3) 神雖然存在,但並不全能。 ;或者
4) 惡不存在。

都是多了個上帝

我認為這篇文是有啟發性的,刪文的要求並不合理,極之反對。另外,ginyeung+1。

問題係,這篇文不單只可以唔涉及上帝,而且上帝更加係多舊魚。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說我們欺負大自然太久,大自然要對人類報復,這個講法大家可以唔同意,但唔會去到憤怒的地步,因為大自然並不是智慧動因。上帝就好唔同,不論是西方、東方、非洲還是南美所創造的上帝,在各地被創造的上帝都是智慧動因,說祂對人類報復,等於說衪是魔鬼。有些宗教/教派堅持上帝有報復的美德,其實做壞事有報應的想法也不完全邪惡,但如果報復的報應是亂丟在無關的人身上,或是連坐報復,這樣無論如何都是邪惡的。上高有人認為是敵基督,我附和(雖然我另一邊同意上帝是魔鬼)。

用聖經去解釋世俗事,根關只會越搞越混亂,而當中產生的憤怒(又不是無理的),亦會遮蔽讀者欣賞原有思路的啟發性的可能性。

講我清楚說出擔憂所在

如果按作者說流血是神對罪的控訴,那麽我們應該制止槍手嗎?不制止,就有人死;制止,神的控訴就被破壞了。我推測作者為教徒,那你作這個論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以上問題?這個情況和有人宣稱六四不屠城就沒有今天的經濟發展一樣,只是事後孔明式的自我安慰或掩飾的說話。更重要的是,這種說法是無助人們面對罪惡或解決罪惡。設想現在有人在你面前要行兇了,你要制止嗎?那這個「行惡是為了更善的結果」就得同言行不一的廢話;你不制止嗎?恕我直言這等同冷血。

情理不容

容量有界線,這篇文章想說旅客被射殺是合理和應該的,我看不到這種恐怖文章有任何值得存在的理由。
純粹照顧經過這場ordeal的死傷者與家屬感受,已足以強烈要求刪文。至於有啟發性之說,我想就這件事坊間會有大量更有啟發性而不荒唐不傷人的文章可供傳閱。
我們完全可以想像死傷者與家屬看到「無辜死難者的血是神對我們罪惡的控訴」這標題的感受,遑論細閱冷血內容。雖然我不認為獨媒會採取行動,但我起碼要表達對這篇文章的強烈不滿。

邪教味道極濃...

唔少邪教都係咁去傳道...

一篇垃圾廢文!

此文只顯示文章作者完全不懂邏輯思考,建議作者好好進修一下思方學,以免日後講多錯多。

幹!你們為何總愛在不幸事情發生之後出來抽水!?

還有,那些在發生不幸之後還要「感謝主」的「人」!
像那位借尿循落車先的阿太,她向TVB記者表示自己能夠倖免於難是「神蹟」喎!呢d幸災樂禍唔係媲美「你要搭巴士呀?真係陰公喇!」?

我覺得這位阿太真的太過份了!壞腦教徒真係信教信到懵撚左!真係神蹟打救你老母!人地冇呀媽生架?仆你個臭街真係有耶生冇家教!

純粹追究邏輯問題…定係問真,究竟呢位阿哥想講咩

對於那些血不血、上帝有冇能、上帝想點等問題,其實我唔明呢個阿哥想講咩…

不過在說這位阿哥有問題唔知想講乜之間,我會話我睇到少少內文是在呼喚,而家要做的反省唔應該係狂小成個菲律賓、怪責菲律賓人,而可以將呢個「菲律賓差佬/政府有問題」呢一點,拉闊去慮及,其實俾佢管的人真係好危險同好慘…因為呢個推己及人,是十分重要的想法,想令比如是家中有菲傭的人可以在覺得菲國/菲人好恐怖的同時,可以關懷到在香港、在菲律賓而被菲律賓政府及其警察進行各式各樣的傷害…如果係咁都…我都會話呢位兄台唔算立心不良,只係表達上可以直接D,咁囉…

對別人的痛苦與生命冷漠不仁

有些人迷信於宗教是不難明白的,但沒有良知郤扮高深,更語言侵犯則實在討厭之極。難道又是反基論基激民憤?

**「答案是:上帝是要向罪惡提出控訴。」

這算是說了些甚麼?耶和華用得著控訴?用血來控訴?怪!他媽的耶和華用得著多造個猶大來搞鬼?

**「其實上帝在慘劇未發生之前,早已賜下阻止罪惡的良心、智慧與資源於地上,慘劇原不應發生的。」

一殺八的比例來說,這世界也許得一成左右的人是沒良心,為何要其餘九成的人陪葬?

**「上帝讓慘劇發生是對人類整體的控訴。」

這是多麼搞笑的說話!耶和華「讓」事件發生!這正正是該迷信者之文章所指控的對象:「對罪惡袖手旁觀,人類對別人的痛苦與生命冷漠不仁」好!罵得好!為這怪文作者的「對別人的痛苦與生命冷漠不仁」而歡呼!

信仰耶和華就是盲目、不仁、非理性!

每天上演的神蹟

如果說耶和華的信徒遇上意外的死亡率比任何一個宗教信徒都低,這算是奇蹟,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所有事件中,任何宗教信仰的人都有相同的機率!

西甲、意甲,對壘雙方入場,球員必劃十字,送吻草地,但賽果不是對耶和華有多少信仰,或是念了幾遍經文,而是球技。

既然槍手狂徒放老人離開而又是奇蹟,說不停槍手是耶和華的信差!叫兩老人繼續迷信下去,而且可作更多假見證。

神愛世人,甚至讓罪惡於世間橫行

“神愛世人,甚至讓罪惡於世間橫行,為無辜的人帶來苦難,向罪惡提出控訴”——何信福音

一語道破,太有才了!

回應大家

我寫下這篇文,我指菲律賓人民的苦難比香港人重,這是我鐵定不會變的立場(1)。因為我們七百萬人並不是活在暴力橫行的社會之內,基本上,我們生命安全是得到保障的,然而菲律賓並沒有這種保證。如果有強盜持槍搶劫時,我們總算充足而有效率的警力去阻止罪惡發生,相反菲國並沒有有效率的警隊存在的。我是認同要追究菲國警方的責任的,但這並不否定菲國人民比我們痛苦的這個事實。
如果有人說香港的9個人比菲國數十至數百人更貴重的話,我會說上帝看每一個人的生命是相同的寶貴,我這個「每個人生命一樣尊貴」的立場亦是鐵定(2)。
如果人們不滿我要求香港人去愛菲律賓人的呼喻,令人不快的話,我會feel sorry,但我決不會say sorry (即apologize)的。
這是我最後的回應,我這個微小的人敵不過來自各種方向的挑戰與責難,大家要不喜歡,便不要喜歡吧!

補充:標題的「我們」是指全人類是一個整體,不可以再分彼此。如果非信徒覺得自己是無罪的,只有菲律賓的人會犯罪,那麼,我仍是不會變「每一人會犯罪」的立場(3),我們只是活在一個較有秩序的社會,我們只會用口攻擊人而不會用手去攻擊人,但我仍會認為用口攻擊人都是犯罪。下面ginyeung的說話,我是不會回應的,因為他從來都是喜歡漫罵的。

回覆更係九唔搭八...

由頭都尾都冇人否定"菲律賓人民的苦難比香港人重"、"每個人生命一樣尊貴"等等,而係針對你將悲劇歸因於上帝對我們罪惡的控訴。

如果你以上o既回覆係想回應其他人o既,咁我只可以講你o既理解力好低,完全係答非所問。

如果你要表達o既係"菲律賓人民的苦難比香港人重"、"每個人生命一樣尊貴"等等,咁我只可以講你o既表達手法,甚至表達能力都好差。

回應一下漫罵指控,我唔反對你認為我係鬧緊你(因為事實上我係

回應一下漫罵指控,我唔反對你認為我係鬧緊你(因為事實上我係),但係我唔係漫罵、好隨便咁係又鬧唔係又鬧。

你o既回覆的確係唔對題,文章o既內容又的確係扭曲基督教教義(我唔係基督徒,不過以前都有去過教會,亦同唔少牧師討論過伊壁鳩魯悖論之類o既問題),對於一o的扭曲事實、散播謬論o既人,我(及其他正常人)都會口誅筆伐,指出其錯誤,我相信就算係我認識o既基督教徒都會有同我一樣o既反應(只不過佢會認為你係假基督、反基督)。

我以為作者沒有扭曲教義...

關鍵之處,麥和ginyeung幾已說盡.容我闡釋我所得啟發.

樓上有留言批評作者「控訴說」像邪教,偽教徒,敵基督等等.我以為不然.

基督教(主流教會/教徒)向來如此.

救恩/神蹟從來是教會傳教賣點(冇著數點吸引人信教?),背後原理就是相信上帝在管理世務,能以上帝名義解釋世界.天佑/天譴背後是同一道理.

面對世事未必如其所願,教會/教徒唯有循環論証(預設結論),解釋世間樂苦:

因為上帝代表真善美,無論世界發生什麼事,終究表明上帝代表真善美.

所以教徒遇到好事,就說成上帝的恩典;遇到壤事,就說成上帝的考驗.只要到教堂聽牧師佈道,或觀看教會節目,無時無刻宣揚以上「見證」.只不過一般教徒自知說不過去,多強調教徒受天佑,少談教徒/外人受天譴.但只要想深一屠,救恩/神蹟一樣會面對伊壁鳩魯困境.如有團友倖免是由於上帝決定(神蹟),為何上帝不肯救其他人(包括教徒)?只要比較,任何救恩/神蹟對比其他繼續受難眾生,就等於見死不救的天譴.姑且假設其他教徒不夠虔誠,其他外人是異端 - 原來上帝比我還小氣?

就我所知,教會無法有效解決此困境.除了靠循環論証詭辯,就是說我等凡夫俗子,永遠無法理解上帝行事深意.此說好像叫神目觀,其實也是訴諸無知技倆.

然而對於更「虔誠」教徒,上帝的存在不是信仰而是事實,無論天佑還是天譴都理所當然:

「這不是羅伯森第一次出言不遜。九一一事件後,他說這是因美國人道德淪喪,上帝才會允許恐怖份子攻擊美國;二○○五年卡崔娜風災淹沒紐奧良時,羅伯森認為那是上帝不滿墮胎引起,同年,他還呼籲暗殺委內瑞拉總統查維斯;二○○六年,羅伯森宣稱,以色列總理夏隆(沙龍)中風,是因為他想跟巴勒斯坦和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15/today-fo5.htm

他不是什麼邪教長老,他是美國福音派紅人,到現在還老神在在.

我得到啟發就是比較幾個美國人下場.

羅伯森: (見上)

沒事,他只曾出於「同志」情誼向沙龍道歉.

金里奇: (共和黨前眾議院發言人,反對世貿遺址建清真寺:纳粹无权在华盛顿将自己的标志放在大屠杀纪念馆旁)

http://article.yeeyan.org/view/112503/128225

沒事.

海倫托馬斯: (以色列人應該滾出巴勒斯坦,回到他們在波蘭、德國、美國跟其他地方的老家)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608/4/ihc3.html

被迫退休.

CNN記者納斯爾: (法德拉拉是真主黨中我所尊敬的偉人之一)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708/4/j2h2.html

被迫辭職.

作為一個沒有信仰外人,我清楚看到羅伯森和金里奇言論比海倫托馬斯,納斯爾卑劣十倍(不止,我看來托馬斯稍為過分,納斯爾根本沒錯).可是結局迥異.雖然國人常濫用雙重標準,但美國民智受宗教扭曲,確實到令人髮指地步.我知這麼說,不少美國人含冤,他們或抗議前兩者,或為後兩者抱不平.然而事後社會整體反應導致不同結局,我認為反映普遍現象.

香港沒有美國宗教背景,所以不會像美國社會姑息教徒用信仰解釋世務,尤其是控訴.從分析哲學看來,上帝,魔鬼等概念,沒有認知意義,嚴格而言得出的是不可知,而非無神論.但對世界種種現象,我們有更客觀,更合理方法可以解釋.麥提到「大自然的控訴」可算是擬人法,背後仍可以是自然科學解釋.理性的一般人都不該選擇不可知論解釋世務.從歷史可知,宗教始終要接受現實,地動說如是,演化論如是,同性戀將來亦然.與現代文明相悖思想終究要淘汰.希望教徒明白問題所在,集中宣揚死後的救恩,不要妄圖借上帝之名解釋人間善惡,徒惹反感.

回朝雲

救恩/神蹟係教會傳教賣點,不過從來唔會以其他人o既苦難去突顯救恩/神蹟o既可貴。我去過教會聽道,牧師主要都係圍繞住信上帝、行上帝旨意會點好點好,但係從來唔會指名道姓咁講唔信上帝o既又點死點死。

打個比喻,有人sell 隻藥點好點好,信o既人食又好buy,四圍同人講,fine!你sell 我、我婉拒,再sell 我、我行開,成個過程都係你同我。依家有個sales 將個唔食佢隻藥、又咁o岩病死o左o既人o既死前照片攞去貼街招,再o係下面寫"你唔食我隻藥就係咁死樣o架啦",你火唔火?

你相遇到o既基督教徒可能好多都係我口o既"偽教徒",不過至少我見過比較資深o既基督教徒(e.g. 牧師)唔會以其他人o既苦難去突顯自己o既宗教,頂多都係強調信o左教之後少o左幾多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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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作者的看法,也覺得這種視野能助人走出褊狹的族群情緒。

苦難並不是現在才存在,它只是換個角度讓大家看見,因此更有了感通他人的能力,而不是相反。

而我必須明白一點,我並不承受苦難,我只是旁觀,我沒有權利以憤怒排解恐懼,而是要在旁擔負起理性思考的責任。

自暴其短;又顯自大

不是對號入座,只是看不順眼。

「如果非信徒覺得自己是無罪的,只有菲律賓的人會犯罪」

真是神來之筆!菲律賓近九成人口是信耶穌,他們當然會自知有罪,最少有宗教上的罪;非信徒正常地為何會有罪?與舊約一樣橫蠻。

「『每一人會犯罪』...我仍會認為用口攻擊人都是犯罪」

這講法更是自大狂,自以為有這個權力定義「罪」。如果指的只是耶信仰的宗教上的罪,那麼你似乎快要接耶穌的班,甚至遲一下接耶和華的棒,管理萬國萬民了。

「每一人會犯罪」算是何意?信耶穌的人當然有罪,這是自取其罪;但與其他人何干?我在醫院看過育嬰室內的人,一個一個的只顧睡,不見得他們有何罪,將來就說不定。也許將來他們當中也有一些會犯了用口攻擊人的罪,例如:不知對方是誰已侮辱對方是罪人。

again, "the culprit is clearly the doctrine of faith itself"

"Apart from the Bible's heterogeneity and outright self-contradiction, allowing it to justify diverse and irreconcilable aims, the culprit is clearly the doctrine of faith itself. Whenever a man imagines that he need only believe the truth of a proposition, without evidence — that unbelievers will go to hell, that Jews drink the blood of infants — he becomes capable of anything."
Sam Harris, The End of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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