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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養與羊的生命提升

本文會先嘗試探討「牧養」、「羊」及「生命提升」的定義,在下一篇文章討論從21世紀香港堂會出發,思考如何達到「生命提升」。

牧養的定義

每位基督徒對「牧養」都會有不同的慨念,每一個學者及神學生對「牧養神學」都會有不同的定義;不過,在我們討論本文對「牧養」及「牧養神學」的介定與基本預設之先,我們必須先討論什麼是「生命提升」及「生命」本身。

約翰福音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經文說與父神和主耶穌建立認識的關係「就是」永生,而不「就有」永生。這表明「與上主有相互認識的關係」和「永生」之間並不是因果關係,而是兩者相等的關係。這表明永生不單單是將來才擁有的承諾,而是於今日與主耶穌有相互認識的關係,便馬上擁有永生。既然「永生」是基督徒在地上存活時已經擁有的,而不單單是一份關於未來才會兌現的保險,所以「永生」是可以有高有低,也就是俗語所說靈命可以有起有跌,因為與主耶穌的關係可以因為各種罪惡而有所疏遠與隔離(羅8:6)。然而,聖靈已安居於基督徒心裡(羅8:9),便會永遠與基督徒同在(約14:16),任何罪惡與攔阻最終也不能令基督徒與上主永遠分離(羅8:35)。

「生命提升」就是基督徒與主耶穌的關係得以更親密(弗4:15),而「在知識上漸漸更新」(西3:10),即得到價值觀的改變,及擁有足夠的分辨能力去把自己所相信的聖經真理,實踐出來(雅1:22-23)。

而「牧養神學」就是研究聖經中關於「牧養」的教導,及研究如何落實該教導於今日的處境。「牧養」是籍著個人相互認識的關係和神的話語,令被牧養者(羊)得到生命的提升,即屬靈生命的更新、成長及改變(約翰福音10:3-4,10-11,14)。

在約翰福音,主耶穌形容基督徒是祂的羊,而祂自己是羊的牧人。「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10:3-4)經文表明羊與牧人有一種相互認識的關係,羊知道誰是自己牧人,而牧人能替每一隻羊改名及按名辨認牠們,即羊並不是沒有面目的群眾,是一個個獨特的生命。如前述,這種相互認識的關係本身就是生命,這種關係得以更親密,就是生命的提升。而真正的牧者其實只有一位(結37:24: 眾民必歸一個牧人、約10:16:歸一個牧人),就是主耶穌基督。而地上的牧者只是得到上主的授權去牧養,而他們本身也是羊。

在以弗所書4:11,保羅列舉4個職份和恩賜,而牧者和教師共同擁有一個冠詞,表明一名牧師必須同時是一名教師。為何教導和牧養必須連在一起?「教導」與「牧養」是否同義詞?主耶穌把自己比作生命的糧(約6:51),而祂就是神的道(約1:1,14),祂的話是人能否活著的關鍵(約6:63)。牧者把神的話教導信徒,就是讓群羊得到永生的食物(約6:27),也就是「餵養」(約21:15,17)。教導就是相等於餵養,兩者是同義詞,但餵養不直接相等於牧養。我堅持餵養不一定是牧養,是因為我可以從聖經注釋書中得到餵養,學者們編寫注釋書時,內容也可以有一些應用性的教訓,而令我的價值觀有所重整與改變,但按照約翰福音10章3至4節的定義,這位學者是一位餵養者,但對我來說,他並不是一位牧者,因為他並不認識我,也不能叫我的名字。如果這位學者把研究成果宣講出來,並把過程錄影,放在網上,我能籍著他的表情及聲調,感覺到他的情緒起伏,令我好像能了解他,但他仍只是一位餵養者,而不是一位牧者,因這仍不能附合約翰福音10章3至4節的定義。如果我現場聽了他的演講會,聽到他宣讀他的研究成果,我親眼見到那學者的真人,但這仍然和觀看那講道影片沒有分別,他和我仍是沒有相互認識的關係,這仍只會是餵養,是單向的,這仍不是牧養。就算,我能即時和他互動,問幾條嚴肅的聖經問題,這還是不涉私人的學術答問,這仍不是牧養。

如果問一位牧師在自己任職事奉作的堂會講道,這算不算是牧養?如果一篇講章,牧者是經過與會眾個別的交往,明白他們的人生的爭扎與困難,牧者是按他們的需要而選用經文,去回應他們的處境,這當然會是牧養,因為相互認識的關係和訊息的預備之間是有所結合。當然,也有傳道人只是發放自己的讀經心得,當中並沒有任何企圖心去針對會眾的需要,這和上述學者發表研究報告沒有分別,這便不是牧養,只會是餵養。小結,沒有相互認識的關係,便沒有牧養。

按照上述邏輯,與被牧養者(羊)建立相互認識的關係,把聖經真理教導給羊,把神的道神的糧透過親密而信任的關係(詩23:4)餵養羊,這便是牧養,而施行牧養的就是牧者。然而,地上的牧者與羊的身份是互相轉移和可改變的。因地上的人得到權柄受了裝備,可以牧養群羊,但自己本身也是羊,也是需要其他人的提醒和接納,施與受之間是雙向的。現實教會生活,有人成為專職牧者,但專職牧者也需要別人的關心,也需要別人的屬靈提醒,當他接受提醒時,便成為羊。所以,專職牧者要警惕自己,保持自己有接受別人的意見與提醒的心,承認自己是軟弱的肢體,需要別人餵養、支援和幫助,才能成就主的事功。更重要的是,牧者要知道自己只是上主的器皿(提後2:21),可以被替代的,即是可以被棄用,也就是畢德生所說的是多餘(unnecessary pastor)

另一方面,牧養可否只是一種關係的分享,而不包括餵養(教導)?答案是「否」。因為在紛亂的世界之中,被牧養者面對人生的不同處境,需要牧者能以合乎聖經真理的價值觀,來給予屬靈引導。除了言教之外,牧者更需要把聖經真理活出來,成為一個見證,令被牧養者得到一個可仿效的榜樣(彼前5:3,提前4:12)。把真理活出來就是身教,這是牧者所不可或缺的。所以,沒有聖經的教導,這不可能是牧養。世上已有無數的理論及專業人士可以提供各種專業服務,世人不需要走進教會去聽聖經以外的大道理,也不一定要走進教會去交朋結友。小結,沒有神的話,便沒有牧養。

關於定義方面,最後要說說「羊」。很多時,羊是指到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前述永生的定義中,提過聖靈會內住信徒的心裡,即有聖靈內住的人才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但約翰福音10章16節「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這顯明羊是可以指非基督徒,這也表明牧養和宣教是不可分割。

牧養與教會的關係
按上述的邏輯,施行牧養就是牧者,這代表牧者不一定是專職牧者(全職事奉,受聘於堂會內工作)。那麼,牧養與教會有什麼關係?牧養是否可以發生在教會以外?這便要看教會的定義是什麼了。

如果教會只是一個聚會的場地,當然牧養是可以發生在教會以外,因基督徒相交可以在教會場地以外相交。但教會是一群人,是一群被呼召出來的人,而不是一個地方。教會原文是ekklesia,該詞在希羅社會原是指城邦公民每年定時聚集的民眾大會。在使徒行傳19:39的ekklesia是指定期的城市政治聚會,而使19:32是指一群人聚在一起,而這群人卻是指那些敬拜亞底米的大眾,是紛紛亂亂的一群。

教會既然是一群人,就算這群人是分散的,他們仍算是教會的一部份,因他們在分散時仍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不會因為分散,而失去已內住的聖靈。但羊群在分散的時候,彼此之間並不感覺到教會的存在,雖然在理念上,教會是存在的。要感覺教會的存在,羊群便需要聚在一起,需要互相認識,需要學習聖經真理,並以此來互相提醒。

當一群基督徒聚在一起,真誠的分享生命的喜與憂,一起祈禱,一起研讀聖經及互勉把所學的實踐出來,那裡就是教會。若可以話,群羊能一起把真理實踐,一起採取行動服待有需要的人,這更會是教會。在這種團契生活之中,牧與被牧的界線並不明顯,人與人之間的施與受也不太明顯,但牧養就是在這裡發生。

而上文提到羊是包括非信徒,即在傳福音時,牧養也可以同時發生。當基督徒和非信徒之間有一種真實彼此信任的關係,基督徒在各樣事情上分享自己的價值觀給非信徒,在他們面前作見證,就算對方最後也沒有歸信主耶穌,但當中的感情交流與聖經真理的傳遞,牧養便是在這種友情之間發生了。

所以,牧養是必然在「教會」之內發生,因為基督徒無論與信的或不信的在一起,若友情與真理並行於交往之中,牧養便會發生了,而基督徒自己便成為別人可安頓的「家」;而相聚那一刻,那裡就是「教會」。

當然,基督徒相聚的一刻並不必然相等於那裡便是「教會」,因為基督徒的相聚是可以不理會真理,也可以沒有友情,即是不彼此相愛,就算在友情穩固時,也可以同流合污,一起犯罪。上主在最後晚餐時,叮囑我們要彼此相愛(約13:34),這是清楚告訴我們什麼是教會,教會是彼此相愛的。而真正的愛是喜歡真理,不喜歡不義(林前13:4-6)。當我們不愛對方,彼此相爭,又或一起行事敵對真理,於那一刻,教會便不再存在,因主耶穌不會參與這種聚會(太18:20),而這種相聚便和以弗所亞底米信眾的聚集(使19:32及19:39的ekklesia)完全相同,只是紛紛亂亂的湊合。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