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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出師不利 業主何來參與?

買家印花稅(BSD)實施後,各大地產已考慮停止重建,所謂給予重建的六年寬限期,只有可強制收樓的市建局才能肯定做到,其他收樓商,不論田生、大鴻輝都處於下風,他們的收樓期都可能曠持日久,少則五年,多則達十年,六年期限難以達成,難怪要停止收樓。

市建局現在獨霸市區重建市場,開下期票幫市民重建,設立需求主導的項目,號召業主自行重建、收樓,但首個項目已鎩羽而歸,收不到足夠業權,重建快將告吹。無計可施唯有抹黑不肯賣舖的業主和只想繼續做生意的店主,被市建局描繪成貪得無厭,索取天價賠償。沒有法例協助而強制收樓的市建局真是甚為不濟,成績遠差於田生等無所不用其極的收樓商,無計可拖,借大氣電波宣傳抹黑,卻不告訴市民建成呎則過萬的市區蚊形型盤,將平實的唐樓拆卸,改成只有大堂華麗的大角咀、深水埗豪宅。初次啼聲協助居民收樓,又坐擁四百億資產的市建局竟可沒有plan B的後備方案,預計不到在業主不賣舖,卻口口聲說可幫助想重建的街坊上樓。後備方案很簡單,就是幫助業主復修樓宇,現時問題是因日久失修,居民擔心環境,只要改善樓宇狀況,如想上樓的劏房居民代為安排,便能得到雙贏,市建局的三個R原則是"重建、復修、保育",可惜市建局無寶不落,資源都放在地產為主的重建好了。

狗急跳牆的市建局,反映局方真如地產商所言,不懂得重建,只是借助<土地收回條例>威嚇居民,重建從不是快捷的過程,需要慢慢溝通、了解,有商業風險,不是次次都可賺盡。市建局,如中電、九巴、貿發局,依賴公權壟斷,是尋租行為。市建局更甚是長期義正辭嚴,滿口改善居民生活,實際從事壟斷,一天失去壟斷的機會無計可施。

市建局的主菜是主理的2個項目,而需求主導項目,大多利潤不大,地盤面積小,才會交給業主。市建局現在都(不願/)無法分清住和商的分別。有的香港人在合理補償,還可勉強搬離住所,但舖位的極難取得合理補償,店舖大多經營多年,商譽和社區網絡,很難量化計算,加上現時,租金飛升,找回店子工作甚難。需求主導,可能變成樓上壓迫樓下,住戶向舖戶下手的機會。

市建局,業主參與不是只抄襲台北市區更新了事,還需要顧及本港,舖租奇貴的情況。台北是業主參與,香港改為需求主導,兩者不同在於香港業主只能取得賠償,台北可參與發展,分享利潤,這次市建局不停大呼業主阻礙發展,抬價不走時,有是否提供其他發展模式的考慮,跟業主分享賣樓利潤呢?如果有的話,結果可能大相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