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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醜聞 「資源增值」的惡果

作者按:2013年1月8日下午,統計處處長歐陽方麗麗召開記者會,稱將成立小組全面調查統計員涉嫌造假的報道,由她擔任小組主席,並會邀請統計諮詢委員會成員加入。小組完成調查後,將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交報告。她重申不會容忍數據造假,必須保障數據的可靠及專業性。她承諾與外勤工作人員詳細溝通、加強數據複檢及突擊檢查。

連續兩天,《明報》也頭條報導統計處職員造數。統計工作,不只是搜集和分析數據,更涉及統計過程的工作環境和人事關係。今次《明報》揭露的,正是監督不足,前線統計員不跟足指引,以及只求效率。即使有覆檢,也不能有效杜絕造數。一些社會實況就被統計處扭曲。

先澄清一點,筆者並非隨意譴責前線員工,這是政府部門盲目要求提升工作效率,以求資源增值的新管理主義思維的結果。朋友P的遭遇便是一例。

非抽樣誤差很難減少
朋友P數年前曾經在統計處任職研究經理,是合約工。他直言造數這回事,「見過唔少啦」。他稱統計處花大部份時於檢查,包括覆檢。他認為非抽樣誤差(non-sampling error)較難查得到:「外勤o既人肯定好熟份問卷,熟過佢老闆,知道咩位作野老闆就check 唔到,而且電話再抽查都係搵其他下屬check。如果佢地之間有心偏幫,你都吹佢唔脹。」

朋友P還道出一些不同調查隊避免互相挑戰:「有時check 到其他組嘅人做錯,你point out 出來就係落人面,係挑戰緊其他section head。即係statistician 或者research manager。我地跨section 拎數係信得過section head,section head 係靠威信去管人,好要面。」結果,任職統計處的小薯仔,跟其他政府或私人部門的小薯仔面對同一問題,就是應否挑戰上司:「所以有錯嘅話,要point out 前要諗清楚講定唔講,講要點講,唔講後果要點應對。」

政府統計處會在統計報告列出抽樣或估算統計結果的誤差原因,但就沒有提醒這些辦公室政治,同樣導致誤差。統計工作的你瞞我瞞被踢爆了。就著報章發表的失誤,幾位讀統計的朋友提供一些對數據的影響。

一、失業率:報章引述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指,官方的失業統計數據不準確,尤其低估婦女失業率。因為在「綜合住戶統計調查」裡面,當受訪者回答過去七天,如果有人請他/她做一份工作,他/她不可以隨時上班。那麼,他/她就被歸類為「不可以隨時返工」,並填寫「家庭主婦」等原因。如果答「可以」,統計員就要多問12條問題。更甚者,官方的失業統計傾向將長期失業者如老人,家庭主婦及殘疾人士,界定為「經濟非活躍人口」,而非失業人口。這樣就壓低了失業率。不少失業者處於隱性的失業狀況,真正的失業人數比官方的數字更大。朋友W指出,統計處應補回一個問題,即如果受訪者有時間適合的工,會否選擇工作。

二、劏房數字:去年11月,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林大輝的質詢,指屋宇署沒有就房(政府稱「分間樓宇單位」)、籠屋及板間房的執法數字作出分類根據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在2012年第2季,約31,800個家庭住戶居於私營臨時房屋或私營永久房屋內的房間、板間房、床位和閣樓。然而,一些「房」,若能符合從街道、公共走廊或樓梯直達單位內的情況,在統計上會被統計處視作為居住屋宇單位(而不是房間或板間房)。朋友M稱,這會剔除一些拆掉單位原來的鐵閘而衍生的劏房戶。她建議統計員應同時檢視單位有沒有多於一個水錶,或者巡視整座大廈,然後比較單位設計,發現有沒有單位的間隔是劏房單位。這還未計算今天報導,即乾脆不去調查劏房戶。這會低估基層市民對可負擔單位的需求。

應否交給審計署?
《明報》指,審計署關注統計處造假的報導,並會密切關注事件。審計署的網頁指出,該署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就任何決策局、政府部門、專責機構、其他公眾團體、公共機構或帳目須受審核的機構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效率和效益、向立法會提供獨立資料、意見和保證」,以達成使命。

現在統計處的一大問題,是迫統計員為提高效率,而忽視要準確調查,偏偏審計處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是「就受審核組織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效率和效益」。雖然該署同時會「審議各項不同的政策目標,以及所選用的推行辦法,是否有衝突」,但筆者難免會擔心,審計署一來審不到這些「職場文化慣習」,二來審計署會否放鬆手腳,願意建議統計署增加人手和開支在調查,加強覆檢和減少跑數。今早,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政府非常重視統計數字的完整及準確性,政府會進行內部跟進及調查。但他沒有說由那個部門負責。下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相信政府內部調查的結果呢?朋友M建議交由外地大學調查,較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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