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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贊助事件一周祭──「啟蒙者」情結與「網路公審」

浸大贊助事件一周祭──「啟蒙者」情結與「網路公審」

一星期前,一名網民在自己的社交網站專頁發表評論,內容抨擊浸大學生向某平民飯堂支取贊助以籌辦學會活動(下稱「贊助事件」),分薄窮人所得的資源,引起軒然大波。一日之內,個人抨擊、網路公審、罵戰,學生發聲明、道歉,事情進展極快,快得連翌日報章的報道也頓成「隔夜飯」。這齣看似「即日鮮」的鬧劇,雖然尚有餘波,但很快被其他大事淹沒,今天已無人提起。在香港,這樣的發展速度,實屬意料中事。筆者要為這件小事寫文章,並非想發動另一次網路公審,而是重申一個事實──事情匆匆經歷開端發展高潮結束,到現在被人忘記,不過是短短七天,而牽連之廣影響之大,使得「贊助事件」成為管窺網路文化的絕佳例子。在開始討論前,讓我們回想一下,過去一星期本港有什麼大新聞:

  1. 外傭爭居港權敗訴(3月26日)
  2. 「贊助事件」(3月27日)
  3. 「佔領中環」行動揭幕,倡議者發表《信念書》(3月27日)
  4. 喬曉陽發表干預普選言論「底線說」(3月28日)  
  5. 貨櫃碼頭工人發起罷工,爭取合理待遇(3月28日)
  6. 內地發現新型流感H7N9死亡個案(3月31日)
  7. 人民力量分裂,香港人網停辦(3月31日)
  8. 張國榮逝世十周年(4月1日)
  9. 周一嶽任平機會主席(4月1日)

部份事件到現時仍在繼續,或者說只有「贊助事件」提早退場。原因可以很簡單,因為和其他幾件事相比,「贊助事件」只是小事一樁。但為什麼這件小事偏偏惹來群情洶湧,成為擠身港聞頭條的「大事」?一日之間,事件遭網民瘋狂轉載,成為所有網上討論區的熱門話題;三天之後卻完全絕跡;一周之後無人再提。事件的來去匆匆,反映了香港怎樣的網路生態?如何動員「網路公審」,而「網路公審」如何影響主流傳媒,促成社會的一致定論?

我啟你蒙:罪人是怎樣煉成的

事件從3月26日講起。3月26日晚,網民B在社交網站的個人專頁中,張貼一個簡短的留言:「一陣有一個十二級的火滾野要爆!」,到數小時後即3月27日凌晨才正式「爆料」,而這個「十二級的火滾野」亦即是本文所討論的「贊助事件」。在「預告」到「爆料」的數小時之間,這個沒有實質內容的訊息已搏得不少人以「Like」喝采(「Like」在社交網站中代表曖昧的認同),並且已經有人留言回應指將會揭發的事件「好火」和「要公開譴責,無廉恥」,在事件未公開前已有明顯的價值判斷。其後,網民B發佈一張平民飯堂東主的照片,同時附上洋洋灑灑的「評論」,這張小題「這是一個十二級火的事」的照片果真如火焰迅速蔓延。網民B在內文大肆抨擊浸大學生,措辭激烈幾近謾罵,指學生「無腦」、「無良心」、「有病」、「讀壞腦」和「無恥」,竟向賑濟窮人的小店老闆討食物以「開party」,是「搵人笨」。筆者是首批看到這段批評的網民,當時網民B更公開了有關學生組織的名字,在一小時之內自覺刪除,改為以活動日期作標示。在這篇富爭議性的評論結尾,網民B以命令口吻,命令學生盡快付款賠罪。在學生好夢正酣之際,他們並不知道消息已被轉載數千次,起來之後有批鬥式的網路公審在等著他們。

一周之後,我們知道網民B的批評有不少錯漏,誤解和「想當然爾」:例如學生組織的名字(某些組織根本不存在),學會就職典禮被曲解成意義完全不同的「開party」等等。但網路公審之所以一呼百應,不是因為網民B這些資料錯誤,而是評論裡面那些純粹表達情緒的措辭。「無腦」、「無良心」、「有病」、「讀壞腦」、「無恥」,能在搞清楚事情真相之前已經將事件定性,所靠的是網民B的個人影響力──網民B是活躍網路的社運攝影師,曾多次揭發社會的不公義事件,更組織了熱心市民到社區做義工送暖,過去的功績贏得不少支持者。一些網民見網民B形象正面,以為這次也是不平則鳴,又一次為弱勢發聲,不由分說的轉載、加上數句評論便定了學生的罪。知名網上討論區的版面全是「聲討浸大學生」的話題,「浸大」兩字更登上網站的熱門搜尋詞;社交網站更被網民B的照片加評論「洗版」,「贊助事件」瞬間成為全城熱話。

半天之後,事情便「水落石出」了,網民B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發佈一張標題為「請廣傳,為浸大同學們正面處理手法作出鼓勵!」的圖片加評論,內裡的浸大學生一臉純真、滿面笑容地探訪弱勢社群,用紙幣摺成心形送給窮人(令筆者好奇的是,為何沒有道歉的畫面?),內文有謂:「充滿漫罵的情緒近乎失控,人身攻擊的字眼開始出現,人性不同的面貌就此出現,事情這就像一面照妖鏡。」不要懷疑,執筆的是不足24小時前罵學生無腦無恥的網民B。事件的發展完全合乎「啟蒙者」的意思:揭發事件,發動網路公審,引起民怨,使學生「畏罪道歉」;然後建議學生按自己的意思贖罪。網民無法想像「贊助事件」沒有「啟蒙者」的參與會發展得有多糟;浸大學生含淚感激「啟蒙者」向網民下達原諒的命令。而兩張圖片,網民B都是請大家「廣傳」的。如今,網民B認為,在他的「爆料」下,「由一件原本很負面的事轉向為正面方向,並且能圓滿結束」,「贊助事件」已告一段落,而且非常完美。

「圓滿結束」?網民B和浸大學生和解了,但網民卻仍怒火中燒。當網民在窮追不捨,要求政府收回李惠利地皮,「摺埋浸大」的時候,「啟蒙者」正忙著領導大家關注碼頭工人罷工事件,連續發表了多篇支持罷工的言論,對一天之前「十二級火」的貼文不屑一顧了。數天後,網民B再回應事件,矢口否認自己和「網路公審」有關,「他(網民B)表示文章發佈了以後,所發生的事情並不在他控制範圍之內,『公眾怎樣發酵,與我何干』……應該向發出該言論的人表示不滿,而不是歸咎於他……(網民B)反問何謂『公審』,他只有自己一個人……指那些進行、締結公審的人,都是『高登仔』來的」。從此段回應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網路公審」的危險性--動員者只負責「點火」,並不打算控制局面,當事情惡化後,動員者只消將自己和網民劃清界線,以「與我何干」的態度看待由他動員的「公審」,和他自己所點燃和煽風的「十二級火」。身為一個「啟蒙者」,只負責拋出議題,然後便可隨便拂袖而去。是以我們無法要求「啟蒙者」因應自己的影響力審視言論,有正義光環掩護,他可以口不擇言,因為一切「客觀事實」與他無關,也不會與他有關。

唔準諗即刻答:立場分明的道德擂台陣

網上討論區的貼文中,清一色抨擊浸大學生,但標題「鬧爆」、內文直認「唔知/唔理件事真定假」的貼文佔多數。社交網站的轉載則大部份是轉貼網民B的「報道」,齊聲痛罵「浸大學生」甚至「大學生」甚至「90後」是「讀屎片」、「無腦」、「無恥」。在抨擊的人群中,絕少人溫和地表達(「失望」這樣的詞語幾乎無人用過),一致以尖銳或帶侮辱性的言辭對他們加以痛擊。當然,其中還不乏對別人父母的人身攻擊。拳腳交加,無人查明事實或思考事件脈絡,有浸大學生不甘受辱還擊,引起罵戰;亦有人為學生申辯,被「鍵盤戰士」視為同黨群起攻之。較偏激的網民誣衊出「浸大人必幫浸大人」的歪理,致使發言之前必然被質問身份,甚至有網民要求發言者「驗明正身」──反證自己不是浸大生,才可繼續討論──頗有麥卡錫時代的遺風。「認真就輸了」,在香港上網,深思熟慮不是美德,而是一種愚蠢的惡習。

網民情緒極速升溫,只因事件太像電視劇,正派反派對比鮮明,誰對誰錯一目了然。「贊助事件」基本上是以下兩個陣營的對立:

你會支持哪一方?相信沒有人會支持浸大學生吧。網民B的報道方式,將事件簡化成上圖一樣,充滿對立,沒有中間。飯店東主形象絕對正面,浸大學生形象絕對負面,飯店東主善行早已聲名遠播,但網民B將他塑造成一個典型的熱心市民──雖然讀書不多但深明大義,有自力更生的「獅子山下精神」,對年輕人過度容忍;而浸大學生則完全是他的相反──讀書多但不務正業,想去玩但又攤大手板,毫不反省。天使和魔鬼的對陣,肯定是浸大學生欺負飯店東主,毫無懸念。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網民都對抨擊學生樂此不疲,是因為在網民B筆下,他們凝聚了所有年輕人的缺點,任何一點都可以引起社會的負面情緒。「90後」常被冠以「港孩」的稱號,指其自我中心、自大狂莽;而社會視「大學生」為「天之驕子」,對他們要求極高,「高分低能」、「好食懶飛」等批評從80後延到90後,彷彿他們就全是迎新營裡到處擾民生事、大玩不文遊戲,道德負分的邪惡學生。討厭90後或大學生的網民可以對號入座,盡情傾倒他們的不滿。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後期兩派合流,由個別的大學組織,蔓延到所有90後/所有浸大生/所有大學生的全面批鬥了。一天之後,各大報章大字標題報道事件,角度正與網民不謀而合,「良心贊助開P 與貧爭食 浸大生衰左」、「搵窮店笨 學生道歉」這樣的未審先判,以及內文「學生搵著數」、「與窮人爭飯食」等蓋棺定論,加上「良心東主/奸狡學生」的角色設定,即使浸大學生道歉付款,亦經已名譽掃地。更有網民呼籲僱主不要聘用2013-2016年度畢業的浸大學生,將事件上綱上線到要誅九族式「制裁」學生的地步。

其實「贊助事件」中最無辜的,是由始至終溫厚而慷慨的飯店東主。他不懂上網,不懂拍照,不懂打字──但行義事。

仲望咩?善忘的香港人

3月27日當天,似乎不向大學生扔石,自己便是幫兇;3月28日,已有不少人表示「贊助事件」討論太多,「看厭了」、「講夠了」,事情已經結束,為什麼死纏不放?網民又轉投其他話題。若然你像筆者一樣,到今時今日仍然對「贊助事件」耿耿於懷,就會被人當頭棒喝──為什麼你不去關心碼頭工人被剝削?不懷念張國榮、不就「和平佔中」表態?你一點都不關心社會,只熱衷於罵戰,對網民B和浸大學生窮追猛打?似乎只要不跟隨潮流,關心「啟蒙者」熱衷的事,就不能走進正義的共同體當中。共同體要求所有人共同進退,同時關心某些事、不關心某些事,而不容許獨立思考,不容許其他解釋。網路公審所伸張的「一天公義」,「啟蒙者」引領的「數天關注」,如果不以獨立思考為基礎,這樣的鬧劇會每天重演,「啟蒙者」倡議的劇目不同,但同樣只是消費。按「分享」和「讚好」的方便,使每個人都要非常費力才能抵抗自己的「啟蒙者」情結,愈多愈多人希望自己所拍的對罵片段、街頭照片被廣傳,連帶對於事件的激烈批評也能傳到每一個角落,彷彿每一個人也走上了「啟蒙者」的寶座--「來吧,仍然蒙昧的人們到我的跟前來吧」--擔任了樹立真理的角色。「贊助事件」中,網民紛紛站到道德高地俯瞰眾生,但偏偏忘了細察事情本身。

當「啟蒙者」是容易的,但啟蒙本身卻不是這麼顯淺的事,不是在鍵盤上隨便敲敲、惡言攻擊幼小然後大覺瞓就能完成的。真正的公義不能仰賴情緒和「啟蒙者」來帶動,而是來自冷靜理性的判斷,以及自身對不公義的覺醒。通過互聯網令更多人關注社會,筆者樂見其成;但網路公審不加批判、搶佔道德高地,轉投另一議題後旋即將之前的議題拋諸腦後,不反思「執行公義」時所伴隨的暴力,頃刻的熱情又如何培養正視教訓的公民?之後還要舉出多少個「一周祭」、「一日祭」,才能凝住過去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