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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要義(三):救贖論


救贖論
I.我們如何能夠脫離罪惡?

在基督裡就可脫離罪惡。「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8:2)「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前書5:17)

II.何謂「在基督裡」?

就是與基督「同在」。如聖帕里克的護心鎧甲禱文所言:

「基督在我同在,基督在我中間。
基督在我後面,基督在我前面。
基督在我身旁,基督驘得了我。
基督常安慰我,基督必復興我。
基督在我下面,基督在我上面。
基督在寂靜時,基督在危難中。
愛我之心,基督就在那裡。
友我之口,基督就在那裡。阿們。」

III.基督若真的是已死又已復活且已升天,我們如何與祂「同在」?

基督是上帝而有限之靈入無限之軀這種「矛盾」的榜樣,展示一次我們應當如何超越限制,成就大愛。

誠然,祂已升天,但聖靈亦已經降臨在我們身上,成為我們效法基督的力量來源。所謂在基督內,就是相信耶穌基督;所謂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相信並且活出基督的榜樣,超越我們身體的情慾的限制,超越我們的本能的限制,超越我們所存在的處境的限制,實踐真愛。藉著行愛,我們就能得著自由,找回自我。

IV.何謂「信耶穌」?

《使徒信經》云: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著聖靈成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但若只是膚淺地理解「信耶穌」為字面地相信耶穌上述之事蹟,此乃錯誤。

因耶穌曾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聖約翰福音14:11~12)

耶穌基督以無限之靈入有限之軀,藉著死在十字架上,顯明了全能上帝可以超越「沒有限制」這個限制,以「自限」的方式來到世上,傳揚普世愛的聖道,教人藉上帝之力量,以愛超越縱慾,使自己不犯罪,從而由罪中得釋放。

然後耶穌又承受世上一切限制,為祂所傳揚的愛的真理而死,最後以堅定不移的信心超越這一切限制,死而復活。基督藉其戰勝世間苦難,擺脫情慾之控制,以愛成就真正的自由,找回真正的自我,由此向世人展明救贖的道路。我們要信基督,就是要活出基督的樣式。信道而不行道者,非信者也。

V.不「信耶穌」就不得救了嗎?

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跟隨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聖約翰14:6)父就是聖父,是上帝作為創造者之一面,是絕對超越於世上一切限制的一面。「到父那裡去」,自然就會超越了世上的種種限制,尤其是罪的限制與容易使人犯罪的種種條件,使我們得救。

言下之意,是否不信耶穌之人就不能「得救」?

先理解原句之邏輯結構。「若不跟隨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邏輯上等價於「若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則)那人是跟隨我(即耶穌)的」。「跟隨耶穌」成為了得救的必要非充分條件。問題就出現了:邏輯上,這句子根本否定「不跟隨耶穌」的人有得救的可能性。於是人們就批評基督宗教的排他性太強了:是不是信佛教的、信伊斯蘭教的等人就不得救了?

但我們當認清「跟隨耶穌」之意。耶穌說罷,聖腓力就求祂「將父顯給我們看」,耶穌卻以「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回應(聖約翰148~:9)。這是因為三位一體之故(見神論一):耶穌是上帝無限之靈入有限之驅的一面,而聖父是上帝絕對無限之一面,兩者同是上帝,是相通的,所以見子如見父。

但信道而不行道,非信道也。因此信耶穌或跟隨耶穌,就是實行耶穌的聖道;而跟隨耶穌,當然是與「愛耶穌」等價:愛祂所傳的聖道,愛他的榜樣,甚至愛祂本人,要成為耶穌,實踐祂所作的榜樣(聖約翰14:12)。耶穌言明,「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且「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聖約翰14:23~24),即「愛耶穌」又與「守道」等價。

然而,同時,耶穌又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聖約翰14:11)於是信耶穌、跟隨耶穌與愛耶穌的最根本的本質,是信祂所作的事,就是祂所弘揚的聖道與所實行的聖道:以普世愛超越世間的種種限制,使人由罪中得釋放。

如此看來,「信耶穌」就不能以字面理解。如上一條問答所言,信耶穌即為跟隨祂的榜樣(捨生取義)而且實行祂的教訓(愛人如己)。應當注意的是,耶穌自稱為「道路」,而道路只是引你走向至善的境界,最終為是要你自己決定是否走上去的。

但是,如果有一人,一世不識耶穌,或未真正認識本問答所言之聖道,但既行愛人如己,又願捨生取義,他算是跟隨耶穌嗎?他又會得救嗎?重點不在於知識上的「此識」耶穌,而是在於踐道,因「信道」與「行道」等價,一個信道而不行道的人根本非基督徒,反過來一個行道的人,其實就是信道的人,即使他未聞福音,未知聖道。

如聖雅各所言,其實「鬼魔也信(耶穌)、卻是戰驚」(聖雅各2:19);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應當與人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纔得成全」(聖雅各2:22)。

VI.耶穌是否聖道本身?

這是一個複離的概念問題。聖約翰福音以「太初有道」起首,明明說「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聖約翰1:1),那耶穌應是道,而耶穌也說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但如果耶穌是道路,而且耶穌又要傳道的話,那他應當只是指引我們去接近真理,以其言行向我們傳揚真理,他本身就不能是聖道。這不是矛盾了嗎?

但是,聖道之希臘文logos其實有多重意思。logos可以解作語言,也可以解作理性(邏輯等)或道理(倫理等),但最原本的意思是「路」(odos)。所以在基督宗教裡聖道有兩種意思:logos若是指引領人們認識且實行普世愛的真理(aletheia),即愛人如己,並且教人捨生取義以超越肉體等世間限制,通往聖父的絕對超越的境界的話,聖道就解作道路,而這道路就是基督。祂生命的見證和教導已經向我們展示得救的方法。

然而,logos若是指宇宙之道理,倫理之原則等,其實就是真理(aleitha)本身,例如「愛人如己」的誡命等;聖道就解作真理,而非基督本身。基督是真理的具體呈現,以人的樣式,以生命的歷程,在有限的時空裡向我們展示救贖的真理,但基督並非真理的一般形式(form)。

VII.「信耶穌」但惡貫滿盈的人也能得救嗎?

既然信耶穌等價於行聖道,而行聖道等價於愛人如己且捨生取義,所以惡貫滿盈的人根本不可能真的是「信耶穌」,否則他就當行道,而當他行道之時,就不應再惡貫滿盈。

聖雅各提醒我們:在知識上,鬼魔也「相信」耶穌,但他們不遵行耶穌的道,只是害怕耶穌。希特拉信耶穌嗎?墨索里尼信耶穌嗎?就是他們口裡說信耶穌,表面上也有一些「偽行為」,例如返聖堂、奉獻等,只要他們沒有「真行為」:就是愛人如己與捨生取義,他們就是假信徒,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反之,一個不識耶穌,未完全理解聖道的人,只要完全做到愛人如己與捨生取義,就是他堅決否認自己是基督徒,其實他卻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了一個基督徒了。

VIII.我們當如何「信耶穌」、行聖道?

耶穌所傳之聖道,即為愛人如己;耶穌所行之聖道,即為捨生取義。信「耶穌」就是在接受「愛人如己」之誡命及「捨生取義」之榜樣,並且實踐「愛人如己」之教訓與「捨生取義」之宗旨。聖保羅有云:「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書2:13)將行為與信心割裂,將「信耶穌」與「行聖道」或守律法之最大誡命分開,就不是真正的信耶穌。

相信耶穌之決定稱之為「決志」,然而所決之志,不只是接受耶穌的教導而己,而是要立志行其所言所行之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