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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實的文字

李小龍有個很重要的信念,就是「一個人必須忠實地發展他的潛能和完成自我」,這不單是一個「做人的道理」,也是其武學的基礎︰搏擊不是用來呈現拳法,而是用來呈現自己。雖然這個信念,已經被黃子華用來做楝篤笑材料,畢竟假如你的潛能不賺錢,當完成你的自我,就會無法完成住屋的按揭,在香港你只能選擇放棄自我;但是就信念的本質而言,還是相當具參考價值。

例如要寫出一篇好的文章,就必須以文字忠實地呈現自我,用最簡白的話來說,就是透徹地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感受。看上去只不過是「想到甚麼就寫甚麼」,和 Facebook 上無止境的無病呻吟有甚麼分別?最困難的地方正是這樣,因為我們每分每刻都會有感想和雜念,正正是這些「status」干擾著自我的呈現。

所謂真實的自我,並不是指「當下的 feel」,因為 feel 是短暫的,是不斷變化的,而且經不起考驗,很容易就會出現內在的衝突。最顯淺的例子,莫過於很多人動不動就說「最憎人 xx」,這分鐘最憎人遲到,下分鐘就最憎人講大話,到底哪一個才是「最」呢?更深入一點,就是雖然最憎人遲到,但如果是某個美女遲到呢,就不再憎了。並非因為美女不是人,而是因為他內在還有更多潛規則在指揮著他的感覺。所以寫在 fb 上一時之氣的 status,隨時會改,因為那不是真實的自我。

而且刻下的感覺往往是膚淺的,情況就像明星雜誌上的「你最喜歡甚麼顏色」,無論你說紅色有多好、有多重要、在街頭有多常見,永遠都無法成為一篇好的文章,令人覺得「純粹吹水」。但是假如你曾經體驗瀕死狀態,因為見到紅色的光,引導你醒來回到現世,這個紅色就變得跟你的親身感受、經歷、信念有統一的關聯,於是「你喜歡紅色」就變成具有意義的內容。

真實發自於內在理性與情感,沒有多餘的干擾、恐懼與矛盾,忠誠的把話說出來,是極為困難。有人形容靈感是需要沉澱,不但有詩意,也頗貼切,只有清徹的湖水,才能讓人看清湖底的景色。

最後剩下兩個問題。第一,就是你發現自己最深處並沒有那麼強的自我,你發現原來這麼多年來,你沒有堅定的信念,沒有特別的情感,沒有可以拿上枱面的故事。第二,即使你找到了,你也下定決心要講,卻不知道怎樣下筆才會好看。

這個世界大多數人,畢生都可能會寫得出一至兩篇有意思的文章,會感動人心,會引起共鳴,不過大多數文章都未曾出現,就隨著人們永遠消失。

原文刊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