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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可為社會公義做對的事

今天,我們可為社會公義做對的事

文:鄭子聰

今天下午四時十三分,立法會動議特權法除電視發牌文件,支持的有三十三票,而反對三十的有票,並在功能組別不過半數的情況下,動議最終不獲通過。

地區的立法會議員,是由各區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來,而功能組別議員,是由各業界的工作者選出來的。

常識告訴我,他們對社會議題的發言及投票傾向,定必跟隨選民意願,但今天這個故事再次提醒我,事情並不是這樣的。

旅遊界議員在較早時間表示,業界內暫時支持用特權法的人較多,他認為發牌事件涉及商業行為,用特權法去查是不適當,所以至今維持傾向反對特權法之立場。

我真不明白這道理,我想說的是,這並不是你個人的決定,是業界的主流意見。那我們當天選舉,為什麼要選你出來?

昨夜政府總部外,五萬名市民在門外期待你們良心發現,不順應民意的你們,深感內疚嗎?你們只是為打份工嗎?

雖說如此,特權法不被通過,但我們現在可以做的事情,現有很多。

關心電視發牌事件議題,分析各新聞媒體對事情的看法,經獨立思考及以自身價值觀作出考慮後,建立自己一套對這次事件的看法。

若你認同這次事件與社會公義的價值觀有衝突,請跟相同看法的同伴,一起向前走。

有時間的話,可填寫一下通信管理局的投訴表格,對內容偏頗的《電視風雲》節目,作出投訴,避免他們濫用屬於香港市民的頻道。

現有電視牌照即將於二零一五年進行檢討,你們是否希望他們續牌嗎?其實你們可以向此渠道發聲,你們的每一個意見,也非常重要。

而且,下一次區議會選舉,將會於二零一五年舉行,你們作出建制派或民主派議員的投票決定時,除了考慮他們對服務地區的貢獻外,考慮他們的政治傾向也非常重要。

因為,他們的下一個競選角色,極有可能便是立法會議員,你們在區議會的一票,對香港是否繼續持守社會公義,長遠來說,影響力甚大。

你所做的是對,還是錯,請用良心簡單問自己一句:「這是因為社會公義而做的嗎?」

若你認為答案正確,現在便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