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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人文主義芻議(三)

對科學人文主義的批評

筆者至此的呼籲,雖然看似完全合情合理,但我並不抱有天真的幻想,以為科學人文主義會獲得思想界的熱情接受。相反,我可以想像得到,不少學者會對這種呼籲作出猛烈的批評。

帶頭的批評,是指出科學人文主義只是唯科學主義的一種偽裝。論者會指出,唯科學主義的哲學基礎實證主義 (positivism) ,雖然已於上一世紀徹底破產。然而,它對現代文明的禍害(主要表現為基於「工具理性」的科技主義 technocratism )則至今未消散。因此我們必須提高警惕,以防它在學術界中以種種形式死灰復燃及捲土重來。

要全面回應這一批評固可寫上洋洋十多萬言,筆者在此只想最扼要的指出一點:科技主義——毋論是國家科技官僚主義 (technocratic statism) 或是企業科技官僚主義 (technocratic corporatism) ,實乃科學與人文的共同敵人。要戰勝這個強大的敵人,惟一的希望是兩者結盟,亦即建立一套具有強大精神感召力量的科學人文主義。(當然,反對者可能會把這呼籲看成是一個「木馬屠城」的陰謀!)

從另一個角度出發,更多的人文主義者可能會指出:科學與人文根本互不相干。這是因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永遠只是這個可以感知、可以觸摸的現實世界;而人文主義者所關懷的,是超乎這個世界的有關價值、意義、目的和終極體現等問題。簡言之,科學追求的是「形而下」的真理,而人文主義追求的是「形而上」的真理,兩者的境界完全不同,又怎能談甚麼融通和結合呢?(著名的人文主義者以賽亞.伯林 (Isaiah Berlin) 所持的正是類似的觀點。)

從「形而下」這個觀點出發,一些論者更會指出,所有科學知識都是臨時性 (provisional) 的知識。正如曾經被奉為圭皋的牛頓物理學已被愛因斯坦的物理學所取代一樣,愛氏的物理學也可能有一天被一套更先進的理論所取代。要我們把人文主義建基於科學知識,便有如把城堡建在沙上,那不是十分愚蠢和可笑的一回事嗎?

較「臨時性」這個觀點更進一步,一些論者更會宣稱,科學也者,只是把自然界的現象以某一種語言以作出重述。例如昨天我們以牛頓的語言以描述這個世界,今天我們轉用愛因斯坦的那一套語言,明天也可能轉換另一套新的語言。也就是說,科學只是為了摹描自然界所發展起來的一套語言或形式系統 (formalism) ,或充其量是對自然現象的一種詮釋 (interpretative scheme) 。歸根究底,它與揭示宇宙的真理沾不上邊。

在科學哲學中,近似的觀點是「工具主義 (intrumentalism) 」,亦即認為科學中的不少(甚至所有)概念和理論,都只是人類在理解自然和駕馭自然時所發展出來的「工具」。過往,麥克斯維的電磁理論和電磁概念,使我們的電磁科技突飛猛進;後來,我們透過量子電動力學這一更強有力的工具,發展出更多令人目眩的電子科技。工具是發展了,但這並不表示它們一定和宇宙的真象掛鈎。

在後現代主義的社會解構主義 (social deconstructivism) 哲學中,科學在認識上的有效性 (epistemological validity) 更被徹底地推翻。科學被看成是支配性的權力話語下的一種「現代神話 (a modern form of myth-making) 」。

另一種同樣尖銳的觀點,是認為科學與人類在靈性上的追求完全扯不上關係。一位論者曾經說:

科學對無關宏旨的問題提供完美無瑕的答案。
Science gives perfect answers to trivial questions.

他進一步指出,對科學的沉迷甚至會有礙人類在靈性上的追求。當人類成為了「科學上的巨人」,他也同時成為了「精神上的侏儒」…….(註九)

以上對科學的種種批評,包含了對科學的庸瑣化 (trivialization) 、問題化 (problematization) 、局限化 (compartmentalization) 和邊緣化 (marginalization) 等傾向,毋論在立足點、推論和理據等方面都十分複雜,要逐一分析並不容易。我只想在此指出,撇開一些較極端的觀點,整個問題的核心,是過去數百年來透過科學所獲取的大量知識,與人文主義的探求是否相關這個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當然持著一個十分肯定的答案。我知道我是屬於極少數,而大部分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持有一個否定的答案。對於這些否定的答案以及背後的理據,筆者稱之為「不相干(論)的謬誤 (The Fallacy of Irrelevancy) 」。

對這個謬誤的深入分析,無疑涉及哲學中有關「事實」和「價值」的相互關係這個古老的爭議。哲學家普特南 (Hilary Putnam) 近年來對此已多有論述。然而,就筆者看來,有關科學人文主義的深層哲學探究,實較這個古老的爭議擁有遠為豐富的內容。這些內容包括:

「事實」的定義
「科學事實」的定義
理論與事實的關係
「形而下」和「形而上」的關係
存在的本質
思辨哲學和行動哲學的關係⋯⋯
衹有當我們弄清上述這些問題(或至少弄清我們對這些問題的假設與立論),我們才能充分揭示「不相干謬誤」的謬誤之處。

要全面進行這些探究,是一本書的任務而不是一篇文章的任務。本文的任務是激發討論。為此,筆者甘冒學術大忌,在未建構起理論基礎之前,先抒發一下我對這個謬誤的一些見解。

筆者於前文介紹科學精神的內涵之時,其實還漏了十分重要的一點,那便是「知性上的謙遜」。熱愛科學的人都深信「偉大的事物都是由卑微的東西所組成的」、「自然界沒有卑微的事物,一切都能夠給聰明的人予教益」以及「宇宙中沒有甚麼是理所當然的」、「分析最平凡的事物,往往需要最不平凡的頭腦」等顯淺卻又深刻的道理。

相比起來,某些哲學家認為科學知識乃「形而下」的知識而不屑一顧,顯然是一種「貴族式」的傲慢與偏見,情況便有如古希臘祟尚純粹思辨而鄙視實踐,及中國古代把科技發明稱為「淫技奇器」一樣。

再挖深一點看,大部分哲學討論其實都帶有點兒自大狂或自我中心的性質。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這些討論皆把「哲學思維」當作一種既定的存在。雖然哲學家都會承認,哲學思維自有它的演變,甚至有深、淺和高、低之分,但總而言之,「我們具有探究這個世界的真象、緣起、目的和意義的思維能力」,是一切哲學討論的不言而喻(或論者從沒想過)的出發點。

然而,祗要我們能以超越本族類及身處時空的眼光觀照世界,我們便不得不承認,具有高等自我意識和高等思維能力的存在,在自然界中祗是一個極罕有(至今所知的出現數為1)的特例和極其晚近的現象。在多姿多采的生物界裏,所有其他的生物皆沒有(或至少沒有我們可識辨的)哲學思維的能力,卻仍然能夠好好的繁衍和生存。而在宇宙的歷史長河中,這種能力更祗是短暫得幾乎不值一提的最新現象。

一個謙卑的結論是:存在並不需要哲學,哲學卻必須有賴存在。如此看來,我們似乎需要先透徹瞭解存在的具體內容,然後才嘗試瞭解存在的哲學內容。

對上述的行動指引,我們必須作一點補充。所謂「先透徹瞭解存在的具體內容」,當然是指我們迄今所掌握的、最新的內容。由於人類不斷的實踐和探究,這些具體內容會不斷豐富,而有關的哲學內容,亦應隨著不斷地豐富和深化。

反對者可能會指出:你所說的具體內容其實就是科學知識。但從本質上說,科學知識永遠都是臨時 (provisional) 的知識,又怎能為哲學探究提供可靠堅實的基礎呢?

我的回應是,有關科學知識的臨時性,其實是遠遠被誇大了。真實的情況是,大量的科學知識如物理、化學、地質學、生理學等,早已成為人類堅實可靠的知識的一部分。

必須指出的是,在科學知識「臨時性」的討論背後,往往包含著一個概念上的混淆,那便是將我們揭示的種種自然現象,與嘗試解釋這些現象的深層理論混為一談。就以電磁現象為例,人們對各種電磁現象的認識,數百年來皆未有被推翻。而麥克斯維把電與磁結合起來的基本電磁理論,在預見的未來也不會有所動搖。然而,在現代物學的兩大支柱-量子力學與相對論-仍未完全統一起來之前,大部分科學家都會認為,有關電磁作用的更深層理論仍會有所改變。但關鍵在於,這些改變將不會影響麥克斯維的基本理論,更不會推翻已有的電磁知識。

最後的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使我們對宇宙的認識永遠也不完備、永遠也有可能需要更新,也絕不妨礙我們按照迄今最完備的認識,以發展出一套「迄今最恰當的人文主義」。正如一個人是否具有智慧,往往在於面對不完備的信息之時,是否能夠果斷地作出「最佳」的抉擇,人類的智慧也應作如是觀。

結語

科學人文主義的意念並不新鮮。早於1926年,學者 Lothrop Stoddard 便以 "Scientific Humanism” 為名寫了一本小書以宣揚有關的思想。同一時期的數理哲學家懷海特 (Alfred N. Whitehead) 亦抱有十分類似的觀點。(註十)

二次大戰後,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第一任秘書長的生物學家朱里安,赫胥黎 (Julian Huxley) ,亦曾大力推廣這種以科學為基礎的人文思想,並宣稱這是惟一適合現代文明一套哲學。(註十一)

可惜的是,直至廿一世紀初的今天,這些呼籲仍然只屬「荒野中的呼喚」。就以現代的幾位著名哲學家如哈伯瑪斯 (Jurgen Habermas) 、德列達 (Jacques Derrida) 、伯林 (Isaiah Berlin) 、羅蒂 (Richard Rorty) 、和戴維森 (Donald Davidson) 等為例,縱觀他們的論著與思想,皆找不出把人文主義哲學深刻地建基於現代科學知識的任何嘗試。(註十二)相反,一些論者仍不懈地把建立科學世界觀的任何嘗試列作嚴厲批判的對象。(註十三)

筆者有一種想法,就是以儒家思想的「人本主義」為基礎的中國文化,較諸以基督教的「神本主義」為基礎的西方文化,實乃培育和發展科學人文主義的更佳土壤。

固然,在西方的學術世界裏,大部分的西方學者都已經擺脫了神學的枷鎖而毫無束縛的進行哲學上的探求。然而,在普羅大眾的層面,要科學人文主義廣被接受,「神是萬物(包括道德善惡)之源」以及「人乃按照神的形像創造出來」等根深蒂固的宗教觀念,仍然構成了非常巨大的阻力。

相反,儒家中的「天命」思想以及道家中的自然主義思想,與科學人文主義毫無抵觸之處。事實上,宋儒朱熹提出「格物致知」的修養之道,與科學人文主義的核心思想更是不謀而合。誠然,當時的「格物」並未包含現代科學「探究自然界的奧秘」的意義,但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當然可以-甚至應該-為朱子的洞見注入新的內容。

大半個世紀以來,我國不少有識之士都在探索如何令儒家思想現代化,並進一步探求,如何能使儒家思想對現代的世界文明作出更大的貢獻。依筆者的愚見,儒家與科學的結盟,從而發展出一套有儒家特色的科學人文主義,正是上述問題的答案。只要我們能夠真正的擁抱科學,中華文化的深厚精神資源已蘊含著將人類的理性、感性和靈性融通的偉大力量。

要達至這一融通,廣泛的討論甚至激烈的辯論是必不可少的。八十多年前,共和國的思想先驅對此進行了饒有意義的討論。在廿一世紀伊始的今天,筆者熱切的期望,我們能夠踏著先輩的足跡,在總結了八十多年來科學與哲學的巨大進展的基礎上,從一個嶄新的高度展開第二輪的「科、玄論戰」,為學術界帶來一番新的氣象。

有誰願意拉開論戰的序幕?

(全文完)

註釋

註九: Bert Thompson, “Scientific Humanism”, in Reason and Revelation, July 1981, 1【7】: 25-27 (Apologetics Press, Inc, 1981).

註十: Lothrop Stoddard, Scientific Humanism (London: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26) 。至於懷海德的觀點,則可見諸 Science in the Modern World (Cambridge, 1926) 及 Religion in the Making (Cambridge, 1926).

註十一 : Julian Juxley, Religion without Revelation (Max Parish & Co Ltd, 1957; 此乃修訂再版,原版發表於1928年 ),以及 Essays of a Humanist (New York: Harper and Rows, 1964) 。

註十二 : 列舉的哲學家皆著作豐富,這裏祗能列出他們一些較具代表性的著作。哈伯瑪斯: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及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德列達: Writing and Difference 及Of Grammatology ; 伯林: The Proper Study of Manking ; 羅蒂: Philosophy and the Mirror of Nature 及 Contingency, Irony and Solidarity ;戴維森: 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 及 Subjective, Intersubjective, Objective.

註十三 : 較突出的例子是哲學家 Mary Midgley 所著的 Evolution as a Religion (1985) 及 Science as Salvation (1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