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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對千夫指 甘為孺子牛

冷對千夫指  甘為孺子牛

題為編輯所修改,原題為《冷對千夫指 甘為孺子牛 ──就2013年4月25日妨礙議員所引發政治檢控黃浩銘之陳情書》

黃浩銘按:案件經已完結,我被判罰款1500元,林翰飛被判罰3000元。主任裁判官錢禮女士說明白我們為香港人好,但不應做不合法的事,我表示理解,但我要強調,我是不會就此放棄「公民抗命」爭取我們應有的權利

我必須再次申明,我承認控罪,不代表認同條例,我認為條例已經過時,而《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誕生的時候,立法局依然未與行政局分家,仍未有直選議員,更未有功能組別的出現。第19條字眼含糊,當年黃大仙區議會亦提出過相關質疑,因此,我認為有關條例應該再次被檢視,決定是否需要修改。而在修改之前,我確實有企圖妨礙議員,直認不諱,我承擔刑責。而且,我認為我這件案件只是枝節,主角是拉布戰,是「全民退休保障」,《施政報告》及《預算案》快到,是時候再次聚焦討論「全民退休保障」。以下是我在法庭的陳情書,雖然不能完整地讀一次,但我希望放在這裡,大家有時間可以讀讀,是非黑白,自有公論。

法官閣下:

我是社民連黃浩銘,我被控在2013年4月25日觸犯《企圖妨礙議員罪》。在此,我承認控罪,並希望法庭容許我佔用法庭時間陳情,闡述我的思考和行動目的,讓法官閣下可以作出全面和合理的判決。

干擾升降機的緣起

整個案件是因《財政預算案》拉布戰[1]引起。當時,社民連爭取「全民退休保障」,不得要領,唯有發動拉布,向梁振英施壓,望可早日落實政策,讓全港長者退休後能夠安享晚年。4月24日傍晚,立法會終於掀起戰幔,有議員在當日先後13次要求點算人數,點算人數由當初4分鐘每次遞增,至最後11分鐘,即離法定點算時間15分鐘只差4分鐘就宣告流會。

干擾升降機的事實和影響

我必須承認,我曾按下所有升降機的按鈕,企圖妨礙議員進入會議廳,但與此同時,梁振英都按下立法會按鈕,建制派議員應聲空巢而出,大聲譴責拉布,要求立即投票通過法案。案發當日,有23次點算人數,其中13次響鐘都超過10分鐘,有兩次只差約25秒就流會。外人不知道還以為是我「搞事」,但事實上,我沒有實質影響過任何議員,因才被控「企圖妨礙」;即使在事件中受影響的議員最遲已在12分到達1樓,與該次鐘聲完結時間14分40秒仍有2分40秒左右的時間可以步入會議廳,而從1樓升降機走到會議廳根本無須2分鐘,可見差點流會是其他議員責任,與升降機受到干擾完全沒有關係。其實,議員是有責任在鐘聲響起時盡快走入會議廳,而非等到最後一分鐘才跑入會議廳,這一點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曾刻意提醒議員。可見,兩次差點流會都是因為議員遲緩進入會議廳,責任在於游手好閒,不知所終的議員。

非常諷刺的是,在案發一星期前後,即4月17日及5月2日,立法會都因法定人數不足而宣告流會。當保皇黨指責我妨礙議員進入會議廳令他們差點流會時,自己卻因遲到或其他理由令立法會流會。雖然流會責任不在我,但我亦不擔心立法會流會。第一,我支持拉布,即以拖延法案的時間換取談判空間,流會會令法案拖得更久,更接近死線,公眾對議題愈見關心,政府回應我們訴求的機會就愈高。第二,流會沒有損害大眾生計。因為流會之後,政府繼續運作,百姓如常生活。如果說流會對公眾造成重大損失,責任明顯在於真正造成兩次流會的議員。

法官閣下,我相信你會同意每個議員都有憲制責任就公共利益進行辯論(《基本法》第七十三條(六)),當立法會在點算人數的時候,我站在立法會會議廳外,親眼目睹有議員在響鐘時慢條斯理作勢跑入會議廳,鐘聲一停,開會人數足夠時,那位剛「跑」到會議廳門口的議員卻忽然轉過身來,大搖大擺地離開。看見這個境況,我感到十分唏噓,不禁問,議員的職責到底是開會辯論還是簽到走人呢?原本莊嚴的立法會,是不同政見的人進行激烈辯論的戰場,如今卻成為一個橡皮圖章。但更可悲的是,我連用選票懲罰這位議員的機會也沒有,因為他是功能組別議員。議員放棄辯論,急於投票,對財富分配不均,加劇貧富懸殊的《預算案》默不作聲,立法會放棄監督政府,降格為一個政治俱樂部。藐視立法會的不是黃浩銘,而是這班無視憲制責任的立法會議員。

這次事件,我看見不少報導指我「玩升降機」,若果我是玩,則其實我並無需要承認控罪。實情是,我並不是玩,我確實企圖妨礙議員進入會議廳,為了讓他們難看,讓他們狼狽。「尊貴的」議員當然可以怪責我妨礙他們,但當我今日站在法庭面前承擔刑責,他們又有沒有為他們失職承擔任何責任呢?

為何我支持拉布爭取「全民退休保障」?

不知道法官閣下會否跟我一樣,小時候由一位老人家照顧起居飲食。在他的照料下,我健康成長。後來,這位老人家希望爸爸能夠每月給予3000元家用,但當年正值香港經濟低潮,家中拮据,爸爸未能答應老人家,他們起了很大的爭執,我成為了他們之間的「磨心」。我們出入警署醫院,見警察,見醫生,見社工。最後,家人逼於無奈簽署「衰仔紙」,讓這位老人家申領綜援,亦要搬離居住多年的老家,獨自住在簡陋的劏房,那時候是2004年,我只是一個中學生。在老人家去世前,我及我的家人都未能給予他豐足的晚年,只能給他關懷安慰,陪他走最後一段路,但他與爸爸之間的破裂關係一直不能癒合。到今日,我依然為此耿耿於懷。

我相信,當年香港家家戶戶都有類似的經歷,我、爸爸及爺爺都是這個制度下受苦的人,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這不是個人問題,是社會問題!當年,我沒有給予爺爺富足的晚年,報答養育之恩,我跟自己說過要竭力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為其他在世的老人家不斷奮鬥,縫合每個破碎的家庭。每清早乘搭地鐵時,走過閘口,都有不少老人家伸手向我要報紙。我認識幾位婆婆,朝朝夕夕都在屋邨商場收集紙皮,賺取一餐半餐。近日寒風刺骨,我認識的老人家帶著破舊的手套隨街拾起紙皮鐵罐。不少長者多次拾荒,腰骨都彎了,不能抬起頭做一個有尊嚴的人。

我常常想,坐擁萬億儲備的政府,為甚麼要這樣對待我們的老人家呢?這就是國際大都會?這就是「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的理想社會?「全民退休保障」已討論超過30年,即使不少政團及民間團體都支持計劃,但政府依然無意落實。所以,我支持拉布向政府施壓,爭取「全民退休保障」,我亦用我的方法,那怕人們認為是愚昧無知,衝動莽撞,但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嘗試衝破困局,尋找光明。

剛剛逝去的前南非總統曼德拉曾說過:「人性真正偉大的光輝並不在於永不墜落,而在於墜落後總能再度升起。」我為我的行為負責,不感到後悔,冷對千夫指,甘為孺子牛,我會為「全民退休保障」繼續抗命,絕不退縮!法官閣下,我不會請求減刑,我不需要憐憫,我不需要同情,我需要公義!要憐憫,就憐憫每日過著貧窮生活的長者。刑罰加諸我吧,理想就在眼前!我要「全民退休保障」,打倒特權階級,普選立法會!願慈愛的主耶穌與我同在,與法官閣下同在,與在座各位同在!謝謝各位!

社會民主連線行政委員
黃浩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1] 《二零一三至一四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拉布戰由4月24日起至5月21日終,歷時80小時,當中21小時多用以點算人數(157次)。700多項修正案均遭否決,法案獲三讀通過。

案件編號:ESCC35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