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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攜手維權—對在臺陸生勞動議題的澄清與回應

正本清源,攜手維權—對在臺陸生勞動議題的澄清與回應

近來高教體系中的勞動議題紛紛浮上檯面,爭取承認校內助理的勞工身分與勞動權益即是其中之一,但隨著維護勞權的曙光浮現,受限於「三限六不」而無法打工的陸生們,則對是否會因此失去收入,議論紛紛。例如日前發表的《誰搬走了我的獎勵金?——臺大陸生獎勵金的得與失》(下稱《獎勵金》)一文,即反應出了陸生對此的憂心。

《獎勵金》一文寫道,今年二代健保實施後,助理的勞動報酬名目,被台大改為獎勵金以規避補充保費,助理既非勞工,陸生才得以合法擔任助教。然而隨著工會(註1)對勞動權益的爭取,起訴臺大,助理又被回復勞工身分,陸生的獎勵金就被「搬走」了。然而,以上的敘述實有諸多誤解,藉此機會,希望能以本文澄清問題原委,並提出臺大工會對在台陸生勞動議題的看法。

首先,助理的勞工身分被否認,並非始於二代健保。臺灣的大學一直以來均以「獎勵金」、「助學金」、「獎學金」等名目,聘僱許多助理(不一定有學生身分)作為校內的教學、行政與研究基層人力,但不承認其勞工身分,以節省相關支出。因此助理們不僅沒有勞工應有的勞健保與勞退,在缺乏勞動法保障下,薪資低於最低時薪、遲發、任意解雇、工時過長等問題層出不窮,工會即是為此而成立。二代健保欲對助理們的兼職所得課徵補充保費時,正是工會出面爭取,才將課徵門檻提高為基本工資,讓大部分的兼任助理不需再被剝一層皮。

至於近來的變動,《獎勵金》一文說是因為工會起訴臺大,將助理升級,也是誤會了。如前所述,兼任助理一向是不被承認為勞工的,面對工會與研究生協會的爭取,臺大更是不斷修改校內辦法,抹滅勞動痕跡。發明「獎勵金」一詞混淆大眾視聽,即是其中一例。一直到勞委會針對臺大工會的成立申請,表達了兼任助理是勞工,得以加入工會的見解。臺大為此對勞委會提告,意圖否認兼任助理的勞動身分,已在日前敗訴,但仍未因此改變否認到底的態度。

確實,一直以來因為各大學否認兼任助理具勞工身分,陸生得以規避工作禁令擔任助理賺取收入,但這並非出自大學對陸生的關懷設想,而是長年來為了節省人事費用,對全體助理的剝削手段。陸生的勞動權益需要維護,但維護的方法,若是選擇附和大學的「善意」,那只不過是讓包含陸生在內的全體助理,同陷於毫無保障,任校方宰割的處境罷了。另一方面,若是選擇爭取合理而平等的工作權,與其他助理一同成為受保障的勞動者,雖然艱難,但或許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若陸生選擇做為校園勞動者的一員而戰,做為校園勞動者的後盾,工會絕不會捨棄陸生,目前也會持續關注相關議題。但要如何做出選擇,就有待陸生們的決斷了。

註1:原文為「研究生工會」,實則以受雇於臺大的勞工為會員的「臺大工會」,與以臺大研究生為會員的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臺大研究生協會」,雖均為台大校園勞動者爭取權益,仍是兩個不同的團體。相關訴訟的當事人是「臺大工會」。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