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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小時的生命 永恆的感動

十小時的生命 永恆的感動

最近有則具爭議的新聞,一對基督徒父母懷孕初期檢查到胎兒沒有頭蓋骨,明知生存機會係零,仍不放棄,結果BB出生後10小時便離開人世。此事件出現兩種討論激烈的聲音,一方是支持該父母這個行動,認同他們說沒有權取走生命這種教義式的立場;而另一方,當然就是反對聲音,說他們自私和偽善,為了私慾和「宗教滿足」令BB受了10小時的苦。

我沒有宗教背景,只分析行為有甚麼影響。首先,最令人關心/左右立場是BB在生存那10小時究竟有否感受到痛苦。如果有,那我會覺得該父母沒有將心比心,盲為宗教而令BB受苦。但我在網上查過,患有此病的BB未發展出痛楚等感覺,當然,本人知識有限遂以維基斷症,未能作準,所以想先假設BB是沒有甚麼任何感覺。

那撇除了BB和耶和華,有感覺的,只是父母他們跟看新聞的我們。整件事,受苦的只有懷胎十月的父母,受了十個月「明知BB一出世就會死」的無助感與壓力,為的就是堅持不會放棄BB。

而在我的角度,這對父母就是受了十個月苦去宣揚尊重生命這個訊息。而有些人竟冷血地回應「BB既然沒有感覺,說甚麼令BB感到10小時的愛就夠」,以無神論和理性點來說,BB確實沒有感到甚麼愛、恩典之說。但該父母對BB的愛,至少令他們自己、家人、以及我們感動,這便已足夠。

轉載自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