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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記

在美國,除了極少數公共交通方便的城市如三藩市和紐約市,可說人無車不行。當年我初到美國,考到駕駛執照後,便立即買車,也是我第一次領教汽車經銷商的「不擇手段」;自此以後,我都不幫襯汽車經銷商,先後買了三部車,都是從私人買的二手車。

美國的汽車經銷商使用不少「嗱喳」手段,是因為買車容許討價還價。每一部車都有一個叫 ‘sticker price’ 的價錢(可譯作「標價」吧?),通常是汽車製造商建議的零售價(MSRP),或是這個價錢再加上一些附加費;任何付 sticker price 買車的人都是個大傻瓜,因為這個價錢令經銷商賺很多,而經銷商亦預了顧客會講價。買車的煩人之處,就是要跟經銷商「鬥法」——他們會力求以接近 sticker price 的價錢把車賣給你,而你則要循相反方向努力。

汽車經銷商的「嗱喳」手段,包括:登廣告列出一個平價錢,到你去看車時則諸多藉口,例如說只有兩部是那個價錢,已賣出了,建議你看看其他的車;一見你稍為有意思買車,便裝作你已決定了買,然後立刻拿出文件要你簽名;見你有退意,便即時給你些少「甜頭」,務求令你留下,繼續討價還價;打「持久戰」,幾乎是不讓你離開,三四小時後,你已累了,判斷力減弱了,如果那部車是你喜歡的,便很可能以一個不是對你最有利的價錢買了。

那第一次買新車,在車行花了近五小時;幸好有兩位朋友幫手幫眼幫口,車買了,價錢還算合理,但那經驗,也真夠嚇人的。早兩天買了一部新車,這是第二次,經驗卻沒有預期的差。

我那部二手 Camry 已用了近十三年,逐漸多毛病,為了一勞永逸,決定換車。本來打算買一部二手的混合動力車(hybrid car),選定了 Prius,後來發覺買新的貴不了多少,便考慮買新的。購物不是我的強項,通常我是速戰速決,蝕底的永遠是我。老婆大人則精打細算得多,是個超級精明的消費者,因此,每逢買高價的東西,都是她作主的。

上週末,她見到附近(約一小時車程)一個城市 R 有一間車行的 Prius 大減價,價錢非常吸引,便建議我們到那裏看看。臨出發前,她打電話到本市的經銷商問價,想知道他們是否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matching the price)。那車行營業員的第一反應是,價錢太低,要問問上司;五分鐘後回覆,說上司願意「盡量」貼近那個低價錢出售。老婆當然不信那「盡量」兩字,然後說要跟丈夫商量商量,便掛線了。

本來我們已決定,在駕車到 R 之前,會先到本地那間車行看一看;誰知開車不久,便接到本地車行的電話,說他們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這真是正中下懷!我們慢條斯理到達那車行,試車,講價;講價全程都是老婆負責,我則扮 cool,甚少出聲,好像愛理不理似的。在這個「談判」過程中,R 車行多次來電,企圖說服我們駕車到 R,這給予我們不少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

最後,是本地車行的經理來跟我們談,談到一個關鍵處,只是四五百美元的差別。老婆還想討價還價下去,但我已疲態畢露,終歸決定買那部車 --- 人不應去得太盡,留有餘地,退一步海闊天空。結果是我買了一部喜歡的車,價錢合理;車行也賺了一點,皆大歡喜。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網絡)

原文刊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