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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張秉權:歷史又一次缺席?

最近不少朋友都倡議建立表演藝術資料館。驅使這種想法的理由,自然是深感到藝術發展離不開理論支持,離不開對過往經驗的整理、分析和善於汲養,也只有這麼做才可以使創作和理論得以互相促進。另一方面,最近雖然有些本科生、研究生,以至不同機構開始做本地表演藝術的研究,可是在認真地去「做」的時候,卻每每深感資料不足,搜尋無門。到千辛萬苦地大功告成了,又不知道積存下來的「寶貴資料」可以怎樣讓更多同行以至後來者分享,好使研究可以持續下去,得到發揚、開拓、深化……。

這種資料缺失的現象,其深層理由是源於我們長期對歷史的不重視,甚至漠視。這既反映於歷史科在正規教育體系中早被邊緣化,而在表演藝術圈子呢,就是習以為常地只重視眼前的票房數字和「共時」的觀眾反應(所以演出大都會要求觀眾填寫問卷)。

這只顧眼前,無視歷史的積習,也反映在香港政府最高層的文件上。
特首梁振英和財政司長曾俊華最近發表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讀來令人傷心。傷心的不是放在文化藝術的力度不足(這盤帳永遠不好算,尤其要與房屋、醫療、教育、福利等民生大事相提並論的時候),而更關鍵的是,他們都沒有好好跟進過去政府自己在不同層面曾經投放過的力量和研究經驗,這一來,我們的文化藝術發展就難免經常要「從頭開始」了。

過往的文化委員會、表演藝術委員會,以至藝術發展局、康文署,甚至過往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都曾經做過不少諮詢、研究,甚至發表了報告,對如何定義、分析與發展本地文化藝術,提出一些看法。就以文化委員會為例,它在2001至2002年間提出的「以人為本、多元發展、尊重表達自由和保護知識產權、全方位推動、建立伙伴關係和民間主導」等六個原則,以至強化文化藝術教育的師資、開拓公共空間作文化活動之用、成立文化基金會,以至曾經沸沸揚揚討論的創意產業,就都是值得繼續探討的課題。現屆政府怎樣看這些提議,當然都可以討論,甚至應該討論,而不是好像現在的沒有怎麼跟進,好像忘記了一樣。這樣既浪費了前人的努力,更使我們的文化藝術,永遠在原地踏步,發展不起來。

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兩份文件在文化藝術部分內容偏弱,實在並非無因。
最近不少朋友聚在一起談心,不約而同地都談到「移民台灣」。台灣當然有她自己的問題。可是,台灣的吸引力,其一正在無論是中央以至地方,都有其文化政策,都有其文化積累。中央的文化局、地方的文化處,都努力地體認自家的文化特點,肯定自家的文化優勢,推動自下而上的活活潑潑的文化藝術活動。各種內容充實、色彩繽紛的小冊子,隨便可以拿到,使自家人感到自豪,外來者只要按圖索驥,也能夠在短期內增加了解,繼而滋生對這塊土地的好感。這就是文化藝術的力量,也是台灣叫人愈來愈想移民而去的理由。

施政報告有提及「長遠房屋策略」,其實文化藝術,就等如房屋、教育、醫療,以至經濟的發展,同樣需要有長遠策略。我們不單單是為今天為明年思考文化藝術,而是為十年後、二十年後、三十年後香港文化藝術的發展而思考。此之為「願景」。要使這個思考合理可行,除了明察今天之外,過去我們曾經怎樣思考,當然也是我們要認真整理、跟進的東西。而我們現在,似乎就只是去聚焦於「西九」,但是,曾經沸沸揚揚地討論的「創意產業」呢?我們都知道產業背後最要緊的是人才,而創意人才的培養,肯定不能夠一蹴即至,完全值得在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中佔有遠比現在更大的篇幅。就等如「宜居城市」不單要重視環境與文物保育,即使改善了空氣質素、城市基建,即使我們交通便捷,有美麗的海灘郊野公園,沒有豐富的文化藝術生活,我們也不會滿足。

回到歷史。我想引用這樣的一段話:「每當政府要推動政策討論時,可能是因受文官的思維影響,政府有意無意間都傾向籌組全新的諮詢班子,認為可以免卻歷史的包袱,同時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新人事可為政策帶來新思維,這做法本來亦無可厚非,然而過去十年的經驗顯示,整個有關文化行政改革的政策討論都欠缺知識與經驗的累積,未能做到以知識為本的原則去推展政策討論,以致大部份的公眾諮詢都流於空洞,很多時候都是一些大原則空泛的申辯,具體備選方案的確切性和可行性的討論卻很貧乏。……缺乏經驗的累積,不單令諮詢的工作變得務虛,更令人覺得整個文化討論是欠缺承傳。」這是藝術發展局2006年出版的《藝術發展十年》一書中阮耀啟〈十年長征:文化藝術體制改革〉的一段話。今天讀來仍覺深切時弊。

無論是研習文化藝術的學生,以至政府決策者、監督者,或者是關心文化藝術發展的社會大眾,實在都需要一個藝術資料館,好使我們的文化藝術,有更堅實的發展基礎。那時,《施政綱領》中提出「香港成為一個植根於中國傳統並融多元文化的國際文化大都會」這樣的「願景」,才有機會實現。

作者為資深藝評人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4年3月17日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