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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前景,吳志森與陳祖為

佔領前景,吳志森與陳祖為

港大陳祖為教授最近接受訪問,憂慮佔領運動前景,認爲學生應考慮撤離。就此,吳志森在蘋果日報發表了《陳祖為教授的苦心》,何秀蘭也在 Facebook 貼出吳文,並說:「雨傘運動已是有機發展。市民不會呼之來,揮之去,雖然大家都問:下一步該怎樣走,但答案只能由佔領者集體決定,這正考驗我們如何以民主程序精神尋求共識,化解分岐。若 佔領者能夠透過商討得到共識,期間互相尊重,之後願意遵從,即顯示我們的民主素質又向前跨一大步。」(注一)

但吳志森和何秀蘭的觀點,有些令我疑惑的地方。這些可議之處,關乎運動的理念與前路,非純學術之談:

(1) 不少人指,佔領運動要有民主機制去進行。毫無疑問的是,公民抗命或其他抗爭運動,參與者彼此(尤其是發起人或領袖)應充分考慮和聆聼抗爭者的意見(這是民主精神的一個面向)。但這不等於說,運動須靠民主機制去進行或依賴多數人意願才有道德基礎。略作説明:如公民抗命的道德基礎必須依靠多數人意願,則公民抗命往往從開始便理虧——例如佔中,根本不靠多數人同意方可發起,正如甘地抗命,不可能先聆聽英印兩地人民的多數意願方能發起。佔中和其他運動,所仰賴的是道德理由——即是:有沒有充分的道德理由去發動,或者延續?若在某階段沒充分道德理由,則不應發起,或不應延續。若如此,就算我們必須慮運動支持者的意願,多數人的意願也沒有淩駕其他考慮的重要性 (no overriding importance)。

(2) 佔領運動是否必須要由民主機制去決定路向?如果是,理據是甚麽?很少人説明。民主是好的——其意思當然指民主對於一個國家或具規模的政治社群往往是極重要的,那對抗爭運動呢?這點不妨想清楚。假如運動的方向違反了你個人的意願,而你明明有極好的理由去堅持自己的看法,你是否真的要遵循多數人的決定?(注二)

(3) 如果雨傘運動的民主程序極之重要,非内部公投不可,顯然地,雨傘運動支持者不只包括「正在佔領者」——反對留守者(例如陳日君)的意願亦須考慮、亦可投票。何秀蘭似乎完全忽略了這一點。再説,陳教授並未反對由學生或其他運動發起人先提出撤離的意願和理由,然後再交由某種較民主的程序去做最終決定。

(4) 常見觀點及疑問:即使民主程序對於運動有最終和最重要的決定權,參與者亦應清晰探討及闡述堅守/不堅守的理由以及運動的發展方向。筆者看過不少堅持留守的理由,包括中大學生會的聲明,其道德勇氣絕對可嘉,但其分析可更深入。在此,我提出幾個常見的觀點和我的疑問供大家參考,望抛磚引玉。例如:

1) 堅守便有希望!(疑問:爲甚麼?若不只是口號,便須説明。)

2) 不堅守必然無法逼使中央讓步!(疑問:堅守就能令中央讓步?爲甚麼?能否詳細論述?即使不能説明所以然,能否告訴我們何以如此觀望?又爲甚麽這觀望勝過其他憂慮,例如流失溫和運動支持者的支持,又例如社會更嚴重的兩極對立,會令兩極此消彼長,減弱民主化?)

3) 甚麽都沒拿到不可能撤走!(疑問:不是說我們運動已經改變了整代人嗎?何以說我們甚麽都沒得到?具體政治成果沒得到,能否考慮撤離轉化運動?轉化運動方式不是令我們的抗命方式選擇更多元化嗎?)

4) 六四和今天不同所以六四過來人別多說了!(疑問:兩者不同並不等於沒有前車可鋻,從經驗學習亦不等於屈服於歷史陰影。)

5) 罪魁禍首是梁振英和中央所以請勿批評堅守者!(罪魁禍首當然不是學生和佔領者,但批評和勸告可出於顧慮,令大家考慮得更周全。)(注三)

6) 撤退是懦弱!(爲甚麼?這次退了,難道不能在將來發起多種不合作運動?長毛在很早期提議戴耀廷儘早結束運動,難道是懦弱?陳日君年老,但早有坐牢準備,難道是懦弱?)

在筆者個人而言,多希望我們堅守仍有莫大意義。堅守者擇善固執,令人動容。我們新開闢的公共空間,劃破了政府與財團多年來無理、醜陋、庸俗、霸道、自以爲是的各種規限(而他們卻稱之爲社會規劃和尊重產權),在香港絕對是一度奇景,空前美妙。

望抛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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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吳志森在該文提到,他「不會懷疑陳祖為教授的動機,他批評學生是出於一片苦心」,但質疑:「陳教授,你會期望學聯拿着這兩個沒有甚麼實質內容的建議,就可勸服佔領者退場嗎?」吳志森和何秀蘭能平實分析,不隨意咒駡同路人,筆者認爲十分值得欣賞。陳祖為教授的語氣(在記者的表述下)可能是重了些。筆者認識他十年多,覺得他的政治立場素來較穩健,我和他的立場有時並不完全相同(他當然知道)。然而,他素來深思熟慮,我亦清楚其爲人 —— 說其賤格、抽水、無良知,他只會稍為搖頭苦笑;說他抽水搵著數,那我會說:「以他一早就有的社會地位和非一般的論辯能力,他要搵著數的話,這二十年來早就搵飽了,他生活卻常常很經濟。」

注二:匆匆,I will now recap in English (I mean I want to add a few points here): I realise that it may not good for me or anyone to talk too much about this point, because it is paradoxical and maybe undesirable to say publicly that full transparency is not as important for decision making as most of us usually think. Here, let me note the fact may be that transparency is of great importance, but it might be unrealistic and morally undesirable to have full transparency, even though democracy seems to suggest that full transparency is necessary.)

注三:J. S. Mill has famously argued we should thank those people who disagree with us, as they improve our ideas in the Socratic way. See Mill’s On Liberty. 這種精神和智慧,已沒有多少人願意去理會了,十分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