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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梁振英「是可忍,孰​不可忍」 – 巿民最不可忍的,是你!

回梁振英「是可忍,孰​不可忍」 – 巿民最不可忍的,是你!

自928雨傘運動開始以來,十二月一日凌晨可謂最血腥的一役。 警方甘願毁掉自己的170年來前人辛苦建立的名聲,濫用暴力對付學生及巿民。

當日梁振英見記者,說雙學發動圍攻政總,讓巿民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 筆者完全不明白為何梁會如此說。 因為說到「忍」,巿民於梁上任兩年,所要忍受的事情,其實數之不盡。 隨意一數,近者有梁故意隱瞞收取UGL懷疑不合法的五千萬款項,遠者有梁僭建問責,及委任的親信或官員如陳茂波、吳克檢、張震遠、劉江華等等,全部不是涉貪就是無能。 另議會內有建制派操控立法會,高鐵撥款、東北撥款於大量巿民抗爭聲音中粗暴通過。 甚或梁政府企圖以普教中、國民教育涂毒下一代。 總之就是信手拈來全是劣政。

「是可忍,孰不可忍」原出自《論語·八佾》,大意為「這樣的事也能夠忍,(我們) 還有什麼事不可以忍呢?」,以指出此事的重要性為寸步不能退讓。 時為春秋末期,孔子在魯國,當時的季氏諸候不放天子在眼內,刻意不順從禮樂制度,試圖成立與天子同級的大型樂隊。 孔子於是憤怒地評論,認為不應再忍讓季氏的濫權和敗壞制度,此事寸步不能讓!

不幸地,今天香港正正是因為有諸候梁振英專權,隻手遮天,而民怨爆發。 你們以為忍讓他貪贓枉法的事,讓他的五千萬袋袋平安,他就會收手嗎? 不會。 貪心的他只會進一步誅殺異己,如今次刻意制造警隊與巿民間的分裂,縱容警隊以不合法暴力去毆打及以化學武器傷害巿民。 今次受傷的不只示威者,還有路經的巿民及記者,目的就是要滅聲。 梁同時嚴重破壞香港本來行之有效的廉潔制度、法治精神、新聞自由等等。 故此,梁振英引用「是可忍,孰不可忍」並沒引用錯誤,只是我們再不能容忍的對象,正是梁振英本人。 而巿民今次應醒覺,真的是半吋也不能再退讓!

香港人,再忍下去,你、我和你的子女將會是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