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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離不是罪過

撤離不是罪過

攝:Manson Wong

留定撤,攻定守,衝馬路定行人路,永遠都是很臨場必然需要思考的問題。當中考慮之處,莫過於目的與實力。若然,本身目的並非長期留守佔領,毫無準備,就沒有必要死守,撤離並非罪過;若然,實力不足力敵對方,以保自身實力,撤離亦非罪過。因此,昨日有反水貨客團體要到行人路,並選擇撤離,想必自當有所考慮目的和實力問題,並非罪過;行為模式跟我們很似(以致有不少參與者都批評撤離者左膠化),正是因為團體今次站到了決策位置,有份帶頭行動時,必要作出的考慮和決定,不能迴避。團體以外者,定必指責為何離開,為何甚麼甚麼,但若然為保全實力,保障自己人的安全,這一點是絕可理解的,因為反水貨行動旨在反水貨,而非刻意跟當地土豪鄉紳和警察鬧衝突(雖然衝突是必然發生,但這並非目的)。

若然有份發起行動,即使高喊撤離,以我們過去的作風,也會要求我們自己作為最後一個(團體)離開,確保所有參與者無恙,並為這次行動負責。當然,不是發起團體的話,甚麼時候走都是可以的;亦當然,這只是我們對自己的道義要求。至於有團體從前都不時指責別人撤退或行行人路云云,其實今次是個實例,證明大家其實都會有一樣的決策。固然,他們可以不一樣,選擇更激進的行動,衝出馬路佔領,並繼續與當地土豪警察起衝突,但情況並不樂觀,因為已有不少人受傷,甚至被捕(將來更可能被控被罰)。損敵一百,自損三千,並不明智;而適時進退,有理有據,似乎是對大家都好的選擇。

反水貨示威我見不到有團體有組織地主動出手攻擊任何人,最多都是零星動手,這絕對是非暴力的遊行示威,類似早前「鳩嗚」一樣可以引起公眾關注事件,只是我並不同意群眾鬥群眾的形式針對軟弱得不堪的平民百姓,或者那些被認為是惡魔的大陸水貨客,但要譴責的自然是無視反水貨示威者訴求的特區政府和殺紅了眼的警察。誠然,我無意到場聲援,以僻「抽水」之嫌(你可說我軟弱),亦免得行動失焦變成左右罵戰。唯有在這裡懇請我所有朋友理解示威者反對一簽多行和要求正視水貨擾民的訴求乃是為當區居民發聲(我是沙田友,也是受影響居民),亦懇請眾人萬事保重,示威者可以不公民抗命就地被捕,但也無須跟目的以外的東西糾纏,除非警察攔路,就被逼衝出馬路(跟我們從前一樣),否則行行人路遊行亦不是甚麼一件軟弱的事,可以理解。

所謂勇武,也要加上機智。行動有理有節,且力求保障參與者安全,否則就會變成盲動冒進,逐漸失去支持和損耗實力。至於進與退,留定撤,行人路還是馬路,只是臨場判斷,其實與是否勇武或軟弱並無關係,需要的是決策者行動經驗和形勢分析,而非指揮中心,「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從」此之謂也!真正勇者,就是無懼,即使被捕被控,依然可以站立在法庭上申張己見,並再接再厲,繼續抗爭。祝願每位抗爭者都是勇者,無畏無懼,迎難而上,更要做智者,不受人惑,有理有節。

(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