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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知返──再談以普通話教中文政策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將於2015年4月13日討論「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政策」,自1999年10月香港課程發展議會《香港學校課程的整體檢視報告──改革建議》中提出的在整體的中國語文課程中加入普通話的學習元素,並以「用普通話教中文」(下稱普教中)為遠程目標,至今15年,教育局這次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註1)中指出「學者對於應否推行『普教中』仍持有不同意見。」文件中指出自2008年開始至2014年的「普教中支援計劃」屬試驗性質,已於2014年8月完結。通過支援有意試行「普教中」的學校,我們對於香港中、小學推行「普教中」的情況,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雖然文件中指出普教中學者未能達成共識是因為『普教中』的成效受太多因素影響,包括:教師流暢地運用普通話的能力、學校的語言環境、學生的社交圈子及家庭的用語等。然而文件中的所謂「更進一步的了解」,是指「委託了大學為參與計劃學校試行『普教中』的情況進行追踪研究。」初步結果顯示「要保證中國語文科的教學效能,除了對教師資歷有特定要求外,教師由以粵語改為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也不能簡單地視為一種教學語言的轉變,而必須讓教師有充份時間掌握「普教中」的學科教學知識(包括課程知識、教學設計和評估策略等)。在所謂的「太多因素影響」中,強調了師資問題,這似乎把普教中成效不彰歸咎於師資的問題,當局忽略了的事實是,對於受過「中國語文科」師資訓練的教師來說,那些「學科教學知識」早已學過了。所謂「在教師探索相關知識的過程中,適當的支援和培訓是幫助教師建立信心和能力的關鍵要素。」這也意味著當局將繼續投放大量的金錢在「支援和培訓是幫助教師建立信心和能力」,旨在合理化當局的做法。

這裡隱藏著一個很重要的訊息,當局所講的成效,是甚麼成效﹖學生的中文能力﹖學生的普通話能力﹖這儼如師資及教學法問題解決了,香港學生的中文能力便提高了,這是昧於現實、欠缺學理的良好願望,也是「言文混淆、脫離實際的無知。2000年11月《學會學習•中國語文教育》中已清楚說明「語文分口語和書面語。口語包括粵語和普通話;書面語包括語體和文言。在中國語文教育中,這些都需要均衡兼顧。」學習語文,並非等於學習口語,強要採用一種香港學生不熟悉的口語來學習語文,實是不利於學習。學者李學銘在《方言環境中的語文教學與學習》中早就指出「過分強調口頭語對書面語的影響,而不知書面語的學習,仍該以書面語的接觸為最有效」,提出「一個人能聽、能說普通話,當然已掌握了一些特定的語音、語法、詞匯知識,但並不表示這個人已具有廣闊的知識面,更不表示這個人已有很高的語文能力。」如李氏所說,在普通話通行地區,仍然有語文程度低降的困擾,能講字正腔圓而又流暢普通話的人,不一定能寫通順中文,也不一定有豐富的語文知識和文化常識。

這裡牽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教育局的文件中指出絕大部分開設「普教中」班的中學,只會在初中推行。誠然,面對公開試,大家都說文憑試中的中文科是「死亡之卷」,大家也明白那是對學生的前途攸關的重要考試,於是大部分學校都選擇了用粵語教授中文,這是一種實際的考慮,明白母語對學習的重要性,誠如對於教學語言的相關政策有很大影響的1982年《香港教育透視:國際顧問團報告書》所說,「母語是教與學的最佳語言」,認為粵語是香港學生的「心中的語言」,有助於學生的學習。

粵語是香港大部分學生的社交圈子及家庭的用語,普教中將造成生活上的溝通隔膜,也許你會說,慢慢地,當整個社會的語言環境都是普通話的天下,那便不成問題了,這裡涉及一個更值得關注的問題,語言文化的關係,語言不只是溝通的工具,而是文化的載體,弱化粵語、甚至消滅粵語,也是在削弱香港的文化。

普通話並非大部份香港學生的母語,以推行普教中為長遠目標,是否要改變學生的心中語言?改變其母語?我們不是反對學習普通話,目前在香港的小學和初中,普通話是核心課程,不正可以學好普通話了。可是以普通話取代粵語,卻是另一回事,這是語言的霸權,是對本土文化的欺凌。

教育局的文件中談及的未來路向,提出「不論學校選擇以普通話或粵語教學,教育局也會繼續就教授中國語文科向學校提供專業支援,以保證該科的教學效能。同時,局方也會提供相輔相成的措施,讓學生的中文(包括粵語和普通話)水平得以持續提升。」普教中的成效不彰是事實,當局還執迷不悟,若如教育局的《普通話問與答》中所說,「由於學校對使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的意見仍有分歧,而各學校的準備情況亦各有不同,學校對使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仍需作出更多的探討和研究,累積經驗。」那是否要再用15年去探討和研究﹖

所謂讓學生的普通話和粵話持續提升,用了普教中可提升中文水平﹖應該明白言文不同,不可混淆,學好普通話不等於提高了學生的語文水平。提升粵語水平﹖這該是不可能的任務,用了普通話教中文,難道會有一堂粵語課作補救﹖這是自欺欺人,還是官員一向的官腔﹖只願當局迷途知返,別把中文學習帶向萬劫不復之地。

註1 政府提交文件《香港中、小學「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最新發展》

作者:施安娜,進步教師同盟成員,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