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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性與文化特色

民族性與文化特色

對不少人來說,民族性是顯而易見的,因此,無論「離地」的學者教授們怎樣從學理和論據上說明「民族性」這概念如何問題重重,也無法說服這些人 --- 他們只會認為這些學者教授自困於學術的象牙塔,被抽象的學術理論迷惑,看不到就在眼前的明顯事實。

例如李純恩早兩天發表的〈民族性〉一文,就表達了這種對「民族性」的「常識」看法。他以古巴為例:

『古巴雖窮,古巴人卻友善開朗,令人欣喜。我說,這就是民族性了,拉丁民族熱情奔放,樂觀面對生活,他們沒有受過什麼「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之類的文化熏陶,腦子裏也少了羈絆,整天樂呵呵的,讓來自標榜「苦難深重的中華民族」的人見了,好生羨慕。』

我有些朋友則愛用日本人為例,說只要到過日本一遊,就會看到日本人的民族性,至少看到他們與中國人的明顯不同 --- 單就愛潔和循規蹈矩這兩方面來說,已能清楚顯出中國人和日本人不同的民族性。有些朋友會補充說,你看看三藩市的華埠(Chinatown)和日本城(Japantown),前者烏煙瘴氣,後者雅潔整齊,這已是在外國的土地,如果不用「民族性的差異」來解釋,還有甚麼更合理的解釋?

這些明顯的分別,沒有人會否認,問題是:這些是文化特色上的分別,還是民族性的分別?

不同的文化各有其特色,例如飲食習慣、語言文字、風土人情、文學藝術、行為規範、和價值觀念之不同,這些特色不必都是獨有的,但至少在組合上能讓人將一個文化跟其他文化分別開來。這些文化特色受地理環境、氣候物產、歷史發展等因素影響,李純恩引的那句「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可以用來概括這些影響。

認為有民族性這回事的人,大概相信「一方水土」不但影響上述的文化特色,還決定了人的某些性格特點;「決定」不表示沒有例外,但至少是令這些性格特點形成的機會大大提高,令同一文化內的大部分人都有相同的性格特點 ---「有的地方崇文,有的地方尚武,富庶之地的人圖安逸講道理,生活環境惡劣的地方出盜賊興搶掠 [...] 有的民族浪漫,有的民族悲情,有的民族精細,有的民族粗糙」(見〈民族性〉)。

然而,為甚麼這些受「一方水土」影響(或決定)的性格特點,是民族性而不只是文化特色呢?以我的理解,認為有民族性這回事的人相信民族性是有某種遺傳性的,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愛用「基因」作比喻,也正因為如此,他們便要面對以下難題:如果「基因」只是比喻,不是生物學上的基因,那麼,民族性的遺傳性從何而來?應該如何確立?能否脫離原本的文化環境而繼續遺傳(至少兩三代)?不解決這些問題,「民族性」便只是一個神秘的假設。

假如認為有民族性這回事的人放棄「基因」之說,不再堅持民族性有遺傳性,那麼,他們說的「民族性」便只是文化特色的一部份。果真如此,他們便有理由放棄使用「民族性」一詞:使用這個詞語,只會引起無謂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