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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運的意義及傘後路向

傘運的意義及傘後路向

《雨傘運動的總結與前瞻》第三章

傘運是香港戰後以來,第一場直接與中共權威對著幹的、本地化的、群眾性民主運動。同時符合這三個條件的民主運動,只有傘運。傘運的要求本來不高(最多要求公民提名),但由於中共頑固抵制,才惹怒港人。十萬群眾狠狠教訓了特區政府和中共,讓他們知道,香港人也是有火的。而只要群眾踏上歷史舞台,無論其開始要求多低,都有可能滾動為更高級的民主鬥爭,或至少啟發將來的路向。傘運沒能做到前者,但傘運結束不久,便出現了關於基本法的批判,一些學生會要求修改基本法,初次撼動了二十年來的禁忌。這些辯論,對於探索未來路向很重要。所以,這場運動,上承舊民運,下開日後新民運之濫觴。

沒有政治人才的根源

傘運沒有帶來任何直接成果。但它還是有重要意義,因為正是它,才暴露了香港泛民,以至香港所有階級及其政治代表,都缺乏政治能力從中共爭回權力。這是港人必須深刻反思的問題。華人大資產階級雖有幾十年時間與無限資源,且早期有中共祝福,卻始終無法組成大黨,所以才落得今天被分裂被邊沿化的局面。上流中產階級也一樣,其主流泛民,所有成員加起來不超過三千人,立場相同卻分裂成九流十家。他們對上不敢對抗中共,對下無能力鼓舞起中下階層與普羅大眾的民主熱情,且避之為上。至於一般中下階級,作為被統治與被剝削者,經濟、政治與文化資源俱缺,過問政治本來不易。但十年來越來越多人開始參與政治行動,不過由於意識起點不高,所以即使在傘運身先士卒,但對於民運路向仍頗惘然。最後,新世代的冒起,足以刺激傘運的誕生,但由於同樣缺乏思想準備,所以不足以帶來重大改變。香港所有階級都缺乏政治能力,才令中共如今深深掌控了香港從上到下的權力。

港人這種普遍的政治能力不足,有深刻原因。首先因為港人被殖民多年、卻缺少反抗,戰後以來從未有根源於本地的群眾性反殖運動(六七暴動不過是大陸文革的迴響)。港人既然未曾反殖,自然無法在回歸過渡期,建設主體性,鍛煉出民主政治能力,從中英兩國統治者,爭取到最大限度民主;因此也注定回歸後,逐步被中共剝奪自治。

但從前不去反殖,不同階級,原因各自不同。財閥和上流中產,都不反殖,是狹隘階級利益及軟弱本質使然,而非認識不足。今天,他們一個反民主,一個半吊子民主,同樣是階級利益使然。民主奮鬥的決心,他們無論如何學不到。就財閥而言,他們本來就靠壟斷政權來壟斷市場,當然反民主。就主流泛民而言,他們從頭就很自覺定位為中產代表(其實最多只代表上流中產),而不是代表大多數普羅大眾。在這個定位下,主流泛民只謀求在1%財閥與普羅大眾之間,搞妥協,和稀泥,當然不敢爭取正民主。

至於青年和普羅大眾,其客觀利益,才正好與民主價值相合。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他們才能有尊嚴地生存、發展和實現自己的潛能。如果他們過去未能反殖或者爭取民主,那只是認識不足使然,是可以經由學習而提高的。當然,香港過去特有的難民、移民、臣民心理文化,也制約了上一代的學習視野。好在到了90後一代,這些制約已經減退,所以才有傘運,才有「香港人身份」的自豪感。後傘運的辯論,更顯示了,很多人確實通過自己的實踐,而提高了認識。所以,現在更加可以通過學習和實踐,補反殖的課,爭取命運自主。畢竟,民主能力和政治智慧,只有從鬥爭中鍛煉出來。

傘運的兩條半路線

傘運可說是新舊民運交替之間的過渡性產物。雙學提出命運自主以及公民提名,還有強烈的公民抗命,預示新世代在路線上與舊民運決裂。但他們雖有正確的直覺,卻在政治路向上,尚未完全明確。此所以雙學在926-928的突破之後,雖對泛民不滿,卻難以獨立開創新出路。

傘運難以爭取到真普選,是之前的力量對比所預設的。一國兩制下,中共要蠶食港人自由,暫時仍受牽制;反過來,港人要真普選,不只有鞭長莫及之嘆,而且自身力量仍然非常分散,路向更加茫然。

傘運原非均一體。在齋普選的共同要求下,它內部存在不同階層間的張力,也潛伏著兩條半路線的分歧。哪條也主導不了傘運,但又同傘運交織相纏,這是傘運規模巨大而又難有收穫的原因之一。

上流中產的中間偏右路線,在傘運中沒有領導角色。由於其政治上軟弱,在社會經濟上主張維持現狀,對中共充滿不切實際的幻想,如今統統破產。它如果有合理性,就在於它只符合上流中產的利益和眼界,所以無法吸引傘運青年及普羅大眾。經過傘運,這些階層恐怕有更多人趨向保守而非進取,所以更無心發動群眾爭取民主。

主要工運團體,都有參加傘運,他們傾向中間偏左,主張對所謂自由市場實施溫和限制,以保障民生。但在政治層面,這個聲音是聽不到的,因為他們總是尾隨中間偏右的齋普選路線。在傘運前,有些還去參加後者的真普聯(其特首三軌制堪稱妥協主義典範);傘運爆發了,他們提出過民生要求,又發動罷工,這雖值得讚賞,但依然沒有發揮獨立政治作用。這樣下去,他們也有隨主流泛民,而被青年,被歷史,拋棄的危機。至於其他社運團體,不少長期非政治化,或不情不願跟隨泛民,所以葉寶琳在《獨立民間組織的三大困局》一文才說,社運「需要擺脫去政治化的舊有模式,摒棄議會內外二分,重新連結不同群眾的利益,建立港人自決的政治藍圖」。由於種種先天弱點,導致上述親基層路線,雖有不少人在傘運效力,卻始終無法抬頭,不為外界所感知,所以只能稱為傘運中的半條路線。

只有排外極右派在傘運有很清楚目的和手段,所以從傘運得益最大。排外極右在傘運開始時,便進行過反中國人鼓動,但當時還不是主調。他們的主調,是祭出反權威、反組織、反領導的旗號。這能夠吸引大量網絡支持,自有其社會基礎。香港社會,由於長期的非政治化,以及互相競爭的「經濟人」想像,導致一種極端個人主義風氣。如果這種思想再走遠幾步,便是外國所謂無政府資本主義(Anarcho-capitalist),即反任何集體/組織/政府的絕對個人主義。在香港,達到這種程度的個人主義大概沒有幾個,但一般地敵視組織/權威的個人主義風氣,是不少的。這種風氣也因此成為排外極右可資利用的支點。但排外極右畢竟與這種風氣有區別。因為他們只反對別人的大台和別人的權威,決不反對自己的大台和權威的,相反,還要拿來取代其他民主派。本來,他們的動員能力不高。問題是,能與之抗衡的民主集體想像,更加微薄。所以,只要排外極右聲大夾惡,就能輕易壓倒其他民主派。傘運期間,排外極右以人格污衊,破壞傘運中知名人士和團體,都是為了把所有民主派滅聲。而民主派/社運團體,只圖避戰,才坐大了排外極右。所以,雖然排外極右無法取得傘運領導權,但也克制著組織化民主力量的出現,是使傘運難以結果的其中一個原因。在傘運之後,他們更成功鼓動退聯,則其為民主破壞者,昭然若揭。

傘運之後,排外極右更賣力排外,把中國人污名化。他們裹挾「香港人身份」,來推銷其港式種族主義。「香港人身份」本很正當。但將之焊接於排外種族主義,就變成可笑,因為香港人與中國人不是兩個種族,文化上亦非有本質分別。排外極右把兩種身份對立,再將中國人身份污名化,客觀上鞏固而非削弱中共的統治基礎,真是再笨也沒有。

不過,如此缺乏常識的政治路線,在可見將來,仍會有一定支持。它在那些只相信所謂自由放任/森林法則的社群當中,會找到聽眾。其次,相當多小資產階級由於恐懼基層民主運動可能帶來財富再分配,也會去支持排外極右。但他們網絡上的聲勢,暫時仍難轉化為龐大的街頭動員。只要民主派抗衡之,仍能阻遏其發展;反之則否,並將令香港民運處境更加艱難。

傘運的民主力量,都沒能給予傘運有力的方向,而排外極右又從中破壞,所以在十月開始後,運動幾乎就是群眾自發譜寫了。但無組織的群眾是分散的,沒有定見的,所以最後只能拖到運動失去動力為止。

建設最廣泛群眾的民主陣線

對抗中共,客觀上需要新方針,即形成最廣泛的中下階層的民主陣線。傘運的啟示,就是一百多萬的青年,和三百萬的打工族,可以而且應該成為新世代民運的主力。由於最被剝奪,所以他們對於民主鬥爭的後果,也無所畏懼。新民運需要一方面勇敢爭取港人自決權,另一方面,又了解到中港地緣政治的特點,避免過分冒險的行動,則前途仍然光明。

新民運首先要證明自己不只為上流中產和專業政客謀利益,才能吸引廣泛群眾加入民主奮鬥。這就需要一個全面社會改革的方案,而不只是齋普選。只有當選票能夠結束剝削與經濟壓迫,消滅貧富懸殊,或至少大大減少之,才值得普羅市民積極參與民運。換言之,新民運的政治綱領,是把普選與社會經濟改革結合的左翼政治綱領。反之,維持齋普選路線,只會加強普羅大眾一個印象,就是民主派主張普選,不過謀自己上位而已(“十幾萬一個月架”,就是不少小市民對泛民所以落力參選的印象)。

其次,新民運必須證明不只為自己一代謀福利,也為下一代以至無數代香港人謀福利。這就要承認,基本法再好,只餘下32年有效期,對青年一代實無保障,所以,新民運必須提出民主重訂基本法。

新民運提出民主重訂基本法,還有第二個理由,就是它其實不好。平心而論,張曉明說特首超然於三權之上,只是不精準,而非全錯。按照基本法,毫無疑問,特首是獨裁,與殖民地時代的港督一樣。特首可以解散立法會,而立法會卻無權彈劾特首(只有建議之權)。議員更連政策提案權都沒有。至於司法權,由於負有檢控權的律政司由特首建議再由中央委任,所以即使特首犯法,如果律政司不加檢控,法庭亦無所作為。總之,立法與司法,確實對於特首,並無有效制衡。泛民視基本法為應付中共的擋箭牌,卻不知道自己錯讀基本法。從頭起中共就讓基本法原封不動保持原有殖民主義的政經制度,所以港人仍是半個殖民地臣民。港人要翻身做主,就需要補反殖的課,完成反殖,推倒基本法的殖民主義體制,民主重訂基本法。

新民運要脫穎而出,需要與中間偏右路線區別開來。注意是路線區別,而不一定是人事與面孔上的區別。專求更換領袖,而不思路線及制度上的革新,那純粹是權力鬥爭思維,不是民主抗爭思維。換言之,原來的主流泛民,誰轉入普羅民主新路線,只應歡迎。其次,路線區別,只是把絕大部分人口(普羅大眾和一切中下階層)的利益,同只求自己上位的上流中產的利益,區分出來。這樣區分,恰恰為了把普羅大眾的力量集中發揮出來,所以是健康的區分。第三,路線上雖區別開,但在對付民主公敵時,仍可與中間偏右者,締結行動聯盟,分進合擊。這樣的區分,是求同存異的區分,不像排外極右那樣,唯我獨尊,以我劃線,非我族類,必圖殲滅。

正確的出發點

傘運未成功,是之前的力量對比所決定的。但是,這個力量對比,也不是固定不變的,相反,它們正經歷著重大改變呢。新時代已經開始,雖然眼前可能要首先經歷更多黑暗。人在歷史中,不可能心想便事成;但歷史又是人民創造的,只要把舊腦筋換掉,以新思維尋覓新時代的民主新元素,則守護香港,仍有可為。新民運,像傘運一樣,像一切偉大民主奮鬥一樣,是人民群眾自己所締造。傘後的大辯論,就是一個例子。但漫漫長路,也需要一個正確出發點:

一)港人要命運自主,完成反殖,需要在兩條戰線,展開工作,缺一不可。一個是總體政治方向,爭取政經制度由港人自主,民主重訂基本法。另一方面,新民運也要在社區和基層,促進自治,所以也需要改革區議會,改革職場(職業場所)。現在很多人在傘後主張紮根社區,紮根職場,這是好事。但這些基層工作,需要一反過去的純粹服務型路線,改採自主運動型的群眾路線,建立社區和職場的民生民主聯盟,才算有新思維。同時,這些分散的基層工作,也需要一個共同的政治方向,才能在政治總體方向上,又能統一起來,以便在政治攤牌的大運動中,對準民主公敵,全力一擊,才不致於關鍵時刻,反而混淆敵我,或者猶疑不決,錯失時機。

二) 香港太小,短期而言,尚可苦撐待變;長遠而言,難以單獨對抗中共。為保香港自治,恰恰需要有超越我們這個蕞爾小島的視野。我們不只爭取自己的自由,也支持大陸人民爭取自己的民主自決權,主張兩地人民共討專制政府,方能孤立專制主義者。事實上,大陸人民的民主火種,亦從未熄滅。認為港人有資格爭取/享有民主,大陸人就無此資格,這是盲目的排外主義。

三) 今天越來越多青年自稱香港人,但多數港人也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兩種身份,可以相容,並非對立。新世代民運要同時團結兩種分身的港人,而不是自行分化,否則自陷孤立。所以,港人宜弱化地域身份的差別,而強化共同的民主價值,以此團結香港一切被剝奪權利的人民。

四) 我們要特別反思所謂經濟自由放任。首先,它不過是神話。政府在支持財團上,從來積極介入,只有面對下層人民的民生要求時,才祭出自由放任的幌子,叫人民食自己。事實上,香港資本主義千瘡百孔,財團自由剝削人民,亟需全面變革。社會有赤貧,必無民主。在所謂經濟自由放任下,亦必無民主,因為它迫使所有人與所有人拼命競爭,這是森林法則,而不是民主共同體的互助友愛。

五)民主必然意味組織,爭取民主也必然意味要有民運組織,才能發揮百萬青年和打工族的力量,抵抗強大無比的專制主義者。組織化中,尤須政黨化。說所有組織/政黨/領導,都必然官僚化或者專制,然後坐食花生,那是最無用的宿命論。據此而去破壞民主派組織,更是蠱惑人心。非常民主的組織/政黨/領導,不只客觀上可能,而且有很多實踐經驗。資訊科技的發達,更有助於民主的鞏固而非相反。

2015年7月31日

2015年9月14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