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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文鳳的誹謗疑雲

紀文鳳的誹謗疑雲

港大校委紀文鳳在校委會開會時就否決陳文敏的發言錄音被商業電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節目播放了出來,紀文鳳之後以錄音回應,慨嘆道德淪亡!

誰道德淪亡了?
道德淪亡的人喊道德淪亡,這是名副其實的叫做賊喊捉賊囉!

阿姐姐,不是有了所謂的「保密協議」,妳就可以亂咁講嘢,阿媽無教妳嘢可以亂食,說話唔可以亂講的嗎?!

紀文鳳在會議上批評陳文敏利用外部及內部勢力,直接式或間接去游說、脅逼、恐嚇、捏造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去通過他的任命,又說基於對陳文敏的誠信非常有保留,故此不接受這個推薦。

這是對陳文敏極嚴重的指控!

「保密協議」容許誹謗言論?
紀文鳳你究竟係信口開河、個人感受還是有證據支持你對陳文敏的誹謗式指控?!

我再說一遍,「保密協議」不是妳可以噏得就噏的擋箭牌,妳若是沒有證據之下對一個人作出如此嚴厲的指控,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都是通過不了的!妳這樣子躲在「保密協議」之下向一個擁有良好聲譽的學者肆意詆毁才是真正的「道德淪亡」!

唔請「紀文鳳」做清潔阿嬸
究竟在「保密協議」之下,參加會議的人是否可以發表誹謗言論而不受制於誹謗的有關法律?

我用常識跟大家探討一下,現在設計以下的情境:我的公司要聘請清潔阿嬸,我們收到一批應徵信,於是公司開了一個會,為了要讓參加會議的人暢所欲言,我們要求所有參與會議的人簽下「保密協議」。

其中一名申請這份工作的人叫做紀文鳳,會議中有人說認識她,他說:「這個人,用不得!她呀無料到,人品差,喜歡領功和缷膊,靠擦鞋上位!仲有呀,這個人係大話精,無句真,最鍾意脅逼、恐嚇、捏造甚至威嚇同事按佢意思做嘢!」這個時候有同事插嘴:「喂我哋請清潔阿嬸啫!」這名自稱熟悉申請人紀文鳳的參加會議者繼續說:「這個人,你讓她進來,她就有本事用盡骯髒手段向上爬,她會攏絡無能的員工,然後撒毒針,迫走有能力的員工!插贜嫁禍、威逼利誘、結黨營私,總之就係做盡傷天害理之事啦!基於對紀文鳳的誠信非常有保留,故此建議不接受這個申請。」

會議之後,公司當然沒有聘用紀文鳳這個聽起上來跟「人渣」無異的人,而且參加會議的人自此對紀文鳳這個人的印象都非常差,他們去到那裡,只要是見到這個人的應徴信,都不會錄用,而且還會向同事解釋因由。

保密協議不是擋箭牌
看完上述的「處境實況劇」,你認為那位盡情唱衰紀文鳳的人兄有否犯了誹謗罪?當有一天讓紀文鳳知道了這位人兄曾經在一次保密會議這樣數落她,她會否控告他呢?而「保密協議」可否成為免責的擋箭牌?

Well,我認為唔得囉!

「保密協議」不是讓人有權去肆意發放誹謗言論的!所以奉勸港大校委們,下次開會,大家就別要這麼無知率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