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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長遠規劃政策論壇(上):重建過程漏洞多 租戶保障如何做?

文:呀林

背景

2016年4月24日的中午,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關注組及青山道/元州街重建關注組(兩個現正受市建局重建影響的項目)於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長沙灣)對出空地舉辦了〈東青重建墟〉,其中一項重點活動是「重建長遠規劃政策論壇」。

雖然當日天氣不佳,但參與論壇者亦超過50人,包括受重建影響的東京街/福榮街項目的街坊(下文簡稱東福)、青山道/元州街項目的街坊(下文簡稱青元)、義工和及關心重建的各區市民。

當日論壇的主題是「到底大規模市區重建, 如何處理都市內基層住屋的問題?」,除了有現正受重建影響的東福及青元兩區街坊分享外,亦邀請了市區重建局分區諮詢委員會委員梁啟智博士、前順寧道重建受影響天台戶何國強先生和市區重建局代表作分享者,惟市建局拒絕派代表出席。

市建局有權亦有責

市區重建局於2001年成立,前身是土地發展公司,現擁有三大權力,包括政府注資100億、免補地價(即多建的樓層不用交稅)及收回土地條例(市建局不用理會重建區業主是否想搬離家園,便可強迫將土地及其物業收歸公有)。市建局有權力就有責任,其宗旨是以人為本,與民共議及改善街坊生活。但受重建影響的街坊認為市建局並沒有履行其社會責任及義務。

重建過程逾數年 加租逼遷頭髮白

東福租戶譚生於13年市建局宣佈重建時,曾滿懷希望地與家人說將會有新屋住,至今超過3年,譚生一家的安置期望仍然是遙遙無期,反而過程中遇到不少困難,亦感受到市建局現時政策上對重建租戶保障的不足。

在這三年來,譚生一家人多次面對業主加租及濫收費用的情況:譚生早於07年已開始租住現時的單位,舊業主於七年內只加了一次租,但於宣佈重建前幾個月卻突然賣了單位給新業主。他形容新業主是地產霸權,「沒有情面講」,年年加租。新業主於第一年將租金由$3,600加至$3,900,第二年加至$4,200,第三年加至$4,600,三年共加了$1,000。除了租金加幅驚人外,水費亦由$9/度、$12/度,加至今年$14/度。舊業主的電費也只按電錶$0.9收費,新業主卻不斷加電費,由三年前的$1.2,第二年加至$1.4,今年更加至$1.8,比舊業主所收的電費足足加了一倍。

另外,東福租戶陳生同樣受著年年加租的問題所困擾,因加租問題「諗到頭髮都白埋」,業主更言「你唔租咪走囉」。

可能有人會問,既然面對如此惡劣的租務情況,為什麼譚生及陳生還要忍受呢?為什麼不搬走而選擇繼續住呢?譚生無奈地解釋,原來現時市建局的安置程序是要先購入業主單位,方處理租戶安置,但如果中途搬走或被逼遷,即使已完成人口凍結登記程序,亦會失去受重建影響的居民身份,失去賠償或安置安排。陳生指自己不會自己搬走,因為走了就完全沒有希望,即使現在單位內鼠患問題日益嚴重,但因為被市建局重建政策「困住」,亦不能搬走。

重建租戶乏保障 政策漏洞要改善

譚生、陳生及其他重建租戶面對的苦況,正正就是市建局現時安置政策的漏洞所造成,而這問題在過去其他重建區已有街坊不斷向市建局反映!前順寧道重建受影響天台戶何生指每次重建時都有人被逼遷,以他自身經驗為例,2009年市建局宣佈重建項目時,順寧道一夜之間有十三戶租戶被地產業主要求離開居所,市建局以此乃業主與租客之間的租務問題為理由,拒絕協助租戶。但何生指出,其實市建局條例中給予市建局很大的彈性,可與任何人或公司訂立租務關係。例如,當市建局已重建區收回部份單位,萬一有租戶被瘋狂加租逼遷,市建局是否可以業主身份,以重建區內的安置單位暫時安置被業主逼遷的街坊?何生指市建局安全理由拒絕,但何生認為這純屬藉口。(編按:當年在順寧道重建關注組一眾街坊的持續爭取下,終迫使市建局實行「住宅體恤援助計劃」,對重建區被迫遷租戶在日後單位被收購後可領回原有的特惠金補償,但該安排仍未保障街坊原有的安置權利,亦不適用於現時在其他重建區出現瘋狂加租的情況)

東福區街坊譚生則認為市建局應設立「回頭紙」機制,對所有已做人口凍結登記,確認受重建影響身份的租戶發放回頭紙,即使租戶因瘋狂加租、逼遷或單位失修等原因,要搬至其他地方,市建局也可於正式收購租戶原本居住的單位後,補回對領有回頭紙的租戶作安置,以免租戶因被瘋狂加租迫遷而喪失安置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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