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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在太平島問題上受壓

台灣被捲入今次的南海仲裁爭端,只因在判決書上的一句話:“仲裁庭認定漁民對這些島礁的短暫的利用不能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以及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為南沙群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在法律上均為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

而事實上,爭議的核心也不是叫它島還是礁,而是台灣會否在此設立200海里的屬經濟區。

海洋法

第一二一條

島嶼制度

1. 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
2.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島嶼的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應按照本公約適用於其他陸地領土的規定加以確定。
3. 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裁決

有關是礁是島的裁決依據很簡單,就是121條,能否自給自足。『仲裁庭對第 121 條進行解釋並得出結論,認為對一個島礁的權利主張取決於(a)該島礁的客觀承載力;(b)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c)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d)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

這些礁島的唯一採掘業是鳥糞,例如,1936年12月,日本的開洋興業公司到太平島探查磷礦。

判詞的指控也十分直接,「這項規定取決於一個島礁在自然狀態下,維持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不依賴於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的客觀承載力。仲裁庭注意到,現在很多島礁上駐扎的政府人員依賴於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仲裁庭認為歷史證據更具有相關性,並注意到歷史上小規模的漁民曾經利用南沙群島,且有若干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仲裁庭認定,這種短暫的利用並不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群的定居,且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據此----中國主張的島礁無一能夠產生專屬經濟區---。」

馬十條

一、重申太平島是「島嶼」;
二、公布二百海里經濟海域;
三、與菲談判;
四、增加南海巡護;
五、延長太平島飛行跑道;
六、刊登廣告宣導;
七、納入國教;
八、生態旅遊;
九、增加太平島人口;
十、邀請友邦登島慶祝。
馬英九想害死蔡英文,他自己在位8年不做,即是行不通,當中最毒的是第2條。其他全部是火上加油,連大陸佬都唔敢做,但有台灣的傻瓜喜歡聽這些。

台灣反對聲音

「為何蔡總統連太平島是島非礁都不敢親口說?」;
台灣漁民吁蔡當局硬起來;
「十二浬和二百浬,差了十萬八千里!」高雄區漁會代理總幹事邱琬淳說;
明確地主張中華民國在南海U型線,洪秀柱。

蔡英文聲明

7月12日
「絕不接受」,是因為「此次仲裁並未邀請我方。」

7月13日
「南海仲裁的判斷,特別是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國對南海諸島以及相關海域的權利。」

蔡英文態度

她用的外交辭令是“損及相關海域的權利”,其實可以作任何解釋。她的出身讓她十分冷靜、理性和強硬。她應該仔細地看過了判詞和海洋法,明白到很難解釋太平島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這不同「九段線」爭議,與“歷史性權利”無關。蔡英文與其他政客有點不同,不願說一些心裡不同意的說話。
蔡英文受壓

從判決開始,台灣有人蓄意誤傳蔡英文會隨戰艦登島,被總統府否認;後有漁民說打魚為什麼不是經濟活動,要求設立專屬經濟區,蔡英文在事件中的表現容易令人覺得她與上任後,以三軍統帥身分赴花蓮視察空軍花蓮基地,向國軍弟兄訓勉,「我是三軍統帥,從今以後,國軍的榮辱,就是我的榮辱。」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