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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 綠色環境跨不過

2030年 綠色環境跨不過

文:吳希文(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

不知政府是否也意識到近年坊間多談的「承載量」問題,《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及策略》(下稱《2030+》)把之放在研究的當眼處,《2030+》的主軸之一,是「創造容量以達致可持續發展」。不過,綜觀《2030+》這種創造容量的操作,本身傾向滿足發展需求,並非檢示不同環境、資源條件下可承受的發展壓力,進而加強保護、修復環境。

《2030+》中,農業給視為優化生物多樣性的手段,位於塱原的自然生態公園、船灣郊野公園內的荔枝窩活化荒廢農地項目,甚至未有公開宣布選址的農業園也給搬出來。然後同時間,一個佔地七百二十公頃,聲稱容納二十五點五或三十五萬人口的「策略增長區」,就在農地集中的新界北興建出來,而新界北區內的常耕和優質農地,《2030+》只寫「盡可能保留」。結果是農地保育項目做得再好,放諸整體農地規劃而言,也變相淪為一種「鳥籠式」保育,並非全面保育農地的生態,即使在地圖上再畫多幾個綠色箭嘴及走廊,把獨立的生境連結起來的良好意願,會否又再一次是政府及顧問公司搞保育的掩眼法?

發展經濟主導 農業無綠色使命

《2030+》眼中的農業,還有香園圍以東的農業旅遊區,以及在修復後的新界東北堆填區上研究作支持農業的用途。前者這種休閒式農業,當年在開放邊境禁區時已是重點規劃元素之一,但休閒農業從來無嚴謹規管,結果休閒大於農業。如某場主在開放的邊境禁區內大搞休閒農場,剷走紅樹林打造釣蝦場,更把附近具價值的野生土沉香全部移植到「沉香園」內,講成是教育公眾保育土沉香的重要性,而區內不少地主亦利用規劃漏洞,在規劃作康樂用途的農地上傾倒建築廢料。

至於後者的概念,有政黨曾提出過在復修後的堆填區發展水耕種植,背後用意之一是藉機釋放農地作其他發展。這裏無意從農產量、產值等的角度去評論,然而在「創造容量」的主旋律中,這些農業模式也不過是一種發展主義、經濟主導下的產物,而沒有修補生態、加強環境承載量等綠色使命,至少暫時為止,《2030+》未有相關科學的評估資料公布出來。

除了新界北,也要提提大嶼山,東大嶼都會的規劃自然是《2030+》最耀眼的項目,多個關注團體先後質疑項目的必要性,很可能成為新一個大白象工程,而擬建的策略性道路系統對南大嶼的環境承載量,尤其是梅窩及喜靈洲,帶來龐大的挑戰及壓力。

保育策略非環境補償

事實上根據《2030+》的策略性環評研究概要,當中除了要求制訂整體發展計劃,也有包括大嶼山的保育策略,但《2030+》除了公布東大嶼都會發展之外,對保育策略詳情全無着墨。自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年初舉行大嶼山發展的公眾諮詢時,環團已就大嶼山保育策略提出具體方案,如為現時缺乏法定圖則保護的地區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或納入郊野公園、成立多個海岸公園、大嶼山的封閉道路要維持嚴格的交通限制等。

未來當公眾要繼續「追數」之外,也要搞清一個概念:保育策略不是環境補償。且看大嶼山未來擬成立的多個海岸公園,就是港珠澳大橋、第三條跑道工程後作出的補償,前者而生的大小磨刀海岸公園要到上星期五才刊憲落實,今日竟被講成「保育發展並行」,已盡責任保育環境,不難估計未來東大嶼都會人工島一上馬,政府又會借大嶼山保育策略作為擋箭牌,最終保育策略變成發展的附庸品。

表面上,《2030+》嘗試結集了不少綠色元素及項目,也許比起最初的《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更著迹,然而《2030+》下的城市想像,依然是一種「都會包圍(甚至是侵蝕)自然,再建立自然」的發展格局,沒有一種對環境臨界點、環境不可逆轉的危機意識。我們也許能成功跨越2030年,但綠色的鄉郊、清新的空氣、天然的河溪、廣闊的海洋,或許都再回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