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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當權者的思維

拒絕當權者的思維

攝:Alex Leung

根據《史記》記載, 秦二世年間,宦官趙高位高權重,趙欲試探眾臣,持鹿獻於二世,卻辯稱之為馬!二世不信,趙問左右,眾人附和,謂鹿為馬。這是為人所熟悉的「指鹿為馬」故事。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立法會的宣誓風波解釋《基本法》第104條。這是狠狠地撼動香港的司法獨立。過去幾十年間,香港建立起穩固的法治基礎。是次釋法,明目張膽地干預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目的是所謂的「確保」香港法院的判案結果。此舉既犧牲了香港司法的獨立,亦失掉港人對制度的信心。

事實上,法治精神,司法制度長久以來對香港的管治起了重要的作用,也是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標誌。今次釋法卻是嚴重違反基本法所定下的條文:例如第158條(由香港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第79條( 列載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七種情況)、以及第159條(修改基本法的權力)。

遺憾的是,面對香港法治的損害,律政司長、以至特區政府均沒有對此破壞性的舉措為香港人爭取,卻是以一貫手法,依仗強大的議題調置能力(Agenda-setting power),建立起「宣誓風波」為主調的政治目的作切入點,營造輿情。這不單是助紂為虐,亦是赤裸裸地助長破壞「一國兩制」,任由法律被扭曲。

雖第五度釋法對香港法治破壞至深。有如吳靄儀大律師指出,''即使百孔千瘡,只要法律界信念仍在,只要香港人對香港政治仍有希望,法治仍有前途,仍有翻身復壯的機會。''(註一)

為著我們珍而重之的程序公義,自由人權等基本人權,香港人更須要認清事情的禍害和原則性的考慮,團結起來,拒絕當權者的思維,堅守香港的法治,避免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今天的堅守,是對無理踐踏法治的控訴,而絕非對一兩個人的支持。若錯誤盲從,只怕成了指鹿為馬的角色,正中宦官趙高的下懷。

註一:
吳靄儀(2016/11/07)喪法治強權治國。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