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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角磊落,鐵判墮落

暗角磊落,鐵判墮落

想當初電視畫面所見,一位警員在暗角中四顧張望,好一副有我把關,就算是濫用私刑也拿我們沒辦法的威風(雖說是壓力下一時衝動卻也懂得冷靜把關),就在這看似萬無一失的把關之下,七警當起蝙蝠俠來警惡懲奸,明人大幹暗事,然後轉過身將飽吃私刑的市民拿下,以正義朋友的身分大搖大擺的在鏡頭前磊落一番,猶幸天綱恢恢,當天濫用私刑的痛快,換來今天身陷牢籠的痛苦,不單如法官所言,丟盡港警的國際形象,更自毀前程,叫家人憂心重重。

本來同袍一時犯錯,同事們仗義幫忙,甚至代為照顧孤寡也算是人之常情,但作為滅罪機構最高代表的警隊高層,在七警濫用私刑,對市民造成身體傷害的這宗罪行上卻表現包容,他們貴為我城警隊最高領導,最首先要交待的,從來是社會大眾而不是警隊內部,他們最大的責任是如何維持一個專業守法的警隊去維護法紀,而不是因為要顧存內部士氣而過度同情犯法的下屬,就算警隊士氣在這件事上真有什麼影響,也只是因為在執法機構中居然有壞分子知法犯法而來的汗顏,這些高層卻將所有的東西倒轉來說,就只剩沒有說這證據確鑿的罪行是件寃案,他們不對受害者道歉反而對犯罪者同情,這究竟對社會大眾發放一個怎麼樣的訊息?

難得有人高調撐警,將某些市民不尊重警察的片段放大成為對警察的欺凌,他們不單選擇性地對警察欺壓市民的情況失憶,也無視警察本身已經被合法地賦予更大權力的現實,市民不尊重,甚至侮辱警察固然不對,但擁有權力的警察卻可以運用公權力在所謂的合理懷疑下扣押市民48小時,其至有屈打成招的可能,還記得兩年前被警察誤告殺人的智障人士嗎?而正正就是這種權力的不對等,一個保障人權的社會才需要對警權有更高的要求與監察,同時更不應容忍知法犯法的行為。

愛警拜警人士卻在七警案上大聲呼冤,這固然是一場對號入座的政治運動,但他們對法治公義不彰的控訴也夠叫人大開眼界,只怪自己對公義的了解太狹隘,反正人人都會犯錯,警察在這非常時期打人只是壓力下執法的小瑕疵,而且都是被教訓者先撩者賤,如此被判入獄是太不公義了,這叫我也開始懷疑是否應該包容殺人,反正人人都有一死,只差早晚,那就不用太在意了。

這就算是個大時代吧,圍毆被五花大綁的被稱為七俠,被人毆打至眼腫鼻腫的是人渣,濫用私刑的可以光明磊落,跟據如山鐵証判刑的法官是狗官,鈎結官黑的商賈是賢達。身處這個癲三倒四的世代,講道理不如講笑話,講公義法治有些時候比講粗口更隨便,也更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