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義士縱然犯法,卻不是犯罪

義士縱然犯法,卻不是犯罪

攝:Alex Leung

「犯法和犯罪是兩種事和概念,人要犯法是因為在合法途徑得不到世界的公平對待。」這句對白是出自電影《Laughing Gor之潛罪犯》;亦有法律學者曾撰文指出「犯法」不一定是「犯罪」,也可能是高風亮節的行為。[1]

旺角初一事件後,多名抗爭者先後被定罪,縱然他們的抗爭手法受到非議,但他們的出發點起碼是守護基層的生計,並且甘願犧牲自己的前途,在無可奈何下才以武抗暴,也稱得上是義舉。況且,政府多個機關屢次違法違憲惹怒市民,才招來人民迫不得已的反抗,又有何資格要求市民在對抗惡政上守法?

作為市民,雖然可以對法官的判刑有意見,卻無法左右他的判決,目前眼見可行的做法只有向義士及其家人提供援助。據我所知,有人曾向外界募捐,並把捐贈直接交予抗爭者的家人,但所籌得的款項仍然遠遠不足以彌補與家人暫離和失去經濟支柱的痛苦。(例如陳國強近日為抗爭者籌得僅五萬元左右,其中約三萬元更是由他支付,筆者我今次也捐了一千元,之前亦有援助過抗爭者。)

香港是有很多人喜歡捐錢的,受關顧的有因意外死亡的基層,也有被譽為Lesser Evil的曾俊華。今次善款不足的原因,不外乎捐錢的渠道未能廣傳,或者認為義士們不值得他們捐款。對於前者,只能依賴熱心的傳媒和同路人的呼籲;對於後者,我只能說,假如你們支持民主卻沒勇氣站在最前,就請你們勇躍捐錢支援義士,多多益善 少少無拘,除非你們仍然妄想單靠和理非是可以制衡這個極權政府。

即使你們完全不贊同抗爭者的行為,難道你們又忍心一群真誠為港的人孤立無援嗎?難道要對這些為你們爭取權益的先驅者見死不救嗎?拯救義士不單是出於同情心,亦等同拯救香港的將來。請關顧同路人,把善款用得其所,最起碼不要再對他們落井下石,扼殺捍衛民主的火苗。

註1:《法理之間——犯法與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