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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中電發言人於聯席總部請願行動新聞稿

回應中電發言人於聯席總部請願行動新聞稿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聯同街坊約30人於6月19日早上到中電總部門外請願,抗議中電未經諮詢下推行「智醒用電」分段收費計劃。但中電代表今天不單沒有接過聯席請願信及街坊建議,不願意與聯席街坊對話,更在聯席成員離開後才回應獨立電錶安裝進度一事,迴避答覆分段收費安排。由此可見中電未有承擔社會責任,忽視社會上基層市民聲音,聯席為此再次發表新聞稿交代立場:

聯席代表及一眾劏房住戶在中電總部門外進行抗議,表達訴求及立場 :

1. 盡快落實約見,商討改善細則。

針對6月19日無線新聞報導中,中電企業及社區關係總監林明德的發言表示遺憾。過去聯席於本年五月起多次聯絡林生要求約見,主動以電話聯絡中電。中電多次以「無需要見面」為由,拒絕與聯席見面。今日林先生卻在鏡頭前表述,說已積極與機構約見,但聯席代表未見其蹤影。聯席認為中電作為一個社會企業,必需主動向聯席及街坊訂立一個會面日期,強調如何改善收情況。

2. 訂立安裝電錶時間表,加強改善濫收電費決心。

另外,引述林先生今早說法,為2個單位安裝9個電錶,數量可謂極不足夠。引述政府統計署2016年「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況」報告書數字中,全港有約200,000名人士住在劏房,約88,000間劏房。只增加安裝9個獨立電錶這個數量簡直是微不足道,當中佔百分比不足1%,中電竟表示已積極跟進,可謂荒謬。聯席認為中電應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一事訂下時間表及具體目標數字,加強改善濫收問題的決心。

3. 加強安裝獨立電錶宣傳,設立獨立部門協助劏房戶。

林先生雖然在發言中表示中電願意幫助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然而團體在地區接觸街坊的過程中,卻發現街坊根本不知道在業主同意下,中電能夠直接為住戶安裝獨立電錶。公眾根本不能從現有渠道了解這項政策,可見宣傳不足,即使到中電網站下載表格頁面,亦不見有申請獨立電錶的表格,試問團體及基層市民如何在公開透明的渠道申請安裝獨立電錶?聯席認為必需成立獨立部門處理劏房戶申請安裝獨立電錶事宜,並應公開申請獨立電錶的渠道。

4. 安全供電準則需要達到,社會責任不可忽視。

中電代表林先生強調裝電錶需獲業主及法團同意、並不容易,過去兩年的成果是中電能力範圍所及,也是兼顧情理法。林先生說法完全失實,因為每次中電回應聯席質詢,只交代與法律部們交換意見,但其中進度及當中考量細節從沒有交代;聯席過往建議不少短期措施可以參考,但中電採取閒事莫理態度回應。中電作為一個公營供電機構,安全供電準則當然需要達到,社會責任亦不可忽視。聯席認為中電除了主動安裝獨立電錶,更應從速修訂供電則例。

5. 為劏房戶安裝智能電錶

中電回應此計劃與劏房戶並無關係,但聯席必須強調,在未有處理劏房戶電費被濫收問題,此計劃只會成為業主濫收電費的第二個藉口。而此計劃將會首先於2.6萬家庭試行,聯席建議中電應首先選取劏房戶為目標家庭,令劏房租戶能真正用者自付。而實施方面,中電只需使用行政手段以識別大用電量之劏房單位,從而為劏房住戶安裝。而現時劏房的電錶雜亂無章,危機處處,隨時釀成火災,安全問題成疑,此計劃正正是一契機一併解決劏房的電費濫收及電錶安全問題。

6. 同時推行劏房劃一電價試驗計劃

中電於今次推行分時段收費計劃雖只是試驗計劃,但六月公佈即月推行,可見決心之大,聯席建議可同時於劏房戶推行劃一電價試驗計劃,聯席建議為劏房設立劃一電價,令業主再沒有藉口自行釐定並收取電費,避免濫收情況。相信參與中電此分段收費計劃市民少之有少,因參與計劃的基層市民需要增加生活成本。既然中電有資源推出分時段收費計劃,何不試驗劏房劃一收費計劃,既可改善現時濫收情況,亦能顯示中電改變的決心。

7. 長遠政府必須立法監管

房屋問題嚴重,單憑現時政府解決問題的決心,明顯非短期內能夠解決,聯席亦同意非電力公司單方面可以解決。政府作為一個監察及批核公營機構營運權的角色,兩者必需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履行社會責任。過往環境局及運房局一直迴避問題,互相推卸責任,就著此議題,政府當局必需有所回應,同時就不適切住房,政府必需要訂立中短期措施以紓援現時正處於水深火熱的劏房租戶的困難,而其中,立法監管劏房的電錶問題,正是解決不適切住房問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