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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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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說,想寫信給被囚禁的朋友們,現在,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提供信箱以收集各位的信件,然後我們會再替大家把信寄給十三位戰友。

由於監獄對書信有嚴格規定,僅列出注意事項如下。

如有錯漏/更正/更新,請不吝賜教。

內容來自網上,及請教相關人士。

【一般處理程序】

1. 寄往懲教所給在囚人士的信件,會被懲教署職員拆開檢查
2. 在確定封信無違禁物後,職員會收起封信,不會給在囚者,只會交信紙部份給他
3. 原因是,怕有人將違禁物收藏在郵票與信封之間
4. 如果在囚者想要取回信封,必須提出合理理由
5. 例如,想要個回郵地址,方可向獄方提出申請
6. 即使成功取回,郵票會被撕走
7. 所以,如須附上「回郵地址」,請「寫在信紙頁」上

【寫信時請注意】

1. 「一定要」在「信封面」及「每一頁信」寫上在囚者的「在囚編號*」

2. 因部份懲教所人數逾千,有機會有同名同姓者,所以「必須」寫「在囚編號」,否則朋友很可能沒法收到信

3. 由於職員收起了信封,所以「一定要」在「每一頁」信寫上「在囚編號」,萬一散佚了都可尋回

4. 「並非」必須使用白色信封或信紙,但信封或信紙上,「絕對不能」貼上任何貼紙。否則封信會一個個窿,因為貼紙會被職員剪去(理由同上)

5. 信封内,除信紙外,「不可以」附有任何物件,例如:錢、郵票、回郵信封、食物、書簽、咭片等等。否則在囚者會被叫去收押室,職員會在他面前將信件存入他的私人物件保存處。直至離開監獄的一天,方會交還收信人。

【回信】

1. 懲教所內,在囚者可以有筆、練習簿等文具(由親友購買),但信封、信紙,須經申請,獲批後,才可由親友購買,探訪時帶進去。一般都會批准。

2. 郵票,在囚者每周會獲發一個郵票,也只有一個。不可由親友購買,而須由在囚者於所內工作,換取金錢,並經申請和批准後,於所內購買。

3. 所以,如未收到回信(也許亦未必能一一回覆),請無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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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1. 關於「在囚編號」,由於屬個人私隱資料,我們不便公開

2. 如公眾朋友希望寫信給在囚朋友,請把信寄到正委提供的地址:西灣河耀興道72號聖十字架中心六樓(封面請註明:轉交東北十三子),東北支援組會收集所有信件並替各位將信寄給在囚的十三位戰友。

3. 至於在囚者的親友,可以另行個別聯絡我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