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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浸大校方無理處分同學聲明

浸大校長錢大康聯同學生事務處輔導長鄧裕南,喺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就本月十七號(星期三)本會佔領語文中心行動作出回應。錢大康引用學生紀律處理程序10.1條,勒令本會會長劉子頎(下稱劉)以及另一位同學陳樂行(下稱陳)暫時停學。

校方喺今次事件上嘅處理手法極度低劣。按照大學嘅慣常做法,校方應該透過紀律聆訊審議學生嘅行動,然後決定佢哋應該接受嘅處分。但喺今次事件入面,劉同陳冇接獲任何通知,亦都未進入任何調查程序,就被勒令停學,顯然係未審先判,係絕無先例嘅做法,引起公憤。另外,校方亦無疑係濫用緊學生紀律處理程序去處分學生。根據條例內容,學生如果對校園其他成員嘅安全造成威脅,或影響學校嘅正常運作,先有機會被停學或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喺整個佔領行動入面,劉並冇對任何人員構成危險;而陳更加冇講任何粗言,就被判停學,校方嘅處理手法簡直橫蠻無理。

校方濫用程序,處分帶領佔領語文中心嘅同學,無疑係企圖殺雞儆猴,轉移事態焦點,更係打壓嘗試改革制度嘅學生代表。喺如斯打壓下,同學無論係希望實踐師生共治嘅理念,抑或係為浸大同學爭取權益,都將面對巨大嘅成本。他朝浸大學生若想成為代表,為同學爭取權益,都需要擔心被校方打壓甚至無理處分,所謂師生共治,屆時定必蕩然無存。

本會強烈譴責校方濫用程序處分同學,同時要求校方為本會會長劉子頎同陳樂行復學,畀浸大同學一個合理嘅交代。此外,本會亦希望校方可以停止混淆視聽,盡快回應同學對取消普通話畢業要求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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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名單將持續更新)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