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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要比我見到啲咁嘅嘢

話說今日上學聯簽文件(應該都係我任期最後一份),但比我見到太多唔應該喺度出現嘅嘢,有無管理員,例如劉昕雋、李軒朗可以解釋吓?

第六十屆學聯代表會副主席劉昕雋先生台鑒:

本人於2018年2月10日晚上前往威特商業大廈之學聯會址(又稱九樓)履行公司董事職務,簽署關於董事名單更新、委任人士處理收回八樓及西環物業租賃事宜之文件。惟本人進入會址後,赫然驚見一批「九龍角落」之宣傳品,包括易拉架、單張、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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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作為學界平台,絕不應助長任何公器私用行為,使學聯淪為任何政治團體或組織之私人空間。本人對此感到震驚,並希望學聯代表會跟進並回應:

1. 學聯外借場地之準則及程序如何?過往有何團體能夠借用學聯單位?

2. 政治團體「九龍角落」有否向學聯常委會申報/申請借用九樓作儲存物資、進行會議等用途?

3. 如有,能否提供相關紀錄?若否,學聯代表會會否就此傳召秘書長解釋有關事宜?

本人已就此事致函學聯代表會,並於網上平台以公開信形式發佈,敬候代表會回覆。電郵隨函附上本人於九樓攝得之證據,以供參考。如有任何查詢,歡迎透過 [email protected] 聯絡本人。

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陳珏軒謹啟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

註1:本人已經履行職責,簽署公司董事文件,內容包括收回八樓。
註2:啲易拉架係我打開嘅,原本擺喺雜物房,亦都已經收返埋,廢事聽日被人見到咁丟架。
註3:其實我本身只係心血來潮周圍搵嘢睇,仲影咗好多關於以前自己做學聯嘅點滴,例如中大代表比我嘅致謝動議,諗住懷緬吓過去,但而家我只係剩得番成肚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