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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恐嚇愛護的「國旗」不可能有「尊嚴」

靠恐嚇愛護的「國旗」不可能有「尊嚴」

何物尊嚴

人的尊嚴,與先天後天的財富、地位、種族、膚色、智愚、美醜、肥瘦、高矮沒有必然關係,人的尊貴來自「每個生命都獨一無二」,自然都各有獨一無二的價值。

國家,由人組成,再而有「國旗」「國歌」「國體」,它們的「尊嚴」本應毫無疑問,民主憲政體制出現之前的古代,在上位的人可以稱為「統治階級」,只要能「勤政愛民」,尊嚴自然而然有。民主政治,公民有獨立意志,大小的公僕不能「統治」,只可「管治」。

一九九七年前後的國旗

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殖民者的英國國旗,海峽兩岸的「五星紅旗」或「青天白日旗」,以至萬國旗,一直相安無事,極少矛盾衝突。

「九七回歸」,米字旗換成了五星旗,照道理青天旗馬上絕跡,但實際不是,特區政府保留了屯門的紅樓革命遺跡和紀念碑,又正式取名「中山公園」,中華民國支持者恆常地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每年元旦、青年節、植樹節、國父誕辰等日子,同道中人定期舉行紀念儀式。

「甚麼都可以談」

為甚麼講得出這句話?因為中華民國的政體完備存在,鄧小平說「甚麼都可以談」,當然包括兩岸的「國號」「國旗」「國歌」「國體」等等問題。這也就是青天白日旗在香港大小遊行活動常常飄揚的原故,因為特區不會禁止取締,以免引起媒體報導,招致國際注目,造成更大矛盾。

「反送中」運動,源自「修訂逃犯條例」,並不是無中生有。

特區和中共製造矛盾衝突

污損、破壞、撕扯、踐踏五星旗,是因為特區與中共一直製造矛盾衝突,終於呼喚九七後出生的一代「天然純」挺身,如果缺乏「同理心」,完全無法想像「吃飽無憂米」的青少年走上街頭反對虛假的「國民教育」,然後是「雨傘佔領」、「光復香港」。

反送中抗爭行動,實在太多死傷者疑團,掛在所有政府機構的五星紅旗尤其刺眼,扯下來!撕破,燒掉,對憤怒群眾十分自然,即使如此,比起年逾七十的古思堯多次破壞「區旗国旗」,而且「不認罪」,坦然入獄,黑衣年輕人已很節制。

反送中運動頻生「國旗案」

去年六月反修例以來,所謂的污辱國旗發生過多起,基本上,法官判刑都十分謹慎#。無獨有偶,2019年九月廿一、廿二分別在屯門沙田出現群眾踐踏五星旗事件,前者兩人涉案,十三歲女學生判十二個月感化令,二十一歲咖啡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案件中提到「國旗罪」最高罰款五萬、坐牢三年,因此控方很有上訴可能。
#法官郭偉健用「高尚情操」讚「連儂牆」斬人犯,則異常經典。

本文只談後者:沙田羅敏聰案。羅原已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是經常干擾司法的前特首暨「國家領導人」梁某,直指必須坐牢,北京官網也發炮,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上訴庭改判即時入獄20天。理由是案情嚴重,量刑至少四個月,基於被告認罪,且已完成64小時社會服務,覆核減免如上。辯護律師透露,羅對裁決失望,但刑期不長,藉機會探獄中手足。

細心的讀者,除了亂用「高尚情操」的郭官之類,獨立的法官慎之又慎,目的就是要「堅守司法獨立」!不過,第一次「國旗法」監禁,意義非同小可。

中共政權的「尊嚴」

既然非同小可,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五星國旗的尊嚴問題何在:

一 設計方面
一大四小,小星必須尖角對準大星的中心,意思是擁護共產黨。問題來了,永遠永無止盡地擁護黨中央?至於四小,五十歲以下的黨員絕大多數不知道,有些圖書印上士農工商。也就是說,它本身有問題!
二 自我否定
中共政權的五十年代,「民族資本家」徹底消滅,四九年前離開大陸的工商企業既聰敏又幸褔;六十年代的人民公社,「城市小資產階級」完全消失,五顆星只剩下「三個」:巨黨與工農,時間達二十多年!問題嚴重。
三 毀基本法
兩岸交流的海基會海協會,靠的是「甚麼都可以談」,當然包括「國號」「國旗」「國歌」,乃至政體憲法等等。中共人大訂立「國旗國歌國徽法」,也許有某種必要性,用「附件三」強加在香港的「基本法」裏,美其名曰「憲政責任」,實際是為自己製造問題!

紀念與用詞

吳恭劭,一個很普通的香港青年,像上面諸位一樣,侮蔑過五星紅旗,也判過刑,只是,他已經去世了。

最後,提醒大家,如果您是抗爭者批判者,請用「五星旗」「起來歌」代「國旗」「國歌」(事實上,「起來歌」一開始就是「代國歌」,撇除因文革廢止的十多年,「國歌」的尊貴正式身份在2004才由人大通過),因為它沒有絲毫「尊嚴」,在它而言,各位都是「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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