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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去的選舉權;被打壓的集會權;被褫奪的言論自由

被劫去的選舉權;被打壓的集會權;被褫奪的言論自由

2020年9月6日,本應是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日子,政權心知自己犯下大錯,不惜粗暴延後立法會選舉。憤怒的香港人選擇再次走上街頭向政權投下反對票,面對的除了是被打壓的集會權、不惜一切要打壓港人的防暴警察、還有在周邊虎視眈眈的国安成員。

下一站警局

在下午時間,一架新巴970的司機被防暴警脅迫下車,並將同行的市民一併送往警局搜查。警察聲稱該名司機向警方作出挑釁,需即時拘捕。事實上司機的職責是運送市民安全前往目的地,面對著警方隨意停泊警車,阻礙正常交通運輸,響咹提示警方以保持交通順暢是其應有之責,對於稍後被加控車速太快及管有士巴拿作為攻擊性武器,大家也明白當中的荒謬,這不禁讓人驚訝現今社會的警權治港情況越來越嚴重,不知道香港人哪一天在乘坐巴士的過程中又會再被警方無故進行拘捕,讓生活中增添很多惶恐,加深更多社會創傷;另方面,香港人一直持守的「無罪假定」已日漸崩壞,市民需要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罔顧生命的拘捕

晚上約1900,陣地同工目睹至少2-3名警員在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將一名男子制服,當時該名男子已沒有反抗能力,但仍見防暴警員繼續用武力將男子壓倒於地上,並以其膝壓向被捕男子頸部。當時陣地社工已即時提醒警方該名男子已被制服,無需繼續使用武力,警員聞言後方停止粗暴行為並把該男子帶走。據陣地同工表示當時警員以惡劣的態度質問同工是否記者,以及是否有記者證。請問警方,在封鎖線之外之地方,是否只有記者可在場,難道其他市民就沒有監察警方執法的權力?

以言入罪的打壓

香港人一直持守的言論自由,當警察以煽動罪拘捕譚得志的一刻開始,已完全崩解,縱然官員都在否認,但事實已證明一切,他日香港仍有人權自由的一面嗎?

結語

面對當前警方的濫捕濫暴,視市民如獵物一樣進行撲擊,作為有良知的人都會對這種違反人權的暴力行為予以譴責。莫論是無辜的市民,就算是有違法的也不容許警方濫用私刑對待。對與錯,有罪與否應交由法庭判決。現時香港警察表現有恃無恐,還望社會各界願意拿出自己的良心說出良知的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