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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工作權】滯港難民獲准工作 尋回尊嚴:終可買玩具給孩子

【1%的工作權】滯港難民獲准工作 尋回尊嚴:終可買玩具給孩子

(獨媒報導)2015年由家鄉隻身逃到香港時,Sodo(化名)只有17歲。今年初,她開始人生第一份工作,在餐廳洗碗及清潔。性格內向、不諳廣東話的她,憶起首日上班仍有餘悸,「Very scared!」

這份工作得來不易——在港的免遣返聲請人被禁止從事有薪及無薪的工作,違者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只有聲請獲確立、或獲聯合國難民事務署確認的難民,才可向入境處申請,要求酌情批准接受僱傭工作。莫說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實際上合符申請資格的人,只佔過去11年入境處完成審核逾2萬宗聲請的1%。

在港數年間,Sodo與絕大部份聲請人一樣,只能倚靠社會福利署透過非政府機構發放的微薄津貼過活;沒有錢、不能工作,整天待在家中對著四面牆,「如同瘋了(crazy)」。

數月前Sodo獲確認難民資格,她的命運終出現轉機。在協助難民的組織幫忙下,她成功申請工作許可。工作不單是為了賺錢,也賺回她的尊嚴,使她不用再依賴別人捐贈,有能力在生活中作每一個微小而實在的選擇。「我從未買過玩具給兒子」,她興奮地說,「我很開心,現在我可以給孩子他需要的東西。」

入境處7年間批271宗申請

在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及難民能否工作,一直備受爭議。

入境處指出,免遣返聲請人為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者或抵港時被拒絕入境的人,他們並無合法身份留港,亦沒有權利在港工作。終審法院於2014年裁定,聲請獲確立或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均無權在港工作;惟入境處處長可酌情批准其接受僱傭工作的申請,考慮因素包括擬從事的僱傭工作及僱主的資料、申請人的個人情況及健康狀況等。於2014年至2021年1月期間,入境處共批出271宗相關工作申請,另有10宗被拒、58宗被歸類為「撤回或無法跟進」。

另一方面,合資格申請工作,即聲請獲確立的人少之又少。根據入境處數字,2009年底到2020年12月完成審核的22,988宗聲請中,只有243宗獲確立,即僅約1%。換言之,只有這一小撮人,有機會可申請工作。

不能工作的聲請人,每月就靠1,200元食物津貼、1,500元住屋津貼、數百元交通及水電津貼,以及非政府機構的捐贈來維持生活所需。Sodo慨嘆,香港的物價高昂,光靠如此微薄的津貼難以過活,「當你沒有錢,(在港生活)真的很困難」。

她在港認識了份屬同鄉的丈夫,並誕下現年兩歲的兒子。夫妻倆都是聲請人,無法工作,沒錢購買日常用品。衣物只能取用二手的,但常令有皮膚敏感的她不適。「我哪裡都不能去,不能工作,我沒有錢。當我需要些甚麼,我不能買。當我的孩子需要些甚麼,我也不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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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學者:審批制度官僚 難尋僱主配合

協助Sodo找工作的香港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協會創辦人、教大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伍鳳嫦直斥,禁止聲請人工作的政策非常不人道,「佢哋都係人,都要生活」。她指據她的調查,有七成聲請人有抑鬱,當中最大原因是沒有工作,連基本生活需要都無法滿足,例如疫情期間孩子要上網課,「邊度有電腦、Wi-Fi?」,結果令部份聲請人鋌而走險,「冇錢咪做黑工」。

伍鳳嫦又指,面對官僚制度,申請過程並不容易。提交申請需要僱主提供大量資料,而僱傭合約只可為期半年,期滿後須重新向入境處申請,工作地點又限於一個地方。伍鳳嫦指,單是申請已耗時兩至三個月,難以找到願意配合的僱主,如果沒有機構幫忙牽線,難民很難自行找到工作。

華星冰室老闆:難民都係人

聘請Sodo的華星冰室,是首次聘用難民。華星冰室創辦人簡銘進是土生土長的巴基斯坦混血兒,他數年前開始與香港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協會合作,派發清真食物及玩具予難民家庭。簡銘進指,難民沒有政治籌碼,沒有人會因為幫他們而「攞到分」,作為回教徒,他自覺有責任伸出援手;作為「由細俾人歧視大」的少數族裔,他也深感歧視之惡。

「其實難民都係人嚟嘅啫。」簡銘進指,難民只求簡單的生活,加上很多低技術工種本地人已不願意做,他們或可填補,「佢未必要好高人工,有時只係想郁」,「香港以前好多人都係難民嚟㗎啦,點解唔俾個(工作)機會佢哋呢?」對於現行政策,簡沒有太多意見,但認為政府不應袖手,「大問題你又解決唔到,啲小問題你又唔做」,禁止工作或會令難民走投無路,「迫佢哋做一啲,可能佢哋唔想做嘅嘢」。

簡銘進坦言,決定聘請難民後,公司內部曾有反對聲音,幸最終獲得支持。他認為這亦是一個教育過程,「如果個難民做得開心,都反映到香港人係有愛心面對任何人」,若合作順利,未來亦希望繼續聘用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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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星冰室創辦人簡銘進

盼放寬工作限制 可減公帑援助支出

伍鳳嫦強調,聲請人的權利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工作權(right to work)是基本人權,「等如每個小朋友都應該有書讀」,不應被剝奪。她認為,應容許正在等候審批的聲請人申請工作;更好的做法是進一步放寬限制,讓所有聲請人有條件地工作,例如制訂工作時數上限、只准兼職等,有助改善聲請人的身心健康。

有指若放寬工作限制,會吸引大量「假難民」來港,增加本港負擔。伍鳳嫦則認為,聲請人因為家鄉不安全才會出走,禁止他們工作,並不能阻止他們來港;而且,讓他們工作,便不須政府提供援助,反而可減少公帑支出。事實上,社署回覆《獨媒》查詢時亦指出,如聲請人獲得其他財政來源,包括獲准工作所得的工資,便會作出評估,調整或暫停向其發放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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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段日子,Sodo漸漸適應下來,與她一同工作的洗碗姐姐教了她一點廣東話,兩人又用身體語言溝通。除了應付日常生活,她說會將工資儲起來,期盼在不久將來,在聯合國難民署安排下,與丈夫和兒子到加拿大開展新生活。

到了加拿大,會想做甚麼?Sodo說希望讀書、學英文,「我想當律師」,「因為我的父母在家鄉都是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