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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帝國 「發展」的俘虜

工程的帝國  「發展」的俘虜                  

 
    近月以來,台灣的報紙上,針對工程與環境或文化的議題分別有很多討論,或從雪山隧道的正式開通談到環境破壞的議題,或像是北投纜車的弊案揭發了環露的虛偽;若論及蘭州派出所拆除事件、圓環熄燈、保留樂生療養院等政策的適宜性等,頂多讓市民認為政府破壞文化摧毀歷史。由於未能將諸多議題貫穿起來辯論、理解,因此很難將背後的意識形態清楚描繪,亦更難把像是賤賣國有地這種從根本上促成都市空間商品化與私有化的近似議題一併討論。

 
    事實上,這些關於城市空間結構性變遷的議題,全部牽涉了政府以工程來製造適宜資本積累的城市環境,和背後所主張的自由競爭邏輯。同時它們也涉及政權象徵性的構作,一方面是政府為人民興建服務設施的公正形象,另方面是政府有責任除舊佈新的進步形象。簡言之,在「發展」的意識型態底下,政府壟斷了「何謂好政策?」以及「什麼是公共利益?」的發言權。

 
    如果「發展」指的是經濟在整體上的提升那也罷了,然而近年來政府不斷大宗販售國有土地的私有化政策,或放寬土地使用項目及變更程序的政策,卻已然表明了公共工程為的只是昇抬週邊土地的炒作價值,讓土地規劃與營建商中飽私囊後,債務留給購屋者。當然,這個時候政府要不就釋出低利貸款誘導小市民被套牢,要不就公開以提升城市環境、帶動房屋汰舊換新的宣示以進行政策合理化,因此工程帶來進步生活的思維不脛而走且威力無窮。

 
    曾經,由於環境影響評估法而使得我們以為工程無法為所欲為的將空間全面水泥化,但是我們隨即察覺「環評」充其量僅在最枝微末節的地方才能發揮功效,因為一旦決策中央的主子在公文上蓋了章,那麼球員兼裁判的環評會主席只能以消耗戰來逼退委員的反對之音。我們不斷見到政府自己將「環評」污衊為「反發展」,本質上的原因就是工程涉及了龐大利益分配。像這幾天北投纜車爆發弊案,我們就會發覺政府機關一個把責任推給另一個,他也會用體制名詞上的定義,例如「瑕疵」來擺脫實際運作過程中的黑暗勾結。

 
    又曾經,我們以為政府開始在意城市中具備歷史價值的文化性地景空間,以為政府誠意十足地願意以法律保障之,但是不斷傳來「以整體為考量」或「為時已晚」的藉口,讓政府不是用推土機剷平歷史地景,就是用新的工程將文化空間拼湊的七零八落。這背後的源由是,如果文化性的空間不能替執政者帶來製造進步政權之形象的機會,那最好就是透過工程重新塑造可販售的空間,為了日常生活中的實際使用者而保存則是最末之選。
 

    當然,工程帝國的遮羞布不僅是「文化」與「環境」兩項,這卻是最能讓市民以為政府有嘗試「二全其美」的辦法,其餘諸如「安全、美化、方便」等,也都是政府的化妝師。透過這些虛名,往往使市民忘卻了,政府實際上是置使用者的真實意見於不顧。換句話說,我們從未見到有哪一項涉及重大文化保存或環境破壞爭議的工程案,不是以「共生共存」為標誌而強勢推行的,因為政府不能因承認錯誤而追加預算、延後時程,因為認錯就等於自毀形象且損及既得利益者。

    我們不應該忽視,政府日夜竭盡心力進行的各種「工程」,都是經過民意為包裝,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政府經常以虛幻的「發展」為口號強行促銷,然而很實際的是,每每政府宣布降低涉及土地買賣的土地增值稅時,其餘攸關實質收入的稅率從沒降低。這就意味著當收入並未提高、民生花費並未減少的同時,降低土增稅只是在替土地的大量擁有者解套、賺錢。當前的經濟與社會環境以不如幾十年前的台灣經濟起飛期,貧富不均與日倍增,這或許是個時候讓我們反省「發展」的意識形態給我們的城市的空間、社會帶來什麼樣無可回復的災難?政府的「公正、理性」到底是為誰服務?而我們也更應該縝密思考,那些擊潰環保團體與文史團體的「民意」,是如何被製造出來鞏固工程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