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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速拆毀鐘樓之謎!政府犯法!

在通宵趕工後,天星碼頭的工人於上午八時四十分,將整個鐘樓抬走。這件事極盡荒謬。我們不明白,為何香港很多市民、議員、專業界已清楚表達停工再規劃的訴求後,香港政府不但不停工,卻反過來盡力趕工,將鐘樓拆卸,製造一個「事情已不能挽回」的假象。

據我們了解,工程部門是繞過正常程序,批出晚上施工的「噪音許可書」。顯然易見,今次是徹頭徹尾的政治決定,和文化保育或技術問題完全無關,也是一個最壞的公民教育。

我們認為,政府刻意將鐘樓整個拆走,意圖將之變成一件「博物館展品」,是一個欺騙市民的做法,因為鐘樓沒有需要拆,絕大部份市民亦不希望把它拆卸,而保留鐘樓在技術上亦都可行。如果曾蔭權政府可以用特權加速拆卸,我們就強烈要求他們運用同樣的權力,將鐘樓放回原處,並且復修碼頭其他部份。

如果曾蔭權和孫明揚在過去幾日還可以躲在警察背後,漠視市民要求,那我們現在就採取最嚴正、最和平的方法,要求政府回應。

香港市民對於保留天星碼頭和鐘樓的訴求,曾蔭權已經避無可避,沒有再做鴕鳥的餘地!

一群香港市民
2006年12月16日

(此文以聲明形式,在天星碼頭周遭派發。tsw代絕食者上傳。)

附:噪音許可書特快批核之謎

地盤要通宵開工,須由環保署批出噪音許可書。一般而言,噪音許可書由申請到批核,需時三個星期。

然而天星地盤的噪音許可書,是即日申請即日批出的。要這麼快,必須:一、基於重大的公眾利益理由;二、由行政會議批准。尤其荒謬的是,噪音許可書的批出必須特別考慮是否鄰近於圖書館、表演場所之類,而天星地盤恰恰是被大會堂和圖書館圍繞。

而根據規例,這張噪音許可書,須貼於所有地盤車輛的出入口,否則可遭撤銷且會受到檢控。當然,地盤方面並無貼出這張許可證。一位專業人士代表在場人士向警方投訴,而警方不予理會。

這是鮮明的證據:政府為了儘快拆毀鐘樓,而動用行政會議的權力;政府的意項,完全凌駕於規例、正常程序、或專業判斷。破壞香港法律的不是示威者,而是香港政府。

圖片說明:2006年12月16日,被拆鐘樓由躉船運走,據說,會運往堆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