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如何跟其他基層工友溝溝通通──寫於APM行動之後

如何跟其他基層工友溝溝通通──寫於APM行動之後

[本文是另一位APM行動的成員Crystal寫的反思,寄居於小弟的專欄。標題和圖片為小弟所加。]

「街角」00年出版的《沒有小販的都市》曾刊載有關社會行動參與者對行動意識的自覺與實踐的討論,整理出一些所有參與社會運動的朋友都必須反省的問題,例如怎樣面對在行動期間遇到的異議者、身份同為「工友」卻因崗位而站在抗議行動的對立面的人(經驗裡不時會跟保安有言語或肢體衝突),甚至是在實踐行動目標之餘,連結不同的基層運動等等……

有幾年參與示威等抗爭經驗的我,對這些問題固然有一些想法,由此也對在參與期間的言行有所自覺。記得去年參與某次由SACOM為首的團體到Bossini旺角分店封鋪抗議行動中,有一位男店員對行動非常不滿,他主動和團體代表理論起來(團體代表也理解這種矛盾,因此有加以解釋)。從他們的對話中,看得到那位男店員應該大概了解我們的行動訴求,但因為店員的薪酬是以commission計算的,封鋪阻截了顧客,便有損了他們的利益,印象深刻的是他除了利益問題也講到原則問題,指責這種封鋪行動有違「民主」精神。他的說法是否成立並不是要深究的對象,但談到理念則是很實在的問題:當我們以關注工人權益的訴求參與行動時,我們又怎樣面對那些被我們行動直接影響的另一群工人?若我們不去處理這種潛在矛盾,會否間接造成了一種對階級身份的割裂想像?

另一個深刻的反思是在去年底,我和幾位大專基關組的朋友參與了某次保衛天星抗爭的行動,當晚是鐘樓被拆毀前夕,由於當時是繞離常規突然「漏夜」開工的,因此一眾參與的社運朋友和市民都非常激動,想出各種方法,希望工程可以立即停止。在混亂的爭議聲中,不知是哪位市民突然叫出口號,內容針對在開工的工人,有指責意味,而隨後這些口號又得到更多人附和。這種針對工人的衝突,我們作為基層運動參與者固然十分敏感,阿古當時第一個提出這種口號不正確,卻竟然有參與的市民反駁:「工人都有良知0者!」工人受命開工,又怎會是被針對的對象?工人作為社會運動的其中一些組織對象,聽到這種沒有經過深思的指責又會對「社會運動」有怎樣的想像?在一些涉及根本利益的人面前,怎樣令「權益」或「公義」或其他社運理念不致成為某種建基於行動者的主觀浪漫情緒的霸權?

差不多離題了,還是說回我對APM行動的想法。這次行動的一個特色:強調行動的和平、不涉與保安的衝突、與保安或其他受影響工友的溝通……基本原則前設是,「清潔工同保安都係基層勞工」(有人可能會說:「喂,而家D商場保安分分鐘收成萬蚊人工!」---即使如此,階級身份不應該只用工資來歸類吧)。這個前設在籌備會上刻意向參與者強調,以求得到共識,出發點除了是理念原則,也是「目標與手段」的考慮。保安收到指示就要執行,參與成員也盡量避免為難他們(甚至嘗試「組織」他們,向他們宣傳行動的理念),講清楚行動目標、行動逗留時間、行動內容等,「一人讓一步」,策略上拖延得到行動時間就可以。

舉一些行動中的片段為例子吧。行動後的檢討會上,各個崗位的參與成員分享的經驗中,有不少有趣的地方:負責在二樓垂下巨型長banner的「二隊」面對保安的阻止,其中一成員阿古主動跟一位保安詳述行動理念和目標,那位保安聽罷思考了一會,不再加以阻止(大概是:工人權益喎,身同感受嘛),只是在另一位保安反覆以安全理由要求他們收起banner,並有拉扯動作,二隊成員也就慢慢把banner收起,反正訊息已在商場內傳達開去;而在大堂「主隊」的阿蘇也有類似分享:大部份保安聽罷阿蘇講解行動詳情,也頗客氣,由初時的主動攔截和勸阻,轉成「間唔中話『商場唔俾派傳單』或『你地企埋少少唔好阻住其他人啦』」和抄下團體名單及橫額口號的監察角色。說到底,大家各有工作,誰也不想引起衝突。這亦是我們的行動比預期順利,和得到商場內街坊支持的一個主要原因;無論是原則或是策略上來說,都算是得到相當的成功。

保安固然是行動期間一個很密切的角色,另一方面也不能忽略我們的行動對商場店舖售貨員的影響。我們的行動在商場地下大堂進行,當時有某國際護膚品品牌在那裡設置著展銷counter,有負責promote的sales跟我們說,我們在他們旁邊舉banner嗌口號趕走了不少顧客。這些sales大概也是計commission的基層勞工吧,因此自覺得盡量把「阻人做生意」的可能性減到最低。有成員因此再一次對他們講解了行動的目的和逗留時間,並移過一點「開返條路出黎俾人行去佢地counter」,記憶中那些sales隨後也接了我們的傳單,在我個人的主觀意願詮釋底下,算是接受或某種認同吧。

Ronald在其民間報導裡也描述了在派發傳單期間遇上某清潔工友,該清潔工友雖然表示不願與他談話惹麻煩,卻一邊抹玻璃一邊看著我們的行動,面露微笑,大概是知道有人為其權益發聲而喜悅。最後外判商港威代表到達商場答允與我們開會,總結起來,行動的目標皆達,對參與者來說是一個不錯的經驗。個人而言,對行動意識命題的省思也有了開拓。這次行動的順利,當然不能天真得排除警方出奇地合作、或財團出於形象考慮不想「難看收場」等客觀因素,但起碼告訴了我們,這樣順利進行又能免於矛盾衝突的社會行動,是可能的;而那種結連其他基層工友的「溝通」,則已經凌駕關於可能性的技術問題,而是我們的行動目標及價值裡所必須要實踐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