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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重置皇后碼頭疑點重重

看罷香港獨立媒體的保留皇后碼頭FAQ﹐我發現有關反對重置皇后的理據疑點重重。反對重置者若不能清楚回應以下的疑點﹐不免令人質疑保留皇后頭碼的合理性。

若將皇后碼頭重置於別處,香港的下一代將無法透過原來的空間布局理解殖民者當年的規劃意念

先要問殖民者當年的規劃意念是什麼﹖ 那個年代政府起樓實用行先﹐很可能根本沒有考慮什麼勞什子的殖民規劃意念﹐不過中環新填海地剛考有空位﹐就把需要覓地重建的大會堂與皇后碼頭搬去那兒﹐中 間剩下來的空地就僻作廣場。若不澄清這個規劃意念的內容﹐則這與共產黨常說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規劃意念“一樣﹐只是一堆空癈詞語﹐堆切出來扮高深混 淆視聽。

其次算澄清了殖民規劃意念的內容﹐反重置者還要舉證了解這個殖民規劃意念對現代香港人的必要性﹐不可以單說句認識香港歷史就虛應故事。若做民意調查 ﹐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也不知道這個殖民規劃意念是什麼東西﹐亦不會對之感興趣。就算大部份人忘記了﹐或要去博物館才可以看到﹐也不是一件值得可惜的事。

香港政府過往亦不是沒有試過以拆散重置方式「保育」歷史建築,但效果強差人意,就算政府官員自己亦表示不理想。

上次重置保育的效果不理想﹐不等於今次的保育效果也一定不理想。政府可以給取上次的失敗經驗﹐制定出一個成功重置方案。反對重置者根本從來沒有認真 考慮過重置方案﹐只是想當然爾地不理性地為反對而反對。皇后碼頭保育的支持者﹐大可以與政府坐下來慢慢協商﹐共議出一個理想的重置方案。或至少反對重置者 有責任證明所有可能性的重置方案也必定不會成功﹐只舉出單一重置失敗例子沒有足夠的說服力。再說也不是沒有重置的成功例子﹐山西元朝永樂官就是成功的例子﹐重置後仍然可以入選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重置無損其歷史價值。

反對填海,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建築物及功能,並非蠻不講理。

也許很多人會反對在第三期計劃後再去填更多的海﹐但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填埋現在皇后碼頭對開那個四四方方的水"乙水"。這個水“乙水”一來醜樣﹐二來這潭水會帶來環境問題﹐反對填皇后碼頭對出的水“乙水”﹐正正就是蠻不講理的表現。

在權衡輕重後,我們認為將碼頭遷到新海濱以維持其功能,並不是保育皇后碼頭的最佳方法。

請詳細例出如何權衡輕重的各樣考慮﹐請不要像政府的跨大工程估價那樣誤導市民。把皇后碼頭移去新海旁﹐絕對可以保留其功用和美觀﹐而皇后碼頭的歷史意義真接聯繫著碼頭的建築本身﹐移去新海旁亦不會失去﹐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

原址保留的「皇后涼亭」除了讓下一代了解殖民者管治的歷史外,也可以讓他們親眼見到,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如何繼續漠視「保護城市環境」的責任,將市民共同擁有的維多利亞港私有化為「摩地大商場」。

這點不成原地保留的理由﹐把皇后碼頭重置去愛丁堡廣場也有同樣功用﹐甚至可能有更好效果。

香港的古物保育部門研究並評估碼頭的歷史地位,再由規劃部門制定最適當的保留方案

年頭古物古蹟辦事處已發表香港歷史建築的物評級報告﹐皇后碼頭榜上無名。

暫且撇開天星皇后對香港的歷史和文化價值,涉及天星和皇后碼頭的第三期填海工程的「合約」,究竟包括甚麼,各項工程合約簽署的情況為何等,有關當局一直含糊其辭,令市民認為「皇后碼頭必須拆」是一個既定事實。

暫且撇開皇后的合問問題﹐涉及天星和皇后碼頭的歷史文化價值﹐究竟包括甚麼﹐重置又有何損失﹐反清拆者一直含糊其辭﹐令市民認為「重置皇后碼頭歷史價值蕩然無存」是一個既定事實。至少以資料的數量去計算﹐政府公報的合約數字的計算就多過反清拆者公報的歷史價值計算。

若不興建這條有可能浪費數億元的四百六十米隧道,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甚至天星碼頭﹞就再無問題。

興不興建機鐵掉頭隊道要考慮機鐵的客運量﹐與原不原地保留皇后沒有關係。是不是過十年若有需要起隊道時﹐就可以重置皇后碼頭﹖

兩項工程都包括在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的合約內,但兩項工程都是可以透過更改設計避開皇后碼頭。

若政府可以跨大工程造價﹐支持保留者也可以小報工程造價﹐市民也有權要求反重置者提出更詳細的工程評估報告。不可以有雙重標準﹐政府說的數字就話不可信﹐反重置者提出的數字想也不想就照單全收。

總括來說﹐反對重置皇碼的理據大都是後設理論(post-hoc reasoning)﹐他們先原教旨地預設既定立場﹐再堆切理由藉口去合理化他們非理性的保育行動。細心推搞下﹐他們所持的保育理由根本不成理由﹐只不過是後殖民政治意識型態的無意義口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