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 20/5/2007 5:15pm (ty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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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聖經上枱」——用神的話語點破偽善的言論審查
淫褻物品審裁處(下稱「審裁處」)於五月十六日正式公佈,裁定《中大學生報》第二、三月號的「情色版」為二級不雅物品。我們認為是次裁決非常荒謬,亦突顯出現行不雅物品審裁機制有嚴重問題。
若然「情色版」不雅,《聖經》同罪?
審裁結果正式公佈後,有一群網友以化名及電郵地址向各大傳媒及審裁處投訴《聖經》不雅,並列舉多處例子支持其論點。我們絕不認同該投訴信之觀點,更不認為聖經乃不雅物品。正如《明報》引述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所言:
……被指「不雅」的《聖經》經文純屬描述性內容,雖然以現代觀念理解,「報紙都未必會咁寫」,但要留意其目的並不是對色情、暴力的鼓吹及認同。他說,閱讀經文亦應理解當時期的文化,例如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圖像會令觀眾對不公義情況有批判的聯想,而並不是要傳遞暴力的信息。
明報:208人投訴《聖經》不雅(五月十六日)
但另一方面,《聖經》文本本身並沒有清楚寫明所謂「不雅經文」之敍事目的及其文化背景。例如創19:30-38 記述羅得和兩名女兒亂倫的情節,但《聖經》沒有明文告訴讀者,創世記的敍述的目的,或向讀者解釋,敍述的文化背景等等;《聖經》甚至沒有直接譴責亂倫。我們其實是參考經外資料(例如考古學、史學、希伯來文學等)後,對文本作出最合理的詮釋。
故此,龔教授的辯解亦適用於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詮釋。「情色版」的問卷調查,因兩條涉及人獸交和亂倫的問題而被受爭議。其實問卷本身只有一些簡單的問題,而在三月號刊登的回應亦是不涉及任何人獸交或亂倫行為的描述。編輯在按語表明問卷目的:
都真係想試下知道到底有冇人睇呢版,同埋讀者或者自己有咩意見,所以整呢個問卷調查,絕不想懶科學化呢樣野,目的只在介紹及致送紀念品給有需要的人。填妥這問卷,交到學生報會室,即可獲得紀念品,安全套乙個。
中大學生報二月號第廿三頁
及後,《學生報》的編委會亦已多次澄清,「情色版」問卷絕無鼓吹或認同人獸交或亂倫;問卷純為鼓勵同學發言。而「情色版」的出版背景則為鼓勵獨立思考、尖 銳發問的大學校園。因此,綜合文本本身和文本以外的資料,問卷既無鼓吹或認同人獸交、亂倫,亦不是要傳遞人獸交或亂倫的信息。同樣推論亦適用於「Stephy信箱」等被受爭議的「情色版」內容上。
然而,審裁處最終裁定「情色版」為二級不雅物品,那麼審裁處會否認為《聖經》同樣不雅?如今已有逾千人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下稱「影視處」)投訴《聖經》不雅,影視處卻發出聲明,明言不會將《聖經》送檢,指
……《聖經》是宗教文獻,亦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歷代相傳,「這些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
明報:「符道德標準」聖經不送檢 法律學者:影視處越權裁斷可被覆核(五月十八日)
影視處自行判定何者「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那豈不是身兼執法及司法之職,未審先判?而且判斷理由邏輯混亂,為何「源遠流長」者即必然「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那麼十六世紀初雕成、1994年被判不雅的藝術作品「大衛像」又有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另一方面,投訴《聖經》的人數已遠超投訴「情色版」的人數,影視處憑甚麼判定何者「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由此可見,影視處根本無合理執法準則。
我們認為,若果
無論是哪個結果,均顯示出現行不雅或淫褻物品的審查機制極有問題,更有被人濫用執法或司法權力之尚方寶劍、隨意打壓個別言論之嫌。
基督徒的公義:別重蹈加爾文的覆轍
我們都相信基督徒都有權利、有義務在「情色版」事件中提出意見。可是,基督徒當以基督慈愛的心腸,以文明的方法用理據說服大眾。以不義之力對付異見,或能逞一時之快,卻對真理的探求毫無幫助。我們不要忘記歷史的教訓: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加爾文生平最大污點,是對異見者塞爾維特 (Michael Servetus) 的殘酷逼害。加爾文與塞爾維特曾透過書信辯論神學;後者的觀點卻因挑戰了當時社會的主流信仰,令前者大為震怒。於是加爾文利用宗教裁判所的權力及社會對塞爾維特主張的排斥,將塞爾維特燒死在火柱上。
加爾文對塞爾維特的逼害,是非曲直已有公論;而今天我們亦不可能再將異見人士推上火柱。但在這個跟公正公義的理想仍然相去甚遠的社會,我們仍應該時刻反省,要以基督的道理和寬容感化世人,決不能勾結不義權力機器作鏟除異見的手段。
行動
為逼使影視處及審裁處正視其荒謬絕倫的審判機制,我們呼籲弟兄姊妹們聯署,以支持我們以下的幾個訴求:
或許有人會覺得,投訴《聖經》豈非將《聖經》「擺上枱」?——但《聖經》從來都是應該被「擺上枱」,發光發亮的,而非只放在酒店抽屜陰暗處「辟邪」,或安於教堂的長椅背後、每逢到禮拜天才被翻幾頁。《聖經》教我們行公義、施憐憫,這些教導,都應該讓世人看得見!
發起人:
蔡思穎(美國康乃爾大學生物學系及哲學系2005)
徐承恩(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哲學碩士研究生)
欲加入聯署者,請於下面留下姓名,或將資料電郵至siwing at gmail dot com,題目註明「聯署」。聲明及聯署稍後會轉交傳媒及相關機構。
19/5/2007 Ivy按:希望聯署者能盡量以真實姓名聯署。另外,使用回應功能加入聯署者請註明清楚,免生誤會。
回應
聯署
名字:啡蘑菇(06港大文學院畢業)
轉引文章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20528&group_id=271
盲人式觀察和啞巴式討論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20531&group_id=271
《為甚麼要投訴聖經?》
聯署: 呢排香港係咪痴左?
咁多野要聯署, 又要投訴, 呢兩個"處"又發孖癲,
果個馬屎渣又發UP瘋, 係咪SARS變種入腦呀???
anyway, 都要簽架. . .
Au Shun Fung
代貼聯署
星屑醫生
評論文章:
即管投訴聖經~ 16/5/2007
http://singsit0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582428
可惜聖經不給審 18/5/2007
http://singsit0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585787
寫得真好!
"或許有人會覺得,投訴《聖經》豈非將《聖經》「擺上枱」?——但《聖經》從來都是應該被「擺上枱」,發光發亮的,而非只放在酒店抽屜陰暗處「辟邪」,或安於教堂的長椅背後、每逢到禮拜天才被翻幾頁。《聖經》教我們行公義、施憐憫,這些教導,都應該讓世人看得見!"
代貼聯署
Lau Shun Hong
聯署
Darius Tse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心理學博士候選人
[聯署]
我是新來的,特別支持一下
林浩基,東吳大學歷史學系,人權學程四年級(係台北啊)
聯署
名字: 邱飛龍 (中大計工, Y95)
代聯署
譚得志(快必,現於崇基神學院修讀文學項士課程)
代貼聯署
- 盧善姿
- Philomena Cheung
聯署
我熱愛聖經......熱愛情色.....熱愛言論自由化.....好同意此立論.....
蒲天穎
代貼聯署
虞瑋倩 普通信徒一個,恩典浸信會
聯署
聯署...
就只想簡簡單單的聯署...
就只因為認同嘛!!!
聯署
廖淑嫺
聯署
梁宇正
代貼聯署
周凱欣
多有創意
幾驚訝你們的做法,我想那群發起打擊聖經的匿名分子,大概會暗笑,盛讚教內原來也有否定聖經的開明分子!
為了政治,看來一切都可以犧牲。那管那是甚麼政治、要犧牲多少人,總之有人是邊緣就是正義化身
所謂開明分子,原來只是基要激進分子的另一面而已。
回應但以理
教內有沒有否定聖經的開明份子,筆者不知道。只是本聯署既然開宗明義的反對聖經是不雅的說法,相信參與聯署者並未有在此否定聖經。至於開明份子,這個稱謂也許過於抬舉了。筆者本也無意沾這一淌渾水,這次發動聯署也沒有甚麼政治目的。只是近日事情的發展令筆者皺眉,才在此發表意見而已。甚麼政治、甚麼犧牲,恐怕我們想的,未到這個層次。
假如我們的發言冒犯了你,敬請見諒。但請恕我們仍然要按著良知說話。
代貼聯署
尹凱榮
1999 崇基神學
回應但以理
我更驚訝的是,居然會有人從這篇文章解讀出「否定聖經」四隻字。
但以理君,請放心,我們說話很直接,不會像陳水扁般,口講「我在想你」,意思其實是「想到記者工作也很辛苦」。 :-P
否定聖經的開明分子
指安徒的留言?
從何可看出有否定聖經?
文中開頭就有“我們絕不認同該投訴信之觀點,更不認為聖經乃不雅物品”,通篇亦無否定聖經的意思,是在質疑淫審処和影視処的雙重標準。我不是信徒,但亦尊重聖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