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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香港「藝術邨」

(一)香港「藝術邨」的「自然」和「規劃」

藝術講求創意、破格,需要自由和開放空間予以實現,但適當的規劃管理能集合有限資源,合乎成本效益地持續發展。北京「宋莊」推動者兼藝評人粟憲庭相信「自然形成的就會有很好的發展」(註1),但北京798成功後的藝術區「一號地」和「草場地」,就是透過發展商規劃而成。反觀香港的各藝術社區不斷發展,如何在規劃與自然發展之間平行似乎是香港視藝行政的未來挑戰。我們的「伙炭」、「富德樓」和「石硤尾創意藝術中心」都是香港藝術社區
「自然成長」和「規劃發展」的例子。

每次走進火炭華聯工業大廈的電梯大堂,必是貓糞異味衝天,外人不會想像這是一座有很多藝術家工作室的工廈。除了一年一次工作室開放予公眾參觀,藝術家平日各自組織活動、展覽或閉關創作,沒有甚麼宏觀規劃(註2)。雖然他們「帶旺」了該區,但火炭依然是工業區,四周其實有很多食品加工廠如燒蠟工場和腸粉廠以及各類貨倉和生產工場,流連工廈的藝術家們與工人當然都念熟,但各自維生互不影響。對藝術行政者來說,也許這是浪費了一個創意社區的活力。

反觀在石硤尾的創意藝術中心,由大型民間機構規劃,空間經過精心規劃和改造,並透過甄選租用者,讓各類藝術工作者都能進駐,容納的藝術類型多元化,也保証中心內展覽廳和劇場的使用率。有人有事,想必熱鬧非常。不過有認為這個創意中心像空降的「藝術邨」,內有食市和小店,與鄰近社區分離,亦抹掉惜日「山寨廠」的香港故事(註3)。它要「安頓」本地藝術,或是活化社區?還是一石二鳥的完美構想。

「伙炭」勝在自然成長,靜靜地起革命,而石硤尾的中心仿如藝術溫室。藝術家「帶旺」的地區會續漸由高消費力的中產優皮士所佔據,成為Loft living文化是西方經驗,但本地法例未必容許這樣發展。反之「伙炭」區內租金上升,源於藝術家的需求和整體經濟情況轉好(註4),間接把活躍而主動籌辦活動但經濟力低的年青及新晉藝術家拒於門外。「自然成長」乎合自由市場的發展道理,但缺少「救市」的保險制,可能一夜間把累積成果化成零。同時「伙炭」似乎沒有明確的統一組織代表,勝在行動靈活,但亦難與官方和其他機構緊密溝通和合作。

反觀灣仔「富德樓」與創意藝術中心都是定期審核和輪選租戶。「富德樓」低於市價的租金(註5)吸引了各類文化及藝術組織,如藝術地圖、影意志、獨立媒體等,因而成為「文化商廈」而不只藝術家的「邨」。因各戶都是本地活躍單位,面向不同,反而少有相互合作。這點正好讓石硤尾的創意藝術中心借鏡。既然是「人工」的「藝術溫室」,可以透過藝術行政撮合不同藝術領域的合作,起創意的催化作用,突顯了藝術行政的創造力。

筆者覺得「伙炭」有時像宋莊,三五知己攪工作室開放,旨在娛人娛己。宋莊則始於方力鈞和粟憲庭等人帶頭置業,現已成為很多自由藝術家的聚居地。今天各自的經濟階級分層顯著,「伙炭」亦如是,而創意藝術中心要像北京的新興藝術區,對藝術產業樂觀而進行規劃,希望打造一個又一個創意社區。不過三年後它要自負盈虧,這正好試驗香港藝術家們的經濟和生產力,能否自吸自足。中心和當中的藝術產業者能否從「藝術溫室」鍛練出好身手他日回到「大自然」,將是發展西九的參考。


(二)「旺丁旺財」的「藝術
」也要「入區」
以藝術活化社區,漸成本地潮流。近年幾個古蹟建築的保育方案都有建議注入文化藝術元素,但是藝術家能真正的「旺丁」又「旺財」?其實「伙炭」藝術家的鄰里更有各自的業務,如食品加工廠、廣告製作公司等。藝術家是相對低收入者,但也是附近士多、木行、五金店的常客,提供了一定的消費力。近年有畫廊遷入,開放日亦多了藝術相關產品銷售,算不上甚麼「旺財」但勝在融入區內,各自維生互不影響。反觀「空降」的藝術區,以規劃引入區外人流,常會構成與區內不協調的情況。像「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公佈初期,讓區內居民憂慮用了石硤尾的地,開多幾個表演和畫室,但沒有引入多少經濟效益給該區。當中是否反映了藝術家給居民的印象,只是為優皮、中產和富人提供(藝術)服務,與草根階層沒有經濟上的互利。

藉藝術家「旺丁」,以熱鬧和人氣活化社區,最能量化「藝術活化」的效益。不過它不應只為刺激租金/地價,也算得上是一定程序的規劃。故此我們可能需找來適當租戶和藝術家與社區打成一遍,讓居民認識「藝術家」這個社區的新成員。規劃式的藝術區正好可以透過行政方法撮合地區與藝術家的合作,如引入社區內經營者到藝術區和發展社區的文藝組織,拓展合作和發展空間,達致相向而長遠的「丁財兩旺」。

也許香港地少人多,所以「伙炭」、「富德樓」和「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工作室同樣位處大廈內,成就了港式公共屋?文化下的「藝術?」。大廈之內,藝術家與其他用戶雖是左鄰右里,但工時不同,少有溝通接觸。從「接近」到「融洽」還需要一點時間,希望規劃可以讓藝術家迅速「入區」,與社區建立長遠的合作關係。

註1:「…我覺得“自然”是最重要的,只要是自然形成的就會有很好的發展,一旦刻意為之就一定不會成功,比如台北有的藝術家村就是刻意去做的,根本沒有人進駐,所以官方的開發要看是怎麼做了。」,摘自 楊時暘:「栗憲庭:『藝術圈是個名利場』」,《財經時報》,2005年10月15日。URL:http://person.artron.net/show_news.php?newid=5892
註2:「『火炭』藝術工作者概況」,《伙炭:工作室開放計劃2004》,香港:伙炭,2004,頁78。
註3:石硤尾工廠大廈簡介: http://www.hk-place.com/view.php?id=229
註4:「黎明楷分析:『住宅和商廈投資市況熱烈,投資氣氛良好,帶動工廈的需求、價格上升。』」,摘自 蕭曉華:「工廈加租 藝術家工作室 In or Out ?」,《香港經濟日報》, 2008年1月10日,頁C05。
註5:筆者所知,富德樓大部份的藝術及文化團體乃透過提交一年工作計劃書,由達微慈善基金統及資深文化工作者馮美華審批申請。不過它旨在為藝團藝術家提供優良/方便的工作環境,未必直接與附近銅鑼灣區構成緊密關係。

(一)刊於《文匯報》2007年2月10日URL: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2/10/OT0802100002.htm
(二)刊於《文匯報》2007年2月17日URL: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2/17/OT08021700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