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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之於民工,幾多辛酸,幾多血淚。

暫住證之於民工,幾多辛酸,幾多血淚。
文/蘭亭 - 2008.4.16

治安隊又開始抓人了。

到了上班時間,發現不少員工無故消失。對於此我們搞生產管理的自然心中很是焦急。於是四處打電話去詢問,得知這些員工因為沒有暫住證又被治安隊給抓走了。

於是不得不再次通知行政部帶上罰款去派出所贖人。

公司本來早已安排了為員工辦理暫住證的,但不是因為A員工填錯申請表,就是因為B員工的相片不符合標准,而產生了延誤。進而導致行政部未能及時去財務部申
請,將辦證所需資金轉到派出所的賬戶上去。雖然今年產生了小小延誤,過去也曾有過,但這十余年來,我們公司對這些應繳的費用是從來都沒有拖欠過的。

但還是沒有想到,派出所的竟也等不及了,竟來公司附近抓人了。

公司共有一萬多人,每個人辦理暫住證需要繳納費用合計165.5元,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資金。加上每抓一人還可以多收50元錢的罰款,是以派出所的坐不住了也是可以理解的。

看這十余年來,雖然國家曾三申五令的要求各地方政府,辦理暫住證只能收工本費。但對於民工來說,這十余年來辦理暫住證的費用卻一分也沒有少過。九十年代末
辦理一個暫住證,直接交一百多就辦下來了。而現在辦理一個暫住證,還是要交一百多,只是多了一些細分的繳費項目,但各種項目所需費用加起來,甚至多過以前
了。不知這是否又可以理解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呢?

不過這十幾年來,要是說沒有一點進步,那也是違心的。

想一九九七年底,蘭亭初來東莞,此後所經歷的一幕幕,簡直是血的記憶,至今歷歷在目。更是讓我永遠也無法忘懷,讓我永遠也無法釋懷。

當時棲身於東莞市石排鎮廟邊王村的一個牛仔廠內。由於當時工廠少,所以訂單相當充足。基本每個工人每天從七點半一起床,就一直要干到第二天凌晨一點鐘才能
下班。中間除了吃三餐飯的時間外,其余時間都在車間干活。由於每天高強度長時間的勞作,工人都很累,下班一洗完澡,濕著頭發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但就是這麼短短的六個小時能躺在床上,派出所的竟也不會放過。每每到了凌晨三至四點鐘,我們睡得正香濃時,宿舍的鐵門便被治安隊員踢得山響了。一聽到踢門
聲,大家便也知道是治安隊的來查暫住證了,雖然驚醒了一場好夢,但誰也不敢罵娘。還不得不跳下床來開好門,並找出暫住證站成一排,讓治安隊員像檢驗牲口一
樣驗身了。治安隊查完一個廠,最少也是一個多小時過去了,由於一個廠的宿舍都在一棟樓,所以要治安隊查完了所有人我們才能重新入睡,但這時天已差不多都亮
了,又要起床干活了。

不幸的事發生在一個吹著台風的冬夜。這一夜,呼嘯的台風像要撕裂整棟樓一樣,從未曾停過。一個睡在上鋪的江西老表可能太累了,治安隊員進屋了他還沒起床。
治安隊員見老表還躺在床上,於是罵到:丟你老母,你怎麼不下床。江西老表一聽治安隊員罵人,就拿出暫住證大聲回到:你凶什麼凶,我又不是沒有暫住證。

這一回老表惹禍了,想平時威風八面的治安隊員何曾有民工敢與他們頂撞。前面的一個治安隊員一伸手把江西老表的暫住證搶過來撕得粉碎,往地上一扔,然後一把
就把江西老表扯下床來,罵到:丟你老母,你有暫住證就了不起呀。說完幾個治安隊員圍住老表就是一頓暴打。打完後就用手銬銬著帶走了。

第二天,老表一個收到消息的親戚來石排了。最後花了一百多塊錢才把老表從治安隊贖了回來,贖回來後還得花錢去重新辦了一張暫住證。

第二件事是我在街上看到的,一個不堪治安隊員辱罵的民工,頂了幾句嘴,竟也落得了和江西老表同一般的下場。

第三件事發生九八年,我宿舍有個來自張家界的土家族男孩叫小張,是做車縫工的。由於小張老家極度貧窮,每次發工次都會寄回家去,自己身上其本沒留什麼錢,
平時日子就過得相當清苦。後來轉廠到石排鎮福隆某針織制衣廠。他剛轉廠不久便因為沒有辦理暫住證被治安隊抓走了,當時治安隊要小張交三百塊錢的罰款就放
人。

工資本來就低,每次發工資小張都會寄回家,所以他身上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的錢。

那時候治安隊抓到沒有暫住證的民工,一般罰款都是兩百、三百、五百地隨他們叫,他們高興就叫少點,不高興就叫多點。你有錢就能立馬放人,如果沒有錢,那麼對不住了,樟木頭剛好有個看守所,從一些外貿公司接了不少訂單。

就把你扔樟木頭看守所去打黑工罷,之所以叫打黑工,是因為在那裡是只做工不發工資的。

在看守所裡,生活條件極差,不但白天要幫看守所干活,而且要是做得質量不好或那個獄警看你不順眼,每天都會給你一頓暴揍。等你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了,以為可以回冰冷潮濕的獄倉裡休息一下了吧?那你就錯了,晚上還不知道變態的倉老大要拿你怎麼消遣呢。

自從小張被扔進到樟木頭看守所,我便再也沒有見到過他了。一年後,我去石排鎮福隆二手家電市場玩,剛好碰到了小張的同鄉。於是得知小張被扔到樟木頭看守所
不到一年,就被折磨得沒有用了,並且因為倉裡太潮濕而得了關節炎。後來看守所的看到小張人不行了,於是一個電話打到張家界小張所在鄉政府,通知小張的父親
帶四千塊錢來把人贖回去。

一貧如洗的小張家,基本靠小張的工資維持生計,而小張進看守所後又斷了家裡將近一年的經濟來源。哪裡又有這麼多的錢來贖他呢?後來小張父親東挪西借,砸鍋賣鐵地花了一個多月時間才湊齊四千多塊錢。聽說小張父親去樟木頭看守所接到小張時,小張已病得站都站不起來了。

此後我再也沒有得到半點關於小張的消息,如今他是否還仍在人世,如今他那患風濕的雙腿是否能站起來了,也一直是我心中一個痛苦的牽掛。

第四件事也是發生在九八年,當時我去深圳阪田的一間牛仔廠面試。剛到工業區,便見遠處開來一個大櫃車,緊接著就工業區街道兩端但站滿了治安隊員,治安隊員
從街道的兩端圍著把民工往中間擠到一起來,然後打開櫃車車門把沒有暫住證的民工趕了上去,仿佛趕的是一群牲口一樣。看著民工那驚恐與無助的眼神,就如一群
即將被獵殺的動物般驚恐與無助的眼神,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至今猶痛。

雖然由暫住證所衍生的暴行遠遠不至於此,但給我帶來最大的傷痛的莫過於我親歷的這幾件事。

2003年8月9日一個叫孫志剛的大學生,因為沒有暫住證而被廣州黃村治安隊員活活打死。如此暴行通過《南方都市報》的曝光終引起了公憤,自此野蠻查暫住證的情況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但這些年來,治安隊從未曾停止過查暫住證、無證拘捕與罰款,所以民工們從來都未曾走出驚恐與陰影。

強制要求民工辦理暫住證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我們都是中國人,我們生活在自己的國家卻要辦理暫住證。是誰把我們居住在自己國家的權利給生生剝奪了?

希望各地方政府盡快停止強制要求民工辦理暫住證這一違法行為,並且對這些年來因為暫住證而受倒傷害,致殘或致死的民工進行國家賠償,這樣才能逐漸撫平民工
那日漸冷漠的心中那滴血的傷痕。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做的是為人民謀福祉,而不是榨取人民血汗。暫住證制度不廢除,為此蒙羞的又會是誰?

附上公司兩個月前要求民工辦理暫住證的通知(由於公司太大,人多,所以進度相當緩慢,導致員工被抓):

2008年度暫住證辦理工作現已展開,現將辦理暫住證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幫忙告知各部門人員及時辦理。

1.收費標准:

 暫住證工本費
 5.00/由員工個人承擔
 治安聯防費(??)
 30.00
 綠化費(?!)
 16.00
 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
 108.00/由公司承擔
 勞動合同文本費
 1.50
 勞動合同鑒證費
 5.00

 員工個人承擔53.5元/年,公司承擔112元/年

2.收費辦法:

 公司將從已辦證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3.需備資料:

 (1) 1寸紅底免冠登記相片4張;
 (2)《暫住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到HR領取;
 (3) 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蘭亭.鏡頭紀事
看民風民俗,看民生民息,看盡世間美醜百態,看盡人生冷暖炎涼!

本文發現自:麻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