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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的工作日誌(三)

2005-10-13 ()

        在圖書館借了兩份有關在港外傭的調查報告書來看,一份是由「明愛亞洲外地勞工社會服務計劃」在零一年六月十日出版的「外籍傭工在港工作境況調查報告書」,另一份是由「天主教香港教區 教區勞工牧民主心(柴灣)」在零三年一月出版的「天主教外籍家庭傭工生活及工作狀況調查」。以下是一點報告:(除非特別注明,否則文內數據均引自該兩份報告。)

 

1)        港人對外傭的學歷的一般看法,大概不是「外傭不學無術」,就是「很多外傭其實有大學學位」。其實在此把外傭看成一個整體並不妥當,因為在菲傭、印傭及泰傭之間,其實存在著很大的普遍學歷的差異。一般來說,菲傭的學歷較高,五成以上有大學學歷;印傭次之,八成以上接受過初中教育;泰傭的學歷則普遍較低,有接近五成人只接受過小學教育。相信這些學歷上的差異,會影響到她們爭取合理及合法待遇的能力。(可是實際上,並不是高學歷就等於能有較佳待遇。請看下面。)

 

2)        外傭的薪酬待遇,和她們的國籍很有關係。九成以上的菲傭和泰傭最少可以取得最低工資(當時是$3670);反觀印傭們,則有六成以上不能取得3670元。

 

3)        至於外傭的其他待遇為何,亦很大程度上視乎她們的國籍。在能否享有法定休息日、在休息日工作的薪金等問題上,菲傭及泰傭的待遇明顯要比印傭好。報告亦指出,印傭要比菲傭和泰傭更普遍地感到工作量過多。

 

2005-10-18 ()

        冗員!是我今天的身份:整天坐在The Mission內,甚麼工作也沒有。也好,這就讓我有時間,去讀一讀那些記錄了傭工遭遇的文件。

  

文件翻了一輪,主要有兩件事想說。第一,介紹所收費過高(簡稱OCovercharge縮寫)的情況實在頗為嚴重。所謂嚴重,可以從兩個層次去講。第一個層次,是指數量上的嚴重,即是有很高比例的文件記錄了外傭被介紹所收取過高費用。第二個層次,是指現時OC的情況是結構性的,即無論是介紹所、僱主、傭工及政府,都或多或少接受(對介紹所來說是歡迎,對傭工來說是被迫接受)現狀,再加上現時的經濟、政治及文化環境,也不可能讓勞工署有更多資源去主動的調查各介紹所。看來要改變此情況,The Mission及其他NGO可是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呢。

 

        第二件事,就是傭工們面對著僱主的虐待,很多時可是完全沒有反抗餘地。很多時,即使傭工被僱主被虐待,卻很難能提出足夠證據去成功檢控他。即使是明顯(在我眼中)的虐待個案,檢控起來也是困難重重。例如之前提到的Esther的個案之所以敗訴,就是因為即使醫生證明了她手臂上的傷是由發熱物引起,卻證明不了拿熨斗傷她的就是她的僱主,再加上她曾離開僱主的家,在她的傷有可能是在此段時間內才引起的情況下,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她的僱主因而被判無罪。(我的反應是:比僱主用熨斗熨完一野,邊個人會唔立刻逃走﹖不過一走,個僱主即刻有benefit from doubt。結論:算啦,橫掂都冇辦法告得入,乖乖地企係度比人熨,然後「good」聲吞左佢算啦。)更何況一些更難提出證據的個案﹖例如有一個傭工,就投訴僱主以把垃圾桶內的垃圾多次倒在地上,然後叫她清理的方式去虐待她不僅她難以證明僱主是故意把垃圾倒在地上,而且法例上僱主這樣的行為足不足以構成罪行,也是一個問題。其他諸如扯頭髮、在耳邊大聲呼喝等行為,就更難去證明了。而傭工除了提出檢控以取得賠償外(而上面已說明了這是很困難的),她就只得兩個不是選擇的選擇:要麼啞忍(並繼續受虐),要麼辭職(並賠上一個月代通知金及介紹費)

 

        這兩個問題,及其他傭工們常遇到的問題,短時間內當然難以解決;可是我也不會就坐在這兒,只懂搖頭歎息。其實我正在嘗試寫一份類似工作大綱的東東,希望能針對傭工面對的種種問題,列出各種(我以為)可行的解決辦法。遲些日子,我大概就會把它完成並放上來。當然,以我的經驗和能力,寫這樣的東西,只怕會力有不逮。因此,就更加需要大家熱心的去討論和提出意見囉。